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扁成為團結運動

救扁成為團結運動 〈金恒煒專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7/today-o11.htm

為什麼洪英花法官堅持並強調「扁案自始無效」

為什麼黃瑞華法官也撰文質疑司法沒有用平常心處理扁案

兩位法官都是從司法的程序正義以及罪刑法定主義出發,

都是以法論法。

要問的是,

為什麼司法要用違法、違憲的手段處理扁案?

只證成一件事:扁案是政治案件

扁案中政治介入的斧鑿痕跡斑斑,幾乎無案無之,令人髮指。

為了凸顯扁案是政治誅殺事件,只舉兩例來彰顯。

第一個例證。

陳前總統被貼上貪腐的標籤,起於「國務機要費」;

當年(○六年)藍調統媒日日揭弊、時時揭弊,遂而有紅衫軍之亂。

然而,國務機要費已無罪定讞,那麼從媒體公審,

到特偵組公然宣佈「辦不出來就走人」的追殺,

到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司法節搬演陳前總統「貪腐」的短劇

製造「令人不安的如同馬戲的氣氛」(孔傑榮語)

在在呈現司法政治化的事實。

第二個例證。

特偵組聲押陳前總統是一回事,

但是把陳前總統用手銬銬住送到聲押庭,絕對是政治操作。

只要與陳前總統從北監到台南來奔喪相 比,

就看到特偵組的手銬是政治而非司法。

從特偵組到台北地院,不過咫尺,要用手銬?

從北監到台南,車程數小時之久,卻不用手銬!

為什麼?

更且,特偵組起訴陳前總統,在無罪推論原則之下,

陳前總統最多、最多是待罪之身,為什麼要用手銬?

陳前總統到台南悼祭時,龍潭案已判刑確定,正在服刑,反而不必手銬?

為什 麼?

扁案就是馬英九為首的外省集團司法迫害台灣人選出來的總統,

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馬英九炮製貪腐冤獄,把陳總統押入大牢,

對外向中國邀功,表示敵慨同仇。

對內則妙用無窮:

把扁貼上貪腐就轉移了中國國民黨貪腐的視聽;

同時取消了陳八年的政績;

更且製造綠營內部反扁與挺扁的矛盾。

尤其把挺扁 的打上挺貪腐,

完全是活學活用中共的鬥爭手法與統戰伎倆。

就這一點說,民進黨的應對扁案不只是可憐也可悲。

經過四年,陳水扁案的本質愈來愈清楚。

不僅民進黨或綠營內反扁人士驚醒,

即使藍營內也有人仗義執言;

「搶救陳水扁」頓然成為重要的主流民意,

尤其民進黨/綠營內部更是有志一同。

綠營中為什麼有特赦陳水扁的訴求?

有人不認同特赦,認為是向馬英九求饒

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

未嘗不是給馬英九一個「化解」的機會?

扁案既是政治事件,特赦就是用政治解決政治,正當性十足。

當然,特赦很難,不是馬英九說了算,

還有站在馬後面的中國老大哥;

務實來看,民進黨提出保外就醫,

當然是比較可行而且容易成功的方式。

重要是,

陳水扁是本土政黨唯一成功拿下八年執政的領袖,

民進黨切割陳水扁不啻是自我閹割,同時也切割了整體戰力。

從六年前開始,

藍營統 派藉抹黑扁貪腐而成功的攫取政治利益,拿到政權;

民進黨沒有反擊、沒有維護正義,結果自食惡果,

難道還要繼續錯下去?

民進黨終於回應綠營特赦的呼聲,

不僅 天王們一一到北監探扁,

也打出分進合擊救扁的策略。

由「切割陳水扁」到「搶救陳水扁」,

正見出民進黨的覺醒與轉折;

陳水扁再度成為民進黨凝聚力量的核心。

在救扁旗幟之下,才有團結可言,也才是回復創黨精神的落實。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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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6/today-o1.htm

◎ 黃瑞華

前總統陳水扁龍潭購地案有罪確定坐牢。

該案基本事實

吳淑珍牽線幫辜家以市價賣土地給政府,收取辜家二億元」;

珍稱此屬民間土地仲介佣金,

最高法院則認珍是透過扁的影響力才使政府決定購買,

扁珍應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本 案(包括收受陳敏薰款項事)有罪與否關鍵,

在「何謂職務上之行為」?

