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會,大問題!

2014-10-04  13:54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breakingnews/1122737

◎蘇穩中

(政治碩士)

 

公審會,大問題!

===============

台灣目前可以落實直接民權的制度主要是公民投票法,

不過,這套直接民權制度缺乏公平與公正性

 

以歐美國家公民投票制度經驗顯示,

任何一個公投案只要提案文字表述清楚易懂,

可以讓公民對某重大政策或法律案清楚明白並表示同意或反對,

就足以形成社會參與和提供政府重要意見。

台灣目前可以落實直接民權的制度主要是公民投票法,不過,這套直接民權制度缺乏公平與公正性。(路透)

台灣目前可以落實直接民權的制度主要是公民投票法,

不過,這套直接民權制度缺乏公平與公正性。

(路透)

 

不管公投是否通過,

歐美政府通常在公投前後都會檢討甚至改變政策立場,

換句話說,

歐美國家的公投制度精神在於執政黨即使偏好某種政策立場,

這項政策影響層面廣且具爭議性,

府還是會透過直接民權的方式交付公民表決。

 

而且政策內容的文字敘述清楚,

公民才可以明白政府的立場,

而決定是否同意政府,

也可以說,

政府自己的意識形態或政治立場不能以文字當守門員,

而阻擋公民複決重要政策。

 

這種主權在民的精神在於,

與政府政治立場不同的公民可以公平公正的透過自由選擇,

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台灣無法透過公投法讓公平公正的直接民權落實

其最重要的原因在於法律的制度面問題;

以全國性公投來講,

公投審議委員會(公審會)依照公投法成立,

主要功能為

認定全國性公民投票事項,

如按照大法官會議第645號解釋,

行政院有公審會的人事決定權,

而無審查權,

是行政院內的「特別」組織。

 

這個特定組織可以決定它想做的事,

它有行政處分權,

但是又沒有更上級的機構監督審查,

公審會實質上應是獨立機關;

但公投法又指出公審會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

在行政層級節制原則下,

公審會被視為行政院的從屬機構。

 

雖說行政院沒有審查公審會的法定權力,

但公審會是還是會受到行政院無形的制約,

也就是說,

公審會在審查公投案時仍可能會受到政治干擾。

 

因此,

受到政治干擾的公審會就不可能以公平公正原則

審查任何由人民提出的公投案。

 

公投法第一條明文規定,

公投是

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

 

依據主權在民原則與保障國民直接民權,

關於人民發動的任何公投提案,

行政機關都不能有任何特定政治立場作任何政治審查,

為了確保國民擁有直接民權的實踐,

這個實踐理應不受政治干擾。

 

但是現在卻有

公審會可以決定公投案能不能交付人民表決,

這個有政治力介入的特殊行政單位

形同阻礙人民擁有實踐直接民權的可能。

 

當前公審會的政治色彩無助於我國落實直接民權的理念,

也與我國民主憲政原則相違。

 

除了上述公審會的身份問題導致我國無法實踐直接民權外,

另一項缺乏公平公正的制度面在於公民投票的開票過程。

 

綜觀整部公投法,

竟沒有任何條文提到如何積極預防作票行為。

 

雖然公投法第46條有相關罰則:

意圖妨害或擾亂公民投票案投票、開票而抑留、

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公投票、投票權人名冊、

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條文只條列作票行為受到刑法處罰,

卻無條文說明如何判斷其作票行為、該以何種標準取締作票行為,

以及該如何發現可能官官相護的作票行為。

 

假如台灣有一天舉辦

攸關國家重要政策的公民投票開票過程中,

遇到有心人士從中作票,

試圖影響投票結果,

如無防弊器材輔助,

公投將失去實踐直接民權的意義。

 

一旦透過作弊達到政策改變,更對全體國民權益影響甚鉅。

 

公投法第46條應該修正,在條文上補足攝影器材等用以積極防弊目的。

 

目前其他公職人員選舉的開票監票是否可以攝影,

法律上沒有限制,

目前公投法也沒有這類限制,這將產生爭議。

 

筆者認為公投法應該要在這方面適度修正,

在法條上可以列入

在開票過程時,除有監票人外,

不得有限制拍攝、錄影、照相等功能之器材」等文字說明;

攝影機在開票過程中公開拍攝

藉以防範有心人在攸關國家政策的開票中作弊。

======================================================

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ECFA公投遭中選會否決的行政訴訟案

真正決議的公審會利用制度缺陷,

仍隱身其後,不敢面對法院負責,

====================================================

蘇格蘭獨立公投 台灣同步關注

 

嚴思祺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更新時間 2014年9月19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9:06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9/140919_scotland_tw.shtml?print=1

