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防部長易人 楊念祖上任6天辭職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8/130806_breaking_taiwan_yangresignation.shtml

 

台灣國防部長易人 楊念祖上任6天辭職

 

更新時間 2013年8月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6:37

楊念祖是總統馬英九任內首任文人部長,也創下任期最短的文人部長紀錄。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周二(8月6日)說,

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長江宜樺討論後,

同意國防部長楊念祖辭職,由國防部副部長高廣圻代理。

 

早些時候,

楊念祖召開記者會宣佈辭去國防部長。

 

李佳霏當晚表示,楊念祖在召開記者會前,

已向馬總統與江宜樺表達辭意;

馬總統與江宜樺討論後,同意楊念祖辭職。

 

她說,

總統會與江宜樺討論接任人選,確定後再對外公布。

 

在此之前,國防部長由副部長高廣圻代理。

 

據中央社報道,

台灣國防部周二(6日)接獲媒體資訊指楊念祖涉及文章剽竊,

楊念祖晚間說,

「這是我個人錯誤,我要表示道歉」,表示已向總統與行政院長請辭。

 

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死亡案重創國軍,

導致前國防部長高華柱去職,

當時的副部長楊念祖在6天前臨危受命接下國防部長一職。

 

他是總統馬英九任內首任文人部長,

也創下任期最短的文人部長紀錄。

 

國防部晚間臨時通知召開記者會,

楊念祖約在9時40分到場。

 

他表示,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在下午4時30分許接獲媒體提供資訊指出,

有一名國內某大學學者檢舉他在2007年2月時英出版社出版專書、

由他主編的書籍《決戰時刻》中涉及剽竊。

 

楊念祖說,

這名學者指稱這本書裏面有篇文章是由他署名所寫,

這名學者指控他這篇文章有抄襲剽竊行為。

 

他檢視這名學者所提供文章內容與出處,

「這篇文章是我請朋友、也是我的同事所代寫」,

才曉得這名朋友代寫的這篇文章

的確是抄襲一些由中國大陸某雜誌出版的一篇編譯外國學者出版專文的內容。

 

 

楊念祖強調,

「這是我個人錯誤,我要表示道歉」,

得知這樣的消息後,他在晚間7時進總統府向院長與總統報告,

並說明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他並向院長與總統表示,

當此政府與國軍面臨重大挑戰時刻,

由於他個人過失而影響政府、國軍的榮譽,

及總統跟院長的聲譽,

應負起責任,他當面向院長與總統表示要辭職負責。

 

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臉書上表示:

「總統必須穩定政府運作並迅速處理危機,但短短一周內兩位國防部長去職,政局令人擔憂!」

她呼籲馬總統取消出訪南美洲行程,

留在國內全力處理最近發生的各項危機,

以穩定政局同時安定民心士氣。

 

楊念祖今年58歲,是一名軍事研究學者,1980至1984年曾留學英國。

 

他曾經擔任台灣國防部軍政副部長,2009年9月獲委任為國防部副部長。

 

(撰稿:立行/嚴思祺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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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引發的爭議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8/130806_taiwan_military_law.shtml

台灣《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引發的爭議

 

更新時間 2013年8月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6:35

台灣立法院

台灣媒體形容,立法院是在民意壓力之下「火速」通過《軍審法》修正案,

贊成的一方表示歡迎,反對者則擔心未來會問題重重。

 

台灣立法院快速三讀通過

承平時期一般司法審判軍人的修正案,

引起部分人士擔心未來的「後遺症」。

 

由於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引發輿論壓力,

台灣立法院朝野立委以「快馬加鞭」的方式「火速」地三讀通過了

《軍事審判法》修正案。

 

適用範圍

台灣媒體報道說,

範圍包括現役軍人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到46條,

包括凌虐部屬罪、不應懲罰而懲罰罪、以及阻撓罪。

 

同法第76 條第一項內容,

即外患、瀆職、公共危險、殺人、傷害、性侵、在營竊盜等罪者,

未來依刑事訴訟法追訴,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

 

而承平時期,

現役軍人顛覆政府、暴動、洩密、敵前抗命、廢弛職務、

對長官施暴、劫機、酒駕、毀壞軍用設施、製造或販賣武器等罪,

也將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

 

台灣行政院表示,

將在成立專業法庭之後開始實施,需時約5個月。

 

爭議問題

引發當局及立法院修法的原因

主要就是洪仲丘命案導致民間普遍不信任軍法機關。

 

洪仲丘的家人對三讀通過修法表示感謝與歡迎,

輿論也普遍對此表示支持。

 

但是媒體引述包括前行政院院長、曾經被視為軍中強人的郝柏村的話說,

他認為以如此「急行軍」的方式通過修法「實在太急了」。

 

部分媒體也引述退役將領的話稱,

軍隊本身就有其必然的封閉性,

一般檢察官、法官未必了解,

因此將軍事審判權移交給一般司法法庭並非良策。

 

但是支持通過立法的人士則說,

就是因為洪仲丘案暴露了軍法和軍法審判機構的不足之處。

 

此外,

軍法機構如今在民間已經「信用破產」,

民間普遍不信任軍法,

承平時期將軍法轉交一般司法機構是合理也符合實際需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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