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占春案 法官︰檢院律三方皆輸

周占春案 法官︰檢院律三方皆輸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昨二度開庭

審理審判長周占春被控洩漏證人身分案,

承審法官郭惠玲當庭說,

此案是「三方皆輸」(檢、院、律師),盼在此事後,

能重新出發,訂於三月廿八日宣判;

周占春的律師認為,應追究檢察官是否瀆職。

因周占春曾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又在二次金改案中,

判陳水扁無罪,不少法界人士懷疑周占春是遭秋後算帳。

周占春本人則說,檢察官打擊犯罪要遵守法律,

若認為本案檢舉人有保護必要,

就要依證人保護法辦理,但本案沒有,

因此他未將資料密封,並未違法,自己無罪;

劉姓書記官泣訴自己嚴守本分卻被起訴,

她滿腹委屈,希望法官判無罪。

檢察官認為劉姓書記官是過失,建請法官判她緩刑,

但強調周占春一直說自己作法無誤,

日後恐還會有類似問題發生,建請法官「依法處理」,

未建議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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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因周占春曾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

又在二次金改案中,

判陳水扁無罪,

不少法界人士懷疑周占春是遭秋後算帳。

涉周占春洩密案 二律師送懲戒

 

涉周占春洩密案

二律師送懲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8/today-p5.htm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律師李傳侯、謝思賢

疑將毒品案檢舉人身分資料外洩給被告,

致秘密檢舉人遭被告痛毆,

台北地檢署認定二名律師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且情節重大,

昨將二人移送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議處。

李傳侯是司法官三十八期結業,曾任北檢檢察官,

他昨天指出,因被告在地檢署已認罪、

至法院印回卷證後,

距離法院排定的庭期還有一段時間,

自己沒有立即閱卷,影印卷證給被告時,

根本不知卷內有檢舉人資料。

當初由於檢舉人被痛毆後,

檢方分案偵辦,

認