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理由隨便掰
公審會比天還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6/today-fo1-2.htm
記者蘇永耀/特稿
一如台聯黨主席黃昆輝的「預告」,
行政院公審會再度「配合演出」,
幾個人便封殺十萬人共同連署的ECFA公投案。
既斲傷民主,也說明公投制度下的公審會,
嚴重阻礙人民權利的行使。
不到一年半,
公審會已否決掉民進黨所提的一次ECFA公投案,
及台聯的三次ECFA公投案。
但駁回理由似是而非,
早受到法界與社會強烈抨擊;
公審會憑什麼有此權限,
實質決定人民公投案是否成立。
民進黨前年首度提出ECFA公投案,
公審會最可笑的否決說法,
居然是不准「就未發生之事實提請公投」。
當時馬政府早宣告簽署的時程,
雙方也展開密集磋商,
不僅「箭在弦上」,且社會為之高度對立。
公投本可解決此重大爭端,卻遭無理封殺,
外界即高度質疑,按其邏輯,
屆時傷害都已造成,還要公投作啥?
去年台聯接棒再提ECFA公投案,
且題目問得直接,
就是詢問民眾「是否同意」兩岸簽訂ECFA。
原本公審會裡已傳出再難有反對的理由;
結果在某御用大律師「點醒」後,
公審會馬上「轉向」。
硬說提案人既然反對ECFA,
題目便不能這樣問,只能問民眾「是否反對」。
公審會這項「見解」,更受到法界的批評,
前大法官蘇俊雄也挺身反駁。
社會形象受到挑戰的公審會,
把持運作的親藍委員們乾脆吃了秤錘鐵了心,
對台聯接連再提的公投案,
都用類似理由打回票;
昨晚駁回亦要求須與「政府政策持相反方向」。
問什麼、怎麼問,
都要公審會說了算,簡直比天還大。
少數否決多數,民主等於顛倒著寫。
公審會委員怎感甘冒大不韙,
置學理與專業於不顧?
說穿了,就是他們並不尊重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