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稅 公僕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3/today-o4.htm
◎ 鄭佑璋
考試院長指示成立專案小組,
研議如何鼓勵公務員「增產報國」,
可能思考方向包括全薪育嬰假、
考上後可以育嬰為由保留錄取資格等。
就以筆者為例,
雇主未提供勞健保,
不受勞基法保障,
且每月工時超過兩百五十小時,
已是勞基法定義的超時工作,年薪接近三十萬,
根本是窮忙族,想結婚組織家庭都很困難,
遑論生子以增產報國,
又如何幫忙馬總統少子化的「國安危機」?
然而考試院說是
仿照法國提供育嬰婦女半年留職留薪假,
那也忽略法國是全國公私部門一體適用,
反觀台灣,
目前勞基法規範給予台灣勞工的育嬰假,
僅有勞保投保薪資的六成津貼,
最高只給兩萬六千餘元,
而且只給六個月的育嬰假,
還限制父母不能同時請育嬰假,
勞工為了保住飯碗,哪敢請育嬰假?
甚至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還隔空呼應,
說是長期努力的目標,
請問:
積極研議政策獨厚公務員,
這是哪門子的努力?
這對勞工而言,公平嗎?
為何馬政府不能苦民所苦?
馬政府凡事都以公務員為優先思考的思維,
就算是有意為國舉才,
卻只會造成「公務員不同於一般老百姓」的反效果,
讓納稅人感受到這是慷納稅人之慨的政策,
也會因相對剝削感而製造族群對立。
(作者從事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