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與陳水扁,台灣的監獄

 

2016-09-2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36240

(作者為居港英籍時事評論員)

◎ 黃世澤

自由廣場》

林克穎與陳水扁

============

英國人林克穎在台灣醉駕撞死人,本來英國法庭已批出引渡令,

讓他在台受審;但林克穎的代表律師

台灣監獄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為由

蘇格蘭法院決定接納林克穎的上訴,暫不予遣返

 

歐洲人權公約》是整個歐洲、包括不屬於歐盟一員的俄羅斯在內,

所有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成員都必須簽署的條約。

 

不論英國脫離歐盟與否,只要英國仍留在歐洲理事會,

就得根據《歐洲人權公約》所起草的

《一九九八年人權法》(Human Rights Act 1998)做判決。

由於上世紀歐洲兩次大戰期間,以及冷戰時期,

極右法西斯極左共產黨都非常愛濫用酷刑和死刑

不知多少歐洲精英無辜喪生於冤獄中。

 

因此,

《歐洲人權公約》對死刑和受刑人待遇這兩點尤其關注,

俄羅斯在冷戰後為了加入歐洲理事會,

都得以總統行政命令方式實質廢止死刑,

令俄羅斯名正言順成為其中一員。

 

因此,

台灣人在威權年代那套受刑人沒有資格講人權的觀念

在歐洲完全格格不入。

 

英國本身並非百分百接受《歐洲人權公約》

對受刑人的人權觀,在囚犯投票權上,

縱使不受《歐洲人權公約》約束,

但採用相類法律的香港,在囚犯投票權上都採取

跟歐洲標準一致的態度,讓囚犯可以投票,

英國政府至今仍與歐洲人權法院針鋒相對。

 

只不過,英國不可能在林克穎問題上與法院抬槓,

一方面,

英國獄政在歐洲標準來說,沒北歐這樣好,但也不算差;

另一方面,

曾經擔任總統的陳水扁

監獄中都被折磨得很可能永遠都不能回復卸任時的健康

 

誰信台灣的監獄能符合《歐洲人權公約》的要求?

 

這次林克穎如果可以不用來台受審,

國民黨治理下的台灣,

把台灣獄政機構搞成一個折磨政敵的機器,

可謂當中致命原因。

 

要不再讓林克穎一類外籍疑犯可以在海外法院逃脫,

台灣法務部門除了監獄設施和管理向歐洲學習外,

那些濫用權力的官員,不論對陳水扁,

還是對無權無勢小民濫權的獄政官員,

都必須得到適當懲處。

 

獄政不轉型正義的結果,

就是台灣變成外國人犯罪的天堂。

===============================

 

 

=============================

 

 

==========================

不只阿扁 台灣獄政病得很重

不只阿扁 台灣獄政病得很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3/today-o6.htm

◎ 陳鈞澤

前總統阿扁獄中健康狀況,有國外人權組織關切

也有醫師為他診斷後呼籲盡速給予保外就醫

其實,台灣獄政也是迫切需要「診治」的。

目前台灣監獄監禁六萬餘名受刑人,超收容額約二成,

且監禁率為每十萬人口二七七人,比中國大陸還高。

此外,犯罪控制機構本身就是生產系統的一部分。

被監禁的人越多,不只職員與受刑人的生活消費商機越大,

且監獄相對便宜的勞動人力成本越多,也越有利生產。

例如,「一監一特色」之下,屏東監獄利用受刑人廉價勞力生產醬油,

竟然創造出年營業額超過億元的市場。

監獄是司法體系最終執行的場所,

若政府使其變相成為選舉的工具

(以打擊犯罪、「統統關起來」吸取選票)、

與民爭利的工廠(低人力成本的不公平競爭)

或階級迫害之處所(經濟及教育弱勢的下階層受刑人占絕大多數),

這將與刑罰的目的相悖。

盼政府能考量多使用社區處遇、緩刑、緩起訴及回復損害等方式替代監禁,

使監獄多點空間監禁真正窮凶惡極之徒。

(作者為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學生)

—————————————————————————————————————-

<<  台灣人失落的六十五年  >>

台灣獄政??

外來殖民政權獄政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獄政

—————————————————————————————————————-

[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 台灣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存在變成中華民國 >>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國際法 :

[  流亡政府  不能藉由

主張時效原則  舉辦民主選舉  發行護照  與他國簽約  

成為當地合法政府  ]

第一,認清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本質。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至軍事占領中的台灣時,

已經離開中國領土而成為國際法所稱之「流亡政府」。

第二,認清「流亡政府」之本質。

依據國際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中華民國唯有回到南京再執政,才會享有國際地位

第三,認清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的事實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

這個觀念是錯的,也是危險的。

–>

中華民國對台灣有領土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繼承政府」身分,

對外聲稱擁有台澎領土主權。

結束ROC統治 [ 蔡吉源  ]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借假民主竊佔就地合法

帶著台灣人面具中國人上演民主假戲政黨政治騙局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