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說無憑拿出證據 馬英九私吞台灣

口說無憑拿出證據

馬英九私吞台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30/today-o4.htm

◎ 多田惠

馬英九總統二十八日

在「百年回眸—台北賓館的故事」展揭幕儀式

解釋中日和約「確認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不曉得有沒有看條約原文。

第一個問題是這麼重要的一個條約,

目前中華民國政府網站沒有提供條約原文。

只好引用維基百科:

「第二條茲承認(省略)

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

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

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確實並沒有「確認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中日和約

是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所簽,

八月五日生效。

美國專家譚慎格在「重估『一個中國』政策」一書

引用該年七月二十三日美國大使館給國務院的資料:

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說

「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

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

中華民國外交問題研究會

「中日外交史料叢編」也記載

葉部長在該年七月向立院說明

「各該領土既原屬於我,現亦由我統治,

而中日和約復承認由日本依金山和約予以放棄,

故在事實上已歸屬於我」。

又記載一九五二年二月

日本外交部石原幹市郎政務次官在國會說明

「金山和約並未提及其歸屬問題,

此事應由盟國決定。」

更大的問題是,

當時的立法院紀錄好像被湮滅了。

查看國家圖書館館藏,

民國四十年九月的第2/3期後,

下一筆為民國四十二年四月的第十一會期。

馬總統如果要主張

該條約確認中華民國台灣主權的話,

應該把民國四十一年記錄葉公超關鍵發言的紀錄

統統拿出來。

拿不出來,

就表示中華民國沒有享有台灣主權。

我們日本現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才是中國的政府。

如果馬總統說日本根據中日和約

把台灣轉給中華民國的話,中國併吞台灣時,

日本無法反對。

美國也不能派軍艦了。

實際上,

聯合國潘基文秘書長提出

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時,

日本與美國就指出這是錯誤解釋。

(作者為日本人,任教於帝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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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館長

 

紅色館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7/today-o2.htm

◎ 沈建德

直屬「總統府」的國史館

票選「民國百人」

列入毛鄧,藍綠「立委」反對,

馬才跟著反對,

事實上早有默契,

在壓力下辭職的館長和盤托出了真相。

林滿紅坦承,

她為了「中日和約」而為馬所用,

現馬根據她的理論

「中日和約第十條」

日本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

主張台灣是中華民國的,

目的已達到,可以走了。

但該和約條文並未這樣說,

前日本駐台大使齋藤

去年在嘉義中正大學演講否認,

馬派她去現場和齋藤爭吵。

當被質疑身為台灣人卻賣台時

她表示,

唯有台灣是中華民國的,

才不會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拿去,

但現在她把毛鄧等人

列為中華民國風雲人物,

和馬統一齊露出原形。

她原來推說不知情,

辭職之後說,

毛鄧本來就是民國的人,

推翻前言,坦承知情,

還可能是她授意。

馬英九大為緊張,

趕快發布新聞稿

「國史館館長林滿紅已准辭職,

應予免職」,目的在滅火,

可是外衣已被燒掉,

怎遮得住?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