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以克里米亞警告中國引起廣泛關注

 

更新時間 2014年4月4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4:45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4/140404_china_us_warning.shtml

羅素

美國警告中國不要懷疑美國協助盟國防務的決心。

 

美國以克里米亞警告中國引起廣泛關注

 

美國警告中國

不要仿效俄羅斯併吞克里米亞的做法,

以武力解決亞太地區的領土糾紛,

這番言論引起廣泛注意。

 

美國國務院東亞事務助理國務卿羅素周四(3日)表示,

國際社會對俄國吞併克里米亞做出的制裁措施,

將會遏阻中國採取類似行動。

 

報道說,

自從俄羅斯在上個月奪取克里米亞之後,

美國國會議員亞洲事務外交官都在琢磨

這一行動會給日益自信的中國

傳達一個什麼樣的訊息,

尤其是考慮到像台灣這樣一個

中國聲稱擁有主權且處處依賴美國支持的地方。

 

對此羅素表示,

中國不應懷疑美國兌現其向盟友做出的防務承諾的決心。

 

防務承諾

本周訪美的台灣副國防部長夏立言就表示,

美國政府重申對台灣安全承諾,

對仍然在軍事上與中國處於敵對關係的台灣十分重要。

 

他在美國演說時表示,

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事件中,

台灣所得到的重要教訓是

必須通過發展武器裝備或者與美國保持密切聯繫,

實現軍事現代化。

 

他說,

儘管近年來兩岸關係改善,

但在經貿和事務性議題的層面之外雙方並沒有政治互信。

 

他說,

中國對台灣的軍事部署、不放棄對台使用武力,

以及其反分裂法

都讓台灣不得不把中國視為最大的安全威脅,

因此希望美國持續提供台灣必要軍備,

協助台灣發展自我防禦能力。

 

本質不同

美國官員就俄羅斯併吞克里米亞

和中國在亞太地區涉入的糾紛聯繫在一起,

但有台灣學者認為台海兩岸局勢有本質性的不同。

 

台灣中國高等政策研究協會秘書長楊念祖

在接受BBC中文網的採訪時表示,

克里米亞和台灣的可比性不大。

 

他說,

兩岸之間目前以和平互動的方式推動關係建立互信,

並不存在併吞的方式或手段。

 

楊念祖表示,

如果中國仿效俄羅斯以武力解決糾紛,

受到的負面影響將會比俄羅斯所受的制裁更大,

中國政府應該不會做這樣的決定。

 

網友評論:

網友表示,

「克里米亞事件的美方被動倒逼他們提高全球性戰略預防級別

所以作出對假想敵中國的高估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克里米亞跟中國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台灣問題中國內政

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

收回來更是

 

美國指手畫腳,

顯示美國霸權主義帝國主義本質。

 

美國插手他國內政,

妄圖做世界的主宰的臭習慣應該改改了。

 

美國是想台灣鬧,但不能亂,

最好能引起兩岸對立疏遠,那是最好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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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問題中國內政

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

收回來更是

 

美國指手畫腳,

顯示美國霸權主義帝國主義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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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的國籍 ??? ]

 

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

台灣人才正式喪失日本國籍

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中日和約」,

台灣人被強迫安排為「中華民國國民」。

當時未給台灣、澎湖住民作事前的「國籍選擇權」。

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九日在日中建交時,

「中日和約」失效,台灣人的國籍未再做安排。

 二○○九年四月七日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無國籍者」。

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全世界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此與條約、史實及國際法原則不符。

 

[ 相關] 清醒台灣人 [   楊劉秀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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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係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在日本下關(馬關)簽訂,

在同年五月八日換文後始生效力。

台灣固然根據條約屬於日本國,

但是台灣島上住民的國籍問題,

則有選擇的可能。

在條約換文生效後兩年內,

台灣住民可以透過離開或留在台灣的方式,

來決定自己的國籍。

此項「國籍選擇權」為基本人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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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一月

國民政府公告將台灣住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曾引來英國、美國外交部的抗議。

當時外交部長王世杰

台籍民意代表黃國書的信函曾提及此事。

同書第八十二頁記載,

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根據一月十二日行政院命令,

公布台灣省省民

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後

回復中國國籍。

英國外交部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致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目前收存在國史館的函件指出:

「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

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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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公文書指出,

和平條約生效日起,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台灣人在和平條約生效之前被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是荒謬無理,也不合國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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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葉公超部長

一九五二年七月間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

(指即台北和約)案之補充說明指出,

「第十條規定台、澎人民及法人之地位,

金山和約所無,但其對我之重要性甚大。」

而在台北和約生效的七年前,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或「選擇」,

被迫地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顯然違反國際法原則。

 

[ 相關] 國籍選擇權  [  陳逸南《北社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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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台灣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存在變成中華民國 >>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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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 Taiwan!

The lost 68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Go Home Chinese,Leave People on Taiwan A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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