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公投 公審會連4殺

 

ECFA公投

公審會連4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6/today-t1.htm

〔記者黃維助、蘇永耀/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挑燈夜審」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第三次領銜提出的ECFA公投案,

表決後以十比四的票數駁回。

這是在野政黨自前年起

連續發動的第四波ECFA公投提案,

總計逾四十三萬人次參與連署,

但都被馬政府主導成立的公審會十幾人駁回。

4波43萬人連署遭10幾人駁回

黃昆輝獲悉後表示,

結果早在意料之中。

ECFA是對台灣影響鉅大的政策,

但馬政府卻完全不讓人民參與,

不予立法院實質審查,

又排除人民公投的直接民權。

這種不尋常的舉止,

清楚說明馬英九在媚中、懼中的心態下,

不惜犧牲打壓台灣民主及人民基本權益。

黃昆輝說

由此也看出馬領導的是一個反民主、反人民的政府,

在其主政下,公投法已淪為「反公投法」。

台聯決定拒絕再與公審會周旋,

不再繼續提出ECFA公投案。

未來將改由其他途徑,

包括結合社會力量,

日前完成連署的廢公審會公投提案,

並將適時遞件,

凸顯公審會制度的不合理。

黃昆輝:馬政府反民主反人民

對於台聯準備提廢公審會的公投案,

公審會主委趙永茂回應說,

尊重台聯依法定程序提出,

但公審會完全依法行政,

除非修正公投法,

否則公審會將依現行法律行使職權。

黃昆輝領銜提出

「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之公民投票案,

日前經中選會審查通過,

合格提案人數為九萬六千九百九十七人,

送公審會審定。

公審會委員廿一人,

昨晚會議有十六人出席,五人請假,

經過一個多小時討論後表決,

會議主席趙永茂未參與投票,

十人投票駁回,

一人投空白票,

郭林勇、陳妙芬、陳敦源、楊婉瑩

四位委員投贊成票,

最後以十比四的票數駁回這項公投案

廢公審會公投提案將適時提出

對於公審會駁回ECFA公投案,

陳妙芬與郭林勇發表不同意見書,

痛批公審會不應再背離法理,

以牽強的理由駁回公投提案,

這樣無異霸凌人民的權利,

此歷史紀錄將是台灣民主法治的一大倒退。

公審會這次駁回ECFA公投案的主要理由,

強調人民提起之複決提案,

應對政府政策方向持反對立場,

並爭取人民之同意而通過,

但此提案主文卻以正面表述之命題,

交付公民為行使同意或不同意之投票,

致使即便投票通過,

亦絲毫不能改變政府現行政策,

故此提案非屬公投法

第二條所定「重大政策之『複決』」。

部分委員痛批公審會霸凌人民

陳妙芬、郭林勇反駁說,

ECFA已正式簽署並生效,

難道不是政府的重大經貿政策?

公投案若不是對這個重大政策的複決,

那又該是什麼?

公審會一再駁回ECFA公投案,

理由令人難以理解。

回顧綠營推動ECFA公投的過程,

可說是幾經波折、屢敗屢戰,

從前年至今,

民進黨與台聯先後提出四次ECFA公投案,

參與連署的公民合計超過四十三萬人次,

但每次都被公審會十餘位委員投票駁回,

民進黨與台聯也都曾為此向政院訴願會訴願,

也全被訴願會駁回,

人民欲對ECFA行使公投權,竟難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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