台灣和全球同步關注此蘇格蘭公投這一民主盛事

台灣和全球同步關注此蘇格蘭公投這一民主盛事

(圖片來源:中央社)

 

蘇格蘭獨立公投 台灣同步關注

=========================

 

蘇格蘭獨立公投揭曉,

台灣電視台第一時間報導,

各方均認此一民主過程值得台灣借鏡。

 

蘇格蘭獨立公投在台灣時間周五(19日)下午揭曉,

各家電視台以快報或跑馬燈的方式進行實時報導,

和全球同步關注此一民主盛事。

 

部分電視台派遣記者前往蘇格蘭當地進行聯機報導,

把第一手的觀察提供給台灣觀眾,

近了在地觀眾和新聞事件的距離,更具臨場感。

 

《民視》電視台邀請來賓現場講評,

與會者鹹認蘇格蘭獨立公投的民主過程,值得台灣借鏡。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指出,

公投是直接民意的表現,

但台灣政府對於公投的限制太多,

迄今只有地方博弈公投符合民主的精神,

政府應該揚棄保守心態,

讓核四爭議交由公民投票決定。

 

台灣四大報紙也以專版來報導此一民主盛事,

吸引了讀者的目光。

 

《自由時報》前一天即以頭版頭條預告蘇格蘭獨立公投登場,

內頁更有兩版的特別報導,

分析這次公投的各個面向和來龍去脈,

讓平常不甚關心國際新聞的讀者一目了然,

掌握新聞的脈動。

 

開票這一天,

《自由時報》更進一步分析蘇格蘭獨立公投對台灣的啟示。

 

《聯合報》、《中國時報》和《蘋果日報》也都製作一個整版的專題報導,

聚焦此一全球民主大事。

 

學者:制定新憲公投

《自由時報》引述

「台灣社」社長張炎憲的話指出,

中華民國憲法有關政府體制、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責不清,

未來台灣應舉辦「制定新憲法」的公投,

由人民決定國家的名稱,

但現行公投法不僅排除制憲公投,

也剝奪人民發動獨立公投、變更國號等權利,

這部鳥籠公投法一定要修改。

 

台灣前駐日代表羅福全也批判,

公投法不該剝奪人民有決定自己國家前途的權利。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吳志中在《自由時報》訪問中表示,

蘇格蘭獨立公投,命題簡要、程序單純,

投票主體更為蘇格蘭「住民」,

這對任何主張以公投處理獨立問題的團體而言,

頗具參考意義。

 

反觀台灣公投法,除聯署門坎高之外,

提案內容、主文皆須經官方審核,程序繁複。

 

「島國前進」發起人黃國昌指出,

蘇格蘭獨立公投不僅讓雙方意見充分陳述,

而且採用簡單多數決,也符合民主精神。

 

台灣公投法具有「雙二分之一」的超高門坎,

台灣人連基本公投權利都沒有

執政黨卻還說「讓兩千三百萬人決定台灣未來」,

根本就是欺騙人民的口號。

 

根據台灣現行公投法,

參與公投人數需達全國選舉公民人數二分之一,

並且有效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才能通過該項公投議題,

如此的高門坎是其令人詬病之處,

這也就是所謂的「雙二分之一」規定。

 

台聯:經濟依賴不利政治獨立

蘇格蘭獨立公投結果出爐,

蘇格蘭人拒絕獨立,台灣政黨各有不同解讀。

 

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表示,

這個結果是蘇格蘭人民決定自身前途的重大里程碑,

「我們佩服蘇格蘭人以選票表達獨立意願的民主精神,

也同樣敬佩英國政府在過程中,

對蘇格蘭人民自決權利的包容和尊重」。

 

她說,這個公投過程,

就是蘇格蘭人民的勝利,

也是英聯邦所有國家和人民的勝利

,更是民主價值的勝利。

 

台灣團結聯盟政策會主委許忠信表示,

從蘇格蘭獨立公投失敗可以看出,

經濟依賴不利政治獨立。

 

台灣現在

出口40%仰賴中國,投資80%在中國,

若再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台灣經貿投資與中國市場更會密不可分,

台灣將成為下一個蘇格蘭翻版,

對台灣未來的政治走向及獨立性,

將會造成難以挽回的衝擊。

=======================================================

台灣人連基本公投權利都沒有

====================================================

 

台灣四大報紙專版來報導此一民主盛事吸引了讀者的目光。

《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

Free Taiwan!

