《維基解密》齋藤事件後 馬追問美方態度

《維基解密》齋藤事件後 馬追問美方態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10/today-fo6-2.htm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

前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任內因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

引發馬政府不滿抗議

維基解密最新公布的美國在台協會(AIT)機密電文指出,馬總統在事隔六天之後,會見當時AIT台北處長楊甦棣時主動提及此事,

馬還問楊:美國一九七二年上海公報後,是否還曾說過台灣的地位未定?

維基解密電文內容披露,

馬主動向楊談及齋藤言論掀波事件,指台灣雖未要求撤換齋藤,

但齋藤將自己牽涉到非常敏感的議題,可能無法有效履行工作任務。

○九年五月一日齋藤應邀在嘉義中正大學演講時,

表達不認同

馬總統所謂「中日和約」是日本把台灣主權讓渡給中華民國的說法,

認為「台灣地位未定」。

在場聽講的當時國安會諮詢委員楊永明馬上抗議,

外交部也立即於當天召見齋藤表達嚴正抗議

齋藤後來聲明那是他的「個人言論」,「不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場」,並要求主辦單位在相關紀錄上「撤回」他的表述。

但風波並未就此平息,馬政府自此和齋藤「保持距離」,

國民黨立院黨團甚至要求將齋藤列為不受歡迎人物。

齋藤於同年六月十八日出席公開活動場合遇到馬總統,親自向馬道歉,馬也回覆「哪裡、哪裡」,但事後台灣高層仍持續拒見齋藤。

最後,齋藤於該年十一月向日本交流協會東京總部,以私人理由請辭。

據維基解密網站公布○九年五月八日AIT的密電,馬總統於前一天會見楊甦棣時,主動提起齋藤的言論爭議。

馬告訴楊,他之前寫論文時,

有關「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論點,在當時就已被談論了廿二年。

他指出,

第一個說「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是美國總統杜魯門,

但當時是為因應韓戰及冷戰,因此定了這樣一個論調。

一九七二年「上海公報」簽訂後,

美、英兩國都已改變他們對「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立場,

但沒有將新立場敘述得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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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台澎 勾結中國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

○九年五月一日齋藤應邀在嘉義中正大學演講時,

表達不認同

馬總統所謂「中日和約」是日本把台灣主權讓渡給中華民國的說法,

認為「台灣地位未定」。

第一個說「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是美國總統杜魯門

但當時是為因應韓戰及冷戰,因此定了這樣一個論調。

一九七二年「上海公報」簽訂後,

美、英兩國都已改變他們對「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立場,

但沒有將新立場敘述得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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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以為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可凌駕與僭越

〈舊金山和約〉主要佔領國(美國)的法定權威

與北京私相授受台澎主權

*

馬英九移花接木想讓台灣主權中國化,

以竊取「舊金山和約」沒有得到的台灣,

「終極併吞」到一個中國。

————地位未定 美台關係核心方針———————

很難想像,退休大使、

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東京在台北實際上的大使館)代表齋藤正樹,

會在未經日本政府指示下,逕自發表「台灣地位未定」這番深奧的「個人觀察」。

隨著台北政府逐漸傾向將台灣界定為中國的主權領土,

也難怪日本方面會感到驚憂。

台灣人自己也該驚憂,畢竟,台灣在二次大戰後的國際地位「未定」,

明載於舊金山和約,也是日本對台關係形而上的核心。

地位未定 美台關係核心方針

「台灣地位未定」也是美台關係的核心方針。

至於其他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國家,如英國、澳洲與加拿大,

也分享台灣地位「未定」此一哲理,

即便五十八年後它們已不見得會為此輾轉難眠。

——相關—->

齋藤正樹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譚慎格 ]

美學者簡淑賢:美國會認為台灣地位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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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問過台灣人嗎?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

受降非光復 VS. 由舊金山和約論「台灣光復」騙局

陳逸南-受降非光復-07-28

http://www.twnorth.org.tw/joomla/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category&layout=blog&id=79&Itemid=95