最高法院自二四台上三六○三、五八台上八八四判例起,

均採「法定職權說」,

更在諸多判決闡明必須是

依法令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範圍內之具體特定職務行為

(七二台上二四○○、七三台上三二七三、九八台上三九五、

九九台上九四○判決);

且判例 明揭:

不法報酬苟非關於職務行為,即不得謂為賄賂」(七○台上一一八六判例),

自無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問題。

總統法定職權載明於憲法及增修條文,

政府是否購買私有土地並非總統法定職權。

若採最高法院判例及一貫見解,

本案即不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最高法院謝俊雄、陳世雄、吳信銘之合議庭

變更該院及該庭既定見解「法定職權說」

(九五台上三二一八、九六台上四八判決),

改採「實質影響力說」,

認職務上行為

只要與職務具關聯性, 實質上為職務影響力所及」即屬之,

因此判定阿扁有罪。

何謂「實質影響力」言人人殊,將使公務員「職務界限」不明,

形同沒有「職務範圍」,違背判例所揭「職務範圍」明確性意旨。

以「目的性擴張」的解釋方法擴大「職務上行為」內涵

有違罪刑法定主義對被告不利事項不得為目的性擴張」之解釋原則。

本案在程序上也有可議處。

最高法院刑事庭曾多次行言詞辯論,

本件對「職務上行為定義捨棄一貫見解, 改採「實質影響力說」,

其法律見解之變更顯具「原則重要性」,

理應行言詞辯論,落實被告訴訟防禦權之保障

未行言詞辯論逕採「實質影響力說」定扁於罪,為突襲性裁判

資料顯示,

最高法院自為實體有罪判決迄今僅七件,其中六件案情單純,

本件判決共八萬餘字,案情繁雜,

卻割裂處理,部分自為有罪判決

此處理方式實務上罕見。

本案於地院「中途換法官」,

最高法院判決實體上違反判例及刑法第一條「行為之處罰,

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規定;

程序上則違司法慣例。

令人想問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作者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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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總統陳水扁龍潭購地案有罪確定坐牢  >>

最高法院謝俊雄、陳世雄、吳信銘之合議庭

變更該院及該庭既定見解「法定職權說」

(九五台上三二一八、九六台上四八判決),

改採「實質影響力說」, 認職務上行為

只要與職務具關聯性, 實質上為職務影響力所及」即屬之,

因此判定阿扁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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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到目前為止只有兩個案子判阿扁有罪。

龍潭購地案」的重要證人辜仲諒已公開坦承在特偵組的教唆下偽證

依照毒果樹理論,阿扁此案應改判無罪

另一個「陳敏薰案」涉及總統職權的認定 兩位承審法官的見解南轅北轍,

故這個案子的判決有很大的爭議。

如果小英被阿扁呢? [ 郭正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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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塑造貪腐未審先判  利用總統職權介入司法表達判決不符人民期待 ]

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而不是「基本人權

<<<   政府聲稱要遵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毫無意義 >>>

[ FAPA: 許多國際觀察家及法律學者皆認為陳的貪污罪刑是有政治動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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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兩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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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扁連署 陳唐山︰多名泛綠立委加入

牧師談阿扁的人權 [  張德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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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社團連署 爭取讓扁保外就醫 串聯綠委 優先搶救扁命

釋放阿扁人權 [ 楊劉秀華  ]

特赦扁 許信良促綠勇敢提要求

扁總統的生命權危機 [ 洪英花法官 ]

救扁 本土社團 籲保外就醫

特赦扁 今起第二波連署 [   ??自由時報 ]

特赦扁? 民進黨團主張移監或保外就醫 黨團決議「團進團出」

陳水扁被監獄長期投以精神藥物遭質疑 [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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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陳水扁 連署書-政治和解 終止對抗-[ 北社 ]

陳致中稱扁肺衰竭 菊籲保外就醫

陳致中稱扁肺衰竭 菊籲保外就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3/today-p3.htm

