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說一套做一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3/today-o6.htm
◎ 卓春英
馬總統於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
當天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時指出,
根據聯合國通過的公民及政治權利,
以及經濟社會與文化兩個國際公約,
各國都應該要設「人權委員會」。
為讓兩公約在台灣順利推動,
政府決定在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
而不放在行政院、司法院或監院組織內部。
的確,人權、法治及民主,
是現代憲政國家缺一不可的三大支柱,
惟成立「人權委員會」
這番話由馬總統脫口而出,
卻也有著無奈及諷刺。
阿扁總統於二○○○年的五二○就職演說
及多次接見外賓場合中
提出推動台灣人權法典的概念,
並積極推動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
並於當年十月二十四日
於總統府內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
成立之後,
其名稱無論是前期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
抑或之後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對於人權工作、
人權法案的推動及落實「世界人權宣言」、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
有著許多成果,
甚至國際自由聯盟
更將「二○○一年自由獎」頒發給阿扁總統,
以表彰其對於人權推動的努力及貢獻。
可惜的是,
馬英九於二○○五年八月當選國民黨黨主席後,
在立法院審查九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
以國民黨為主的在野黨即以人數優勢通過決議,
要求總統府解散「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其理由係該等組織並無法源依據等。
縱當時「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中
有機關得視業務需要,
設任務編組,
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等之規定,
惟仍不敵政治生態,
被迫終止並解散。
觀之現行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規定,
並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之設置,
如今的馬總統成為「人權」的推手,
與過去的馬主席
作為終止「人權」的劊子手相較,
難道人權工作的推動,
是有分彼此、
分黨派的嗎?
這種「昨非今是」、
「因人而異」的作法,
已成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推動人權工作上的第一個戕害,
也可看出「一路走來」的馬總統
「始終不如一」!
(作者為前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副主任,現任長榮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