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駐美堪薩斯官員繼續關押候審
台灣外交部對美方提出抗議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ese_news/2011/11/111117_kansas.shtml
台灣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繼續被美國法院關押候審,其被指控雇用外國勞工詐欺罪被美國當局認為並不屬於外交豁免範圍
劉姍姍被逮捕後的第一次開庭是進行其是否保釋的聽證會,在其自願放棄保釋下被當庭還押。
劉姍姍委任律師表示已獲劉本人授權同檢察官進行認罪協商,但台灣外交部發言人則說目前仍未觸及認罪協商。
法院的程序是在三十天內召開陪審團聽證會,若律師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則劉姍姍將不會實際受審。
台灣外交部對於其外派美國的這名官員遭逮捕起訴的立場是對美國抗議,並將其稱為"不當逮捕及拘留"。
美國國務院認為劉姍姍被起訴的行為不在職務的豁免範圍,台灣外交部則說在台美的特權豁免協定下,美方應先循外交渠道同台灣溝通協調,而不應徑行予以捕及拘留。
受到批評
劉姍姍被控在其美國的住宅雇用一名菲律賓籍佣工,強迫其超時工作並且付其遠低於工作合同的工資。
她被指控的不當行為還包括在家中裝設監視錄像機監控這名佣工,以及取走其護照並威脅若不聽話將把她驅逐出境。
這些指控是否成立雖尚須經審判,但已在台灣引起了不少批評,認為其虐佣行為丟了台灣的臉。
劉姍姍是用公款支付這名幫佣的薪水,台灣外交部稱這名佣工是自願簽下了從工資中扣食宿保險費用,才會使每月工薪從合同的1,240 美元變成590美元。
台外交部介入此案在台灣內部也受到一些質疑,除了勞工與人權團體將抗議矛頭指向外交部外,民間的一種看法是外交部不應護短,賠上台灣在美國的形像。
在民間對劉姍姍不甚支持情況下,台外交部則表示也會對劉姍姍行為進行內部調查,也有台灣監察委員表示將調查是否有被指控的虐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