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6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6543
【金恒煒專欄】
如何搞死年輕學生?!
四位以上便衣警察堵到沒有前科的台大學生洪崇晏,
立刻上銬帶走,更叫人驚駭的,竟是攔計程車押送;
這不是馬金江集團反撲,是什麼?
無論市刑大如何辯解說「過程絕對正當、合法」,
可以質疑的是,有沒有違反執行拘捕的比例原則?
比如有沒有照顧到「被告身體及名譽」(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更何況洪崇晏還不是「被告」呢;
比如有沒有違反同法九十條「強制力拘提或逮捕」,
「不得逾必要的程度」的規定?
如此明火執仗地當街擄人、捕人,
難道是回應聲援國民黨的所謂「白色正義」?
國民黨從來沒有「正義」,有的只是「白色恐怖」,
打出「正義」,形同反諷!
洪崇晏事件不過是藉警察暴力還白色恐怖之魂,
目的就是壓制、恐嚇閣揆江宜樺所定調的「新形態群眾運動」。
「馬金江」計將安出?
江宜樺下令「立即執法排除違法」,
並喊出「必要追訴手段」,
細節是「警政署督導、協助各警方機關妥適執法」;
洪崇晏的非法逮捕,就是上命難違下的傑作。
問題是,
警方指控的「妨害公務、恐嚇、公共危險、施暴」等滔滔大罪,
能成立嗎?
洪崇晏中午被拘,晚上請回,像煞魏揚事件翻版,蠢事又添一樁。
從目前「馬金江」丟出來的「吊人索」來看,全不濟事。
檢警妄圖援引刑法一五三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政大副教授楊雲驊痛斥是
「威權時代」國民黨「用來恐嚇人民,
限制言論自由的惡法」。
事實上此法幾已成「殭屍法條」,沒有法官援用。
更令人不齒的是,內政部膽敢提出「預防性羈押」,還得到江宜樺的背書,
表示是「針對累犯」。
問題不在累不累,而在罪名。
刑法一○一條明列了如放火、猥褻、危害安全、竊盜…等十一罪,
完全安不在「群眾運動」上;
邱顯智律師痛批「根本是恐嚇人民」,
曾威凱律師批之為「警察國家復辟」。
其實都不稀奇,
馬英九早就祭出「侵占官署」以定學潮之罪;
此法不但是戒嚴法條,而且在馬耳毛任法務部長時就已刪去。
要問的是,
為什麼「他,馬的」要祭出幽靈的殭屍條例?
馬是笨蛋,已成國際認證的不刊之論,
所謂「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或「上智與下愚不移」,
在在證成三十多年前馬英九反對廢除戒嚴法、
二十多年前反對取消「二條一」的刑法一○○/一○一條,
都是「一得」或「不移」的展現。
現在馬金江已無「法」可用,
能夠剿滅民主之火的,
只有回到戒嚴的美好老時光,
難怪有馬友友公開叫囂
「希望政府戒嚴,把你們這些年輕人搞死。」
老嫗的話沒錯,
馬金江其實正按部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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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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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二十四日以
「四面楚歌的馬英九與遭罷黜的亞努科維奇有著令人尷尬的類似」
Crimea vs. Taiwan
( Ma vs. Янукович) Ma vs. Yanukovy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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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臨時政府宣布,解散心狠手辣的警察部隊「金鷹」(Berkut)。
[ 相關 ] 烏克蘭解散「金鷹」(Berk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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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管理共產黨特區的領導方式-台灣人不買帳 ]
太陽花學運的熱潮在國際燃燒!
「彭博觀點」(Bloomberg View)
出現一篇引起回響的評論在網路上轉傳,
彭博專欄作家皮賽克(William Pesek)
以「中國正失去台灣嗎?」
(Is China Losing Taiwan?)為題,
點出馬英九總統的領導方式
像是在管理共產黨轄下的特區,
並誤認這種中共政治局式的政治策略會被台灣人買帳。
皮賽克提醒馬,「不是在當區長」!
[ 相關 ] 彭博:馬像在當中國區長[ Bloomberg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