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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叫醒的 就是裝睡的人

2014-1-6

 

最難叫醒的

就是裝睡的人

 

李蔚/新聞工作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6/today-republic4.htm

 

中央社社長公共電視台董事長

到北京參加「二○一三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

引發的風波, 仍在持續發酵。

 

上星期四,

在民進黨立法委員提案刪除預算的壓力下,

陸委會在例行記者會上做了一番表態。

 

對於兩位台灣公共媒體負責人的出席,

陸委會的說法是:

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初步定性為民間活動,

中央社與公廣集團等高層人員出席前,

報備過主管機關(作者按:文化部)

沒有違反規定,尊重交流自由。」

 

前瞻論壇上還宣示後續將成立的「兩岸媒體聯誼會」,

被問到中央社長及公共電視董事長能不能參加,

陸委會不願表態,

原因是:

兩岸媒體聯誼會,但定位、內容、成員目前都不清楚。」

 

這樣的態度,最令人震驚莫名的,

就是把中央電視台主辦的前瞻論壇定性為「民間活動」。

 

鞏固政權的兩桿子

槍桿子,筆桿子,奪取政權靠這兩桿子;鞏固政權也靠這兩桿子。」

這句林彪的名言,在中國人人琅琅上口。

 

緊抓意識形態是共產黨統治中國的不二法門。

 

而新華社、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等傳媒機構,

就是擔當意識形態任務的核心執行隊伍。

 

再就中國政府組織來看,

中央電視台的機構性質擺明著是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直屬事業單位,

總台長的行政編制為「副部(長)級」。

 

台內「黨委」、「紀律檢查」、「監察」等

應有的黨組織一應俱全。

 

在這種情況下,

究竟還有什麼空間把中央電視台和中共政權分開看待,

以致可以把央視舉辦的「前瞻論壇」定性為「民間活動」?

 

如果前瞻論壇可以是「民間性質」,

未來以「前瞻論壇」為基礎成立的「兩岸媒體聯誼會」,

自然也就可以一路「民間」下去。

 

但筆者要敬告陸委會,

不要期待在這上頭還有任何操弄概念的空間,

中國傳媒機構的特性眾所周知。

 

中央社和公視首長依現行法令的規定,

能不能加入他們組成的「聯誼會」,

沒有任何模糊空間。

 

另一個可以從「前瞻論壇」嗅到的氣息,

是中國要求在台灣設立新聞機構的壓力日益增加。

 

雖然陸委會目前仍然是以「三條件」回應,

包括:

一、解除對台灣新聞網站的封鎖;

二、允許台灣雜誌在中國落地發行;

三、停止干擾台灣對中國的廣播。

 

這樣的條件乍看讓人還算安心。

特別是新聞網站的部分。

 

但若是再仔細想想,

解除對台灣新聞網站的封鎖,

也有不同等級的解禁法。

 

如果台灣政府訴求「高標準」,

向中國要求對在台灣合法註冊的媒體「無差別的網路解禁」,

不僅台灣媒體獲益,

也勢必吸引目前被中國封鎖的外籍傳媒,

例如紐時、彭博、日本經濟新聞、共同社等

轉進台灣設立中文網辦公室。

 

標準往下拉低一格,

原則上解除中央社加四家台灣主要報紙的網站封鎖,

但阻擋特定關鍵字的單篇報導,

這算不算「解禁」?

 

或者換一種形式,平時開放,但在特定的敏感時刻,

例如「六四」、「七一」或「兩會」開會時封鎖,

台灣可以接受嗎?

 

下焉者,只解禁旺旺中時和聯合報系如何?

 

媒體常駐不談則已,只要一開始談,

「新聞網站解禁」的條件,

就可能在上述任何一個條件下與中國達成共識。

 

然而高標準和低標準的跨度天差地遠。

 

如果馬政府抵擋不住中國壓力和台灣既得利益集團的遊說,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和中國協商出一個超低標準,

接著新華社「台灣分社」就可以風風光光的掛牌。

 

陸委會三條件不夠

因此只看陸委會的「三條件」是不夠的,

還必須進一步追問三條件,

特別是網站解禁的實質內涵究竟是什麼。

 

在「前瞻論壇」的事件上,

陸委會的態度是一項莫大的警訊。

 

