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5/today-o10.htm
2013-4-15
教授與吳淑珍
◎ 張國財
日前,最高法院合議庭
對不少教授涉嫌以假發票向國科會等學術機構
不實核銷/詐領研究補助經費的案子,
做出「教授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不適用「貪污罪」的認定。
教授不實核銷/詐領研究補助經費,是無心之過?
是權宜之計?
是歷史共業?
此處不予論究。
吾人感興趣的是,最高法院合議庭標榜的
「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不適用『貪污罪』」這句話!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吧?
法律之前,沒有支持陳水扁、吳淑珍或討厭陳水扁、吳淑珍之分吧?
陳水扁八年總統任內,吳淑珍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吧?
也因而不適用「貪污罪」吧?
那,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陳瑞仁,
怎能依貪污罪將吳淑珍起訴?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台灣最高法院在二次金改一案中,怎能判吳淑珍共犯「貪污罪」?
總不能說,陳水扁貪污,就是吳淑珍貪污!
真的,很抱歉也很遺憾,法律之前,夫妻畢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否則,曾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也不能說「罪不及妻孥」了。
台灣司法公信力之所以長期遭國人質疑,
厥在執法人員對法條常有不同詮釋,
結果,司法有時被綁架、有時自動繳械、有時自動轉彎、有時卻子彈亂射。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神話,真的能相信嗎?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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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早就因人而異,因人而設。
Shu Mori · 留言最多的人 · 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
扁珍案件本來就是政治謀害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中國黨的意圖是以鬥扁珍來恐嚇台灣政治人物,
莫想當外來政權的「中華民國」總統;
否則,下場會和扁珍一樣。
看你還怕不怕。
因此,對台灣人來講,台灣建國,選台灣總統刻不容延。
Tommy Yang · 留言最多的人
這位大大說出了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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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界豪 · 留言最多的人
關了陳水扁後,教授可讓法院特意曲解法律,
這是什麼狗屁法院,這種法律不是人人平等,看了真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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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Yang · 留言最多的人
有聽過
『法院是國民黨開』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橋』
『碰到藍色會轉彎』
『車輪牌黨證無敵』
把上面這四樣套上台灣的司法上面,就不會覺得奇怪了,
你的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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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案件確實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法律一遇到扁珍,就轉彎成直接定他們罪
Roget Chen · 留言最多的人
大家不要像阿珍一樣愛錢, 這會給台灣人的形象帶來重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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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ie Lee · 留言最多的人
賴素如不愛錢?
林益世不愛錢?
李朝卿不愛錢?
他們帶給什麼人的形像重大傷害?
你沒腦袋的話,用膝蓋想想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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