舊金山和約關於台灣的領土歸屬問題,

規定於該和約第二條B項: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當時同盟國並不支持中國逕將台灣、澎湖群島編入其領土的作法。

一九五二年七月葉公超部長

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案之補充說明,

他指出「第二條為領土條款…因格於金山和約之規定,

除規定由日本予以放棄外,並未明訂其歸還我國。」
查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日福建《中央日報》

「台灣受降盛典」(特派員吳春鑒)一文

指出「簡潔莊嚴的禮堂上方四柱懸著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掛著四大領袖肖像。」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三日福建《東南日報》

「萬民同歡慶光復—記台灣省受降典禮」(特派記者采伋)一文

指出,「簽字堂設在公會堂的二樓大廳…。

上方長案後,懸有國父遺像和國旗及金色大V字,

其旁四柱懸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四柱則懸中、美、英、蘇四大盟國領袖像…。

盟軍參加管理者有顧德理上校、博格上校、何禮上校等三十餘人,

他們都穿著黑色的大禮服而來。」

可見,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北公會堂的「受降典禮」

為在台日軍向盟軍投降儀式,軍事佔領的啟動而已,

而不是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直接投降,

台灣、澎湖領土主權並未發生移轉,

所謂「台灣光復」可說是一項歷史騙局。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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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舊金山和約論「台灣光復」騙局

舊金山和約於1951年9月8日簽訂,1952年4月28日生效,

其中關於台灣的領土歸屬問題,

規定於該和約第二條B項: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ㄧ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爾後,

中日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簽訂,1952年8月5日生效。

按舊金山和約第二十一條規定,

並未比照「韓國條款」而賦予中國為台灣、澎湖領土主權的受益者。

當時同盟國並不支持中國逕將台灣、澎湖群島編入其領土的作法。

此可由1952年7月葉公超部長

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案之補充說明,

他指出「第二條為領土條款…因格於金山和約之規定,

除規定由日本予以放棄外,並未明訂其歸還我國…。」

(資料來源: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95年8月發行

中華民國對日和約》第348頁),

獲得佐證。

查1945年11月2日福建《中央日報》

「台灣受降盛典」(特派員 吳春鑒)一文

指出「簡潔莊嚴的禮堂上方四柱懸著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掛著四大領袖肖像。」

1945年12月3日福建《東南日報》

「萬民同歡慶光復-記台灣省受降典禮」(特派記者:采伋)一文

指出,「簽字堂設在公會堂的二樓大廳,…。

上方長案後,懸有國父遺像和國旗及金色大V字,

其旁四柱懸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四柱則懸中、美、英、蘇四大盟國領袖像,…。

盟軍參加管理者有顧德理上校、博格上校、何禮上校等三十餘人,

他們都穿著黑色的大禮服而來,…。」

資料來源為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11月出版

台灣光復前後(1943~1946)》洪卜仁主編第83、84、86頁。

前述受降典禮會場佈置有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及盟軍代表三十餘人參加等史實,

近代中國出版社1978年2月出版

中華民國史畫》第427頁有圖片可茲證明,

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公會堂的「受降典禮」

為在台日軍向盟軍投降儀式,軍事佔領的啟動而已,

而不是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直接投降,

台灣、澎湖領土主權的並未發生移轉,

所謂「台灣光復」可說是一項歷史騙局。

資料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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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台澎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

舊金山和約於1951年9月8日簽訂,

1952年4月28日生效,

中日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簽訂,

1952年8月5日生效。

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公會堂的「受降典禮」

為在台日軍向盟軍投降儀式,軍事佔領的啟動而已,

而不是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直接投降,

台灣、澎湖領土主權的並未發生移轉,

所謂「台灣光復」可說是一項歷史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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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太平洋戰爭 –戰後失落的六十五年]

台灣人來說,

台灣國號及憲法最低限度的要求

—————-相關——————–

小田滋 大哉問[楊劉秀華]

台灣人的太平洋戰爭[傑希,作者為醫師]

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田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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