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女檢猛A錢 品德操守拿A

2013-12-24

最貪女檢猛A錢 品德操守拿A

監委認陳玉珍考評不實

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24/today-fo3.htm?Slots=All

〔記者陳璟民、侯柏青/台北報導〕

 

前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

貪瀆金額達二千三百廿五萬元,破司法人員收賄紀錄;

諷刺的是,

她貪瀆期間任職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原板橋地檢署)、台高檢等,

兩機關卻給她甲等考績,品德操守等級列為「足為楷模」的A級,

考評為「認真負責」、「明察秋毫」等,

監委趙昌平、高鳳仙認定考評不實,顯有違失,

昨提案通過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涉貪二千多萬 被監院彈劾

監院調查陳玉珍及前板檢主任檢察官郭學廉

認定兩人涉違背職務,包庇賭博性電玩業者,

收受賄賂、洗錢,而陳玉珍貪瀆二千三百廿五萬元,

破司法人員收賄金額紀錄,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本月三日通過彈劾,並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監院昨再糾正台高檢、新北檢,

直指兩機關對陳玉珍的考績、考評不實。

 

監委趙昌平、高鳳仙調查結果,

陳玉珍任板檢主任檢察官後,

藉由法務部訂頒的「後案併前案」規定,

就華加、永佳電玩店案件總計獨攬卅一件,

且為操控案件,導致八件逾期未結,

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結案。

 

陳玉珍這些「小動作」都發生在

前板檢檢察長楊森土任職期間,

楊未對陳辦理案件加強監督,促其迅速結案,

使她得以遂行貪瀆情事,核有違失。

 

此外,

板檢、台高檢對陳玉珍長期與電玩業者密切往來、

收受賄款及關說等事實,都渾然不覺,

在陳收賄期間,歷任首長竟給予考績甲等,

及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明察秋毫、

處事明快、視野宏觀、辦案迅速等考評,

品德操守等級列為「足為楷模」的A級,

可見沒有詳實督考,違失明顯,

因此通過糾正兩機關。

 

高檢署昨表示尊重監院決定,虛心接受,

未來將重新檢視當年的考績是否適切。

 

新北地檢署則指出,

目前不知糾正文內容,

待收到文後將依規定辦理;

據悉,檢方針對陳玉珍及郭學廉當時的考評,

已開會重新評定為最低丙等,四月初送法務部核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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