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會?

大陸委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7/today-o16.htm

◎ 涂醒哲

「陸委會」根本就不應存在,

因為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國也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國家的內部若還有另外一個國家的單位,

這是何等荒謬離譜的事,偏偏台灣就如此。

近日馬英九要求政府公文書

一律應將中國改稱為「大陸」,

我認為這根本就是在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為全世界都稱呼她為中國,

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

中國本身更是聯合國會員國,

也是常任理事國之一,

台灣稱對方為「大陸」,

只會貽笑大方。

不應存在的陸委會,如今既然存在,

至少應把台灣人民的利益視為優先,

而不能「吃碗內,看碗外」。

因為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為土地及人民,

台灣政府存在的目的也應是為台灣,

而不是為中國,政府所作的任何政策及規劃,

也應優先為台灣考量,把台灣擺首位,

把台灣人民的利益視為優先。

陸委會擅自挪用第二預備金用來資助中國乙事,

明顯暴露出馬政府心中只有中國,沒有台灣。

監察院應本於職責,發揮彈劾糾舉的權力,

強力監督政府,

如此才對得起納稅的人民!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陸委會違法 馬應究責

陸委會違法

馬應究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5/today-o13.htm

◎ 陳安文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揭露陸委會「先斬後奏」,

動用第二預備金六千多萬元助中國賑災,

違反預算使用原則,要求監察院糾正。

綠營立委對於陸委會的「膽大妄為」,

更痛批「離譜」!

預算法規定,

因事實需要致原列經費不敷、

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

因應政事臨時需要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始得動支第二預備金。

中國始終不承認台灣主權存在,

處處箝制台灣國際發展,

協助其賑災,

顯然不符法律規定。

喜歡標榜「依法行政」的馬政府,

當然應該「依法究責」,

給納稅人一個交代。

馬政府如基於人道協助,應向民間募款,

或用不公不義的國民黨黨產充之。

未經人民同意,

大方拋撒人民納稅的血汗錢到敵對國家,

不啻與台灣全民作對,討好中共。

這種蠻橫的作為,只怕會咎由自取。

 

(作者為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