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4
最貪女檢猛A錢 品德操守拿A
監委認陳玉珍考評不實
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24/today-fo3.htm?Slots=All
〔記者陳璟民、侯柏青/台北報導〕
前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
貪瀆金額達二千三百廿五萬元,破司法人員收賄紀錄;
諷刺的是,
她貪瀆期間任職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原板橋地檢署)、台高檢等,
兩機關卻給她甲等考績,品德操守等級列為「足為楷模」的A級,
考評為「認真負責」、「明察秋毫」等,
監委趙昌平、高鳳仙認定考評不實,顯有違失,
昨提案通過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涉貪二千多萬 被監院彈劾
監院調查陳玉珍及前板檢主任檢察官郭學廉,
認定兩人涉違背職務,包庇賭博性電玩業者,
收受賄賂、洗錢,而陳玉珍貪瀆二千三百廿五萬元,
破司法人員收賄金額紀錄,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本月三日通過彈劾,並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監院昨再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直指兩機關對陳玉珍的考績、考評不實。
監委趙昌平、高鳳仙調查結果,
陳玉珍任板檢主任檢察官後,
藉由法務部訂頒的「後案併前案」規定,
就華加、永佳電玩店案件總計獨攬卅一件,
且為操控案件,導致八件逾期未結,
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結案。
陳玉珍這些「小動作」都發生在
前板檢檢察長楊森土任職期間,
楊未對陳辦理案件加強監督,促其迅速結案,
使她得以遂行貪瀆情事,核有違失。
此外,
板檢、台高檢對陳玉珍長期與電玩業者密切往來、
收受賄款及關說等事實,都渾然不覺,
在陳收賄期間,歷任首長竟給予考績甲等,
及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明察秋毫、
處事明快、視野宏觀、辦案迅速等考評,
品德操守等級列為「足為楷模」的A級,
可見沒有詳實督考,違失明顯,
因此通過糾正兩機關。
高檢署昨表示尊重監院決定,虛心接受,
未來將重新檢視當年的考績是否適切。
新北地檢署則指出,
目前不知糾正文內容,
待收到文後將依規定辦理;
據悉,檢方針對陳玉珍及郭學廉當時的考評,
已開會重新評定為最低丙等,四月初送法務部核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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