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 誰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24/today-o15.htm
◎ 莊柏林
報載馬英九因干涉扁嫂吳淑珍的免入監案,
藍營人士有四十七趴表示不接受,
並揚言「二○一二年票投不下去」。
馬干涉司法,恐不僅此例。
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
對扁案做出無罪判決時,
馬英九即時表示
該判決不符合人民期待,
以致最高法院就龍潭案
與一○一前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
判處扁珍各十一年及八年,
計十九年有期徒刑確定,
才有此次發監拒收的情形,
都是馬干涉的結果。
又阿扁所涉國務機要費、洗錢、南港展覽館等案,
經特偵組於前年十二月起訴後,
原係抽籤由周占春法官專庭受理,
周當庭裁定無保釋放,
偵組兩次抗告發回更審,
台北地院庭長會議,
違反法官法定原則,
違法決議,
將專庭承辦的案件,
強制併由普通庭
只辦吳淑珍國務機要費一案的蔡守訓審理,
竟推翻周占春裁定的決定,
將阿扁收押,
也是馬干涉的結果。
再就阿扁羈押的過程而言,
在收押前,
台北土城看守所周圍,
已有數百名公安警察站立,
並用拒馬鐵絲網封住通路,
而是時阿扁猶在特偵組偵辦,
移送台北地院途中,
另博愛特區,
也經鎮暴警察以拒馬鐵絲網封住,
如非馬英九命令國安局處理。
如此這般,在在證明馬的干涉。
(作者為律師、前國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