既然馬政府節節敗退,

專業團體和公民社會除了趨前防守,

緊迫盯人外已經別無選擇。

 

去年十二月十二日,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針對中國政府以簽證或其它手段打壓外國記者的問題

召開了圓桌會議。

 

應邀出席作證的美國媒體記者

也提到中共當局收緊了香港的言論尺度,

同時以強大的經濟力量收買台灣媒體。

 

一個即使在美國都被如此嚴肅看待、討論的問題,

台灣政府仍然這樣麻痺無感,

決心頭埋在沙子裡。

 

這讓人忍不住想到在中國評論者間非常流行的一句話:

最難叫醒的,就是那個裝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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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媒體記者

提到中共當局收緊了香港的言論尺度,

強大的經濟力量收買台灣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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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來台設處 黃昆輝:為共諜開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2/today-t1.htm?Slots=T

中國來台設處

黃昆輝:為共諜開路

政院通過草案 享有豁免保障

〔記者邱燕玲、蘇永耀/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

「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台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

賦予中國海協會來台設辦事處的法源;

基於對等原則,草案明定未來中國海協會來台設立的分支機構與人員

享有「館舍不可侵犯」、「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等保障。

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曾任陸委會主委的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昨批判,

馬政府完全忽略中國意圖併吞台灣的敵意,讓其來台設辦事處,

還提供豁免及禮遇,這等於給「共諜」開了一條大路走,

這不就是配合中國併吞台灣嗎?

民進黨立委也質疑,

若辦事處不具對等的領事、簽證功能,那只是空殼。

立委陳其邁說,

台灣用法律去規範中國在台的辦事處,但中國是人治國家,

如何確保台灣辦事處的地位與待遇?

陸委會黑箱作業,恐怕最後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黑箱作業 「賠了夫人又折兵」

陸委會希望據此條例草案,

要求中方對我海基會到中國設立辦事處時,

也給予「對等待遇」,但中方尚未同意,須待兩岸兩會協商時才能確認。

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

兩岸之間當然是簽協議最好,尤其是重大事項,「但是我現在不能做保證」。

張顯耀表示,兩岸兩會在今年一月底與三月中旬召開過兩次非正式協商,

至於正式協商「即日起啟動」;

媒體再追問「先簽協議還是先立法?」

張顯耀說,沒有先什麼後什麼的問題,同時併進。

陸委會對

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台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

內容保密到家,

全案前天傍晚五點才解密,行政院昨也未將此案列入院會公開議程,

通過後才正式對外公布。

根據草案,中方來台設立分支機構須經主管機關陸委會許可,

許可時應注意是否符合國家利益及對等原則,

以及是否具有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的需要。分支機構派駐或僱用人員,

或之後更換人員,都須經陸委會同意。

陸委會盼中國 給我對等待遇

未來海協會若在台設立分支機構,

得享有

「館舍不可侵犯,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入內」、

「財產免於搜索、扣押、執行及徵收」、

「檔案文件不可侵犯」、

「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等保障。

分支機構人員則享有

「免於因執行職務而發生的民事及刑事管轄」、

「職務上之所得、購取物品、

第一次到達台灣地區所攜帶之自用物品暨行李,得享有稅捐徵免」

等保障及便利措施。

至於海基會到中國設立辦事處是否有法源?張顯耀說,

依據海基會和陸委會的組織章程都已有法條規定可設立駐外機構,

目前正在進一步審視法源是否足夠。

張顯耀表示,設立分支機構沒有時間表,會儘早設立;

至於中方是否會比照給予我方相同待遇?

張顯耀說,草案中出現三次「得依對等原則」文字,

我方也會秉持對等、互利、尊嚴、安全四原則,若對方享有此保障與便利,

我方也一定同等享有。

張顯耀說,未來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的業務項目不只是旅遊,

還包括經貿、文化、教育、交流聯繫、急難救助等,

是一「綜合性、服務性、實質性」的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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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Chen · 留言最多的人 · 反核部隊志工 · 1,184 個追蹤者

台灣最大的共諜,不就在總統府擔任中共口中的馬先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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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Yang · 留言最多的人
 
說的真好!最大尾的共諜就在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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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獨立運動希望的是->台灣國共爭奪中國主權的戰爭脫身 ]

[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 台灣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存在變成中華民國 >>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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