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占春案 法官︰檢院律三方皆輸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昨二度開庭
審理審判長周占春被控洩漏證人身分案,
承審法官郭惠玲當庭說,
此案是「三方皆輸」(檢、院、律師),盼在此事後,
能重新出發,訂於三月廿八日宣判;
周占春的律師認為,應追究檢察官是否瀆職。
因周占春曾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又在二次金改案中,
判陳水扁無罪,不少法界人士懷疑周占春是遭秋後算帳。
周占春本人則說,檢察官打擊犯罪要遵守法律,
若認為本案檢舉人有保護必要,
就要依證人保護法辦理,但本案沒有,
因此他未將資料密封,並未違法,自己無罪;
劉姓書記官泣訴自己嚴守本分卻被起訴,
她滿腹委屈,希望法官判無罪。
檢察官認為劉姓書記官是過失,建請法官判她緩刑,
但強調周占春一直說自己作法無誤,
日後恐還會有類似問題發生,建請法官「依法處理」,
未建議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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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周占春曾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
又在二次金改案中,
判陳水扁無罪,
不少法界人士懷疑周占春是遭秋後算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