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貪腐 印證「決戰在二審」

2013-10-18

高院法官貪腐 印證「決戰在二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8/today-so2.htm

 

〔記者林慶川、張文川/台北報導〕

不少司法官貪瀆案,

一進入審判階段,

常如台語俗諺

「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

甚至一拖超過十年無法定讞;

最高法院昨對涉貪高院法官重判,

全案起訴到三審確定,不到三年,

回應了國人對司法貪瀆「零容忍」的期盼。

 

全案起訴到三審確定 回應國人期盼

九十九年七月爆發的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

引發民怨,

當時的高院院長黃水通及司法院長賴英照黯然下台,

司法信譽毀於一旦。

 

這些涉案法官,

都是受不了外界的金錢、女色引誘,

像是高院法官蔡光治,常趁上班時間與情婦幽會,

還由情婦當白手套收賄,下班時間一起吃喝玩樂,

私生活糜爛,情色金錢糾葛,

如何公正手執法槌審案。

 

這些司法界敗類,

把手邊案子當成菜市場蔬果魚肉,按斤論兩喊價「賣案子」,

收了錢後,就將案件大改判,

坐實了「台灣的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二審是買通法官的主戰場

翻開以往的司法官涉貪事件簿,

最高法院多會先發回更審,

案件常在最高法院及高院間如鐘擺般來回,

動輒纏訟八、十年難確定,

甚至案子拖久,刑度越來越輕。

 

原本外界就認為,

二審法院的風紀問題最嚴重,

貪污出事的法官多為二審資深法官,

本案一爆,

也再次印證「決戰在二審」所言不假。

 

這次高等法院收錢法官重判定讞,

寫下司法史上重要里程碑,

或許「沒關係就找關係,有關係就沒關係」

的司法黑幕惡名,

能因此獲止血,

重拾民眾對司法信任。

 

司法界人士指出,

二審是買通法官的主戰場,

在三審制度下,

地方法院法官判完後,可上訴二審,

有心人自然不用在一審花錢。

 

而最高法院第三審,是法律審,

只要二審判決被認為適用法條沒錯,

三審不會再就事實面問題翻案,

因此「投資」二審確是關鍵;

且三審很少自為判決,欲將案子定讞,

多半是駁回上訴,也就是認可二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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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集體收賄 最重判20年定讞

2013-10-18

法官集體收賄 最重判20年定讞

法官斥:視法官為發財良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8/today-t2.htm?Slots=T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姚岳宏、邱俊福、楊國文/台北報導〕

司法史最多司法官捲入的貪瀆弊案,

最高法院昨審結,

前高院法官蔡光治犯行最嚴重,

三審合議庭痛批他將法官公職身分視為「發財良機」,

事後矢口否認犯行,重判廿年刑,

併科罰金三百五十萬元定讞。

 

最高法院昨駁回前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

及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的上訴,

判刑定讞(見附表);

高院一位庭長認為有殺雞儆猴之效,法官風紀可獲改善;

一位女法官直言:「害群之馬,該關!」

 

被限制出境 啟動防逃機制

定讞的四人均停職,

司法官資格也將免除;

台北地檢署已限制出境,

啟動防逃機制。

 

這件貪污案有七名現任、前任司法官及律師捲入,

收賄八百五十萬元,

導致當時的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下台;

特偵組另案調查陳榮和時,

又引發濫權監聽國會、洩密、關說疑案。

 

檢方執行「正己專案」追查發現,

涉及「銅鑼徵地弊案」被通緝的前立委何智輝一審判十九年、二審判十五年,

九十九年一月起,何透過蔡光治、邱茂榮,

花五百五十萬元行賄高院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

使何在更一審獲判無罪。

 

銅鑼徵地弊案 追出貪污案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因涉貪污案,

也透過蔡光治等人花三百萬行賄庭長房阿生,

而獲判無罪;

邱茂榮助友人發函戶政事務所查個資,

另犯偽造公文書罪。

 

本案九名被告,一至三審刑度皆相同。

 

張權、邱創舜兩律師因偽證罪,各判兩年、一年半,恐喪失律師資格。

 

蔡光治情婦黃賴瑞珍判四年,

邱創舜妻段美月判一年三月,

前法官張炳龍判一年;

前高院庭長房阿生認罪繳回兩百萬元,

二審獲判十年半、併科罰金一百萬元後未上訴而確定。

 

據悉,

特偵組仍續偵辦「正己專案」,

已退休的高院法官林明俊、已停職的高院法官楊炳禎等人,

仍被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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