〔記者侯承旭、周敏鴻、項程鎮/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昨表示,

前天晚上接到父親來自獄中的信件,

得知父親肺部功能可能已經衰竭,希望法務部同意立即保外就醫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對此說,

根據台北監獄的陳報,扁的肺功能正常;

至於是否需要保外就醫,則須依規定,

審酌北監醫療設備能否診療扁病情後,再做決定。

署立桃園醫院副院長徐錦池也表示,

扁上月住院返監執行後,署桃曾兩度派出胸腔專科醫師前往看診,

醫師向他回報,沒發現任何特殊或異常,

也沒有要赴醫院檢查的建議。

陳水扁在寄給妻子吳淑珍的信件寫到︰

「上個禮拜醫師說,服藥如不能改善,就不是過敏或氣喘的問題,

有可能是肺部功能退化,那就比較麻煩,因為無藥可醫。」

陳致中認為,父親胸悶、胸痛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連上廁所都幾乎昏厥,已經到了肺衰竭的程度,

「情況已經非常危急,父親必須立即送醫檢查救治。」

台北監獄秘書蘇坤銘對此說,

北監對扁的健康與生活都很注意,雖然扁有說胸悶、胸痛,

但從沒因此昏倒過,

獄方也未接獲任何醫師指「陳水扁肺部功能已達衰竭程度,情況危急」。

陳致中說,

獄方指派的醫師曾開給父親氣喘藥,但狀況沒改善,

法務部應指派醫學中心的醫師進行會診,

「希望民進黨及陳菊主席關心阿扁的病情。」

民進黨代主席陳菊透過發言人林俊憲指出,

基於人權和人道立場,應立即讓陳水扁保外就醫,

並請立法院黨團三長前往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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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陳水扁 連署書-政治和解 終止對抗-[ 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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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陳水扁 連署書-政治和解 終止對抗-

特赦陳水扁 連署書-政治和解 終止對抗-

【代轉訊息】特赦陳水扁網路連署活動

http://www.twnorth.org.tw/joomla/

特赦前總統陳水扁不是個人情感或政治信仰的問題,

而是政治良知與道德勇氣的大是大非。

為了台灣政局的和諧與安定、朝野政治對抗的終止以及營造政治和解氛圍,

我們建請馬英九總統依據赦免法特赦陳水扁,

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卸任元首應有的尊重與待遇,

更是現任總統在政治高度、所應正視的政治問題。

陳前總統八年執政是非功過自有其歷史評價。

「扁案」遭質疑的錢,只有特別費政治獻金

國務機要費及外交零用金皆具特別費性質,屬歷史共業,

故馬英九、王金平與許陽明等案件,

均獲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定讞,

況且立法院也已修法將「特別費」完全除罪化,

難道只有「扁案」必須在選擇性執法下做特別的處置嗎?

台北地院在二次金改案判決時強調:

「陳水扁收受的政治獻金如何轉交給民進黨、台聯黨、無黨籍公職候選人

選舉及輔選之用,從2001年到2008年歷次大型選舉都有」金額多達10幾億元,

遠遠超過二次金改所牽涉的金額,所以無罪。

目前案子雖然尚在審理當中,但至少這些政治獻金在法律上,

都不該被當作貪污所得,

三審定讞的龍潭案與陳敏薰案也應如此看待。

綜上,「特赦陳水扁」實已非屬法律問題而係政治問題

是對一個已經接受審判並入監服刑三年多的卸任元首,

司法人權上應該給予的政治公道,

此為國際社會民主國家對因案受刑之卸任國家元首的正常待遇與處理慣例,

也是台灣是否堪稱民主文明法治國家的重要檢驗指標。

台灣朝野黨派應該以「特赦陳水扁」作為化干戈為玉帛的政治共識,

尋求和諧、減少對抗,開啟台灣政治和解的新局。

目前台灣內部因「扁案」所付出的司法資源與對立衝突代價相當慘重,

陳前總統也因未依法申報政治獻金之政治道德瑕疵而入獄服刑三年,

「扁案」之審理亦對社會有所交代,

難道非要把陳前總統「關到死」才能休止嗎?

台灣的政治發展還要再繼續承受報復與對抗?

