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女檢猛A錢 品德操守拿A

2013-12-24

最貪女檢猛A錢 品德操守拿A

監委認陳玉珍考評不實

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24/today-fo3.htm?Slots=All

〔記者陳璟民、侯柏青/台北報導〕

 

前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

貪瀆金額達二千三百廿五萬元,破司法人員收賄紀錄;

諷刺的是,

她貪瀆期間任職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原板橋地檢署)、台高檢等,

兩機關卻給她甲等考績,品德操守等級列為「足為楷模」的A級,

考評為「認真負責」、「明察秋毫」等,

監委趙昌平、高鳳仙認定考評不實,顯有違失,

昨提案通過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涉貪二千多萬 被監院彈劾

監院調查陳玉珍及前板檢主任檢察官郭學廉

認定兩人涉違背職務,包庇賭博性電玩業者,

收受賄賂、洗錢,而陳玉珍貪瀆二千三百廿五萬元,

破司法人員收賄金額紀錄,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本月三日通過彈劾,並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監院昨再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直指兩機關對陳玉珍的考績、考評不實。

 

監委趙昌平、高鳳仙調查結果,

陳玉珍任板檢主任檢察官後,

藉由法務部訂頒的「後案併前案」規定,

就華加、永佳電玩店案件總計獨攬卅一件,

且為操控案件,導致八件逾期未結,

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結案。

 

陳玉珍這些「小動作」都發生在

前板檢檢察長楊森土任職期間,

楊未對陳辦理案件加強監督,促其迅速結案,

使她得以遂行貪瀆情事,核有違失。

 

此外,

板檢、台高檢對陳玉珍長期與電玩業者密切往來、

收受賄款及關說等事實,都渾然不覺,

在陳收賄期間,歷任首長竟給予考績甲等,

及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明察秋毫、

處事明快、視野宏觀、辦案迅速等考評,

品德操守等級列為「足為楷模」的A級,

可見沒有詳實督考,違失明顯,

因此通過糾正兩機關。

 

高檢署昨表示尊重監院決定,虛心接受,

未來將重新檢視當年的考績是否適切。

 

新北地檢署則指出,

目前不知糾正文內容,

待收到文後將依規定辦理;

據悉,檢方針對陳玉珍及郭學廉當時的考評,

已開會重新評定為最低丙等,四月初送法務部核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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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貪腐 印證「決戰在二審」

2013-10-18

高院法官貪腐 印證「決戰在二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8/today-so2.htm

 

〔記者林慶川、張文川/台北報導〕

不少司法官貪瀆案,

一進入審判階段,

常如台語俗諺

「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

甚至一拖超過十年無法定讞;

最高法院昨對涉貪高院法官重判,

全案起訴到三審確定,不到三年,

回應了國人對司法貪瀆「零容忍」的期盼。

 

全案起訴到三審確定 回應國人期盼

九十九年七月爆發的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

引發民怨,

當時的高院院長黃水通及司法院長賴英照黯然下台,

司法信譽毀於一旦。

 

這些涉案法官,

都是受不了外界的金錢、女色引誘,

像是高院法官蔡光治,常趁上班時間與情婦幽會,

還由情婦當白手套收賄,下班時間一起吃喝玩樂,

私生活糜爛,情色金錢糾葛,

如何公正手執法槌審案。

 

這些司法界敗類,

把手邊案子當成菜市場蔬果魚肉,按斤論兩喊價「賣案子」,

收了錢後,就將案件大改判,

坐實了「台灣的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二審是買通法官的主戰場

翻開以往的司法官涉貪事件簿,

最高法院多會先發回更審,

案件常在最高法院及高院間如鐘擺般來回,

動輒纏訟八、十年難確定,

甚至案子拖久,刑度越來越輕。

 

原本外界就認為,

二審法院的風紀問題最嚴重,

貪污出事的法官多為二審資深法官,

本案一爆,

也再次印證「決戰在二審」所言不假。

 

這次高等法院收錢法官重判定讞,

寫下司法史上重要里程碑,

或許「沒關係就找關係,有關係就沒關係」

的司法黑幕惡名,

能因此獲止血,

重拾民眾對司法信任。

 

司法界人士指出,

二審是買通法官的主戰場,

在三審制度下,

地方法院法官判完後,可上訴二審,

有心人自然不用在一審花錢。

 

而最高法院第三審,是法律審,

只要二審判決被認為適用法條沒錯,

三審不會再就事實面問題翻案,

因此「投資」二審確是關鍵;

且三審很少自為判決,欲將案子定讞,

多半是駁回上訴,也就是認可二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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