The lost 69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Go Home Chinese,Leave People on Taiwan Along

============================================

[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馬英九政府面臨的問題正在擴大,

學生組織呼籲在台灣全島罷工停課

更多的人到首都台北市參加抗議活動,

台灣是一個擁有2300萬人口的自治島嶼

 

台灣的獨裁歷史

以及

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令人不安的關係

不斷崛起的中國認為台灣島是其領土的一部分,

必將與大陸實現統一。

 

貿易協議的一些爭議圍繞着一種擔憂,

那就是中國大陸可能會利用經濟來進一步強化對台灣的主權

 

[ 相關 ] 台灣官方稱強制驅散抗議學生有理[ 紐約時報 ]

=====================================================

中國福建省金門是與中國福建省廈門市隔海相望的一個島

臺灣島國民黨殘餘者蔣介石私人集團虛構的政府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統治。

>>>

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攜高官及國庫流亡到美國,

毛澤東佔領全中國並完成建國,

中華民國(R.O.C.)在1949年10月1日起就滅亡了

 

中華民國在1949年已滅亡,並非流亡政府遷台

台灣的中華民國只是中國黨偽造「黨的國家」,

絕不是流亡政府,更不是國家!

>>>

<< 聯合國中華民國席位 >>

聯合國2758號決議(1971.10.25)

否定 蔣介石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裁定蔣氏政權中國的非法政府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 台灣日本領土至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決定台灣從日本法理獨立)

=========================================================

[國民黨台灣(日本)40年戒嚴30年假民主>>聯共併吞台灣]

內戰負於共產黨後,

國民黨殘餘軍隊和支持者逃到台灣( 日本國土 )

 

國民黨統治台灣實行了40年的戒嚴

在上世紀80年代末將台灣引向了(假)民主

 

多數台灣人強烈主張維持台灣事實上的獨立

馬英九卻開啟一個與北京建立更緊密聯繫、

開展政治談判的不可逆轉的趨勢

 

台北的領導人, 維持事實上獨立的現狀時,

可以有理有據地指出, 政府是遵從公眾的意見

 

台灣民眾渴望中國大陸所帶來的和平和繁榮

他們並不願意為了和平與繁榮 放棄主權民主。

 

北京的立場是無法動搖的,

北京的勢力和影響是無法迴避的。

 

中國大陸以不同的方式向台灣加大施壓力度

不可避免地會滑向中國大陸所渴望的統一

 

 [ 相關 ] 台灣的現狀還能維持多久[ 紐約時報 ]

==========================================================

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ECFA公投遭中選會否決的行政訴訟案

真正決議的公審會利用制度缺陷,

仍隱身其後,不敢面對法院負責,

===========================================================

公審會駁回核四公投

 

[ 相關 ]  公審會私審公投案[ 黃佳境]

======================================================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依主權在民原則,

人民享有藉公投決定國家所有事務的權利。

但在民主國家的台灣,馬政府卻一再「戕害」人民公投權,

霸凌民意反民主,不啻為最大的諷刺。

檢視歷次公審會駁回綠營ECFA公投案的理由,

ECFA簽署前,

「就未發生之事實提請進行公投,

不符公投法令」之由駁回;

ECFA簽署後,

又端出

「主文、理由矛盾」、

「提案主文採正面表述,

交付公民行使同意與否之投票,

即使通過也無法改變現行政策」

等理由駁回。

但公審會的駁回論據,

在法理面「似是而非」,

單以公投結果能否改變現行政策來說,

公審會即嚴重扭曲公投法。

 

[ 相關 ] 一再戕害公投權 馬政府霸凌民意[ 黃維助 ]

========================================================

ECFA公投遭中選會否決的行政訴訟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裁定

行政院應出庭參加公投訴訟,

說明公投提案審查權限,

提出訴訟的台聯黨主席黃昆輝

昨表示,

法院也發現目前公投審議制度權責混亂,

才會裁定行政院不能躲在中選會背後,

必須出庭說明。

法院裁定行政院開庭時派員說明,

使本案提升至行政院層級,這項訴訟案更引人關注。

 

[ 相關 ] ECFA訴訟案 法院要求政院派員說明公投提案審查權限

================================================================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

再次駁回ECFA公投案,

這是馬政府第四次駁回

民進黨、台聯先後領銜所提之公投案。

此舉充分證明,

馬英九總統元旦祝詞所喊的

台灣民主萬歲」,

如果不是他自己的夢話,

便是催眠台灣人民的咒語;

而他所謂的

「國家的前途、台灣的未來,

都掌握在我們二千三百萬人手中,

我們自己來決定」,

其中的「我們」到底指誰,

令人不得不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 相關 ] 封殺公投案=封台灣人民的口

==============================================================

[公投 抗衡 超級總統制 ]

馬英九口中的「超穩定的一中架構」。就是實質的統一

台灣代議政治嚴重失衡,

馬英九掌握國會形同「超級總統制」,

至今毫無改善,

代議政治的亂象終須徹底的憲改解決

 

[ 相關 ] 轟馬「超級總統」 陳為廷:公投做最後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