我們呼籲,

台灣不該再因「扁案」而激化對立,

「陳水扁」三個字不應成為對抗與仇恨根源。

公平正義、經濟發展才是台灣未來將要面對的嚴峻課題,

唯有終止對抗、營造和解,才能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我們懇請馬英九總統以特赦陳水扁作為政治和解的起步,

讓「扁案」的歷史共業真正走進歷史,

唯有藍綠都放下扁案,台灣的民主政治方能有嶄新的開始,

這是我們最衷心的期盼與願望!

 

敬邀參與網路連署:

http://pardon-chen.appspot.com/stati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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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了四年扁,夠了罷!

關了四年扁,夠了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8/today-f2.htm

大選之後,扁案重新成為台灣社會的焦點,

不管是主張特赦或要求保外就醫,基調就是搶救陳水扁

陳水扁被關押了四年,扁案的本質愈來愈清楚:

扁案是政治案件不是司法案件,

說得再精確一點,

政治誅殺藉司法之手完成的事件。

馬英九前智囊成員台大哲學系教授林火旺接受媒體訪問,

表示扁「某種程度情有可原」。

連深藍人士都如此看待扁案,可見一斑了。

有趣的是,

林火旺認為赦扁者提出為社會和諧應赦扁,

質疑他們過去動輒扣人賣台帽子或批評主張統一的人,

要談論和諧也應拿出誠意云云。

主張特赦陳水扁,之所以提出和諧,

是因為陳水扁受到司法不公平的審判

還陳前總統自由,是把正義還給台灣人民;

否則兩極對立,勢必愈演愈烈。

要問的是,為什麼反映在林大教授腦中的是統獨意識?

可見陳水扁是為台獨背上十字架,

並非出於欲加之罪的貪腐,

否則林火旺為什麼會認為情有可原。

再強調一次,

陳水扁的所謂海角七億

都是政治獻金

陳前總統並沒有貪政府一毛錢。

有人拿陳總統自承「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一句話,

坐實他貪污,

但陳總統道歉的是沒有依<政治獻金法>如實申報。

這是不是違法?

當然。

但正如國務機要費/特別費一樣,

說是歷史共業也好,

說是官場慣例也好,並非貪腐,絕不是十惡不赦。

台灣民間發動特赦,固然是面對馬英九,

但承受壓力最大的是民進黨。

民進黨的第一個衝擊是,還能不能切割陳水扁?

看來已不能了。

那麼是不是與主張赦扁的同一步驟?

看來民進黨不是跟從正義原則走而是根據民意。

三月中下旬民進黨進行了民調,

結果支持特赦的三成,且多為綠營支持者;

反對的約五成,

重要的是,有七成支持讓扁保外就醫,

其中政治立場中立的民眾支持保外就醫的逼近八成,

連藍營支持者都有五成支持扁保外就醫。

難怪民進黨內主張保外就醫的成為主流。

無論是因為竊國者誅還是把扁當選舉提款機

馬英九已連任成功了,

把陳水扁關了四年,關到百病俱發,難道還不夠嗎?

陳水扁做了八年總統,被關了四年。

夠了罷,馬英九!

(作者為政治評論者 金恆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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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土詐騙集團  四年騙過四年 延長流亡殖民政權數十年  二○一六新騙局  ] 

同情阿扁的人還是死了這條心爭氣一點

二○一六本土政黨拿回政權再說吧

馬不會放阿扁 [  ??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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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塑造貪腐未審先判  利用總統職權介入司法表達判決不符人民期待 ]

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而不是「基本人權

<<<   政府聲稱要遵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毫無意義 >>>

[ FAPA: 許多國際觀察家及法律學者皆認為陳的貪污罪刑是有政治動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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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扁連署 本土社團︰可破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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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扁連署 陳唐山︰多名泛綠立委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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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扁? 民進黨團主張移監或保外就醫 黨團決議「團進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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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移送扁呂17人 綠斥政治清算 指控綠朝3萬6千件公文未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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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遭扣公文 再啟封14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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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下週啟封文件 扁盼在場

檢搜新舊扁辦 查扣58箱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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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源頭在「台灣前途決議文」[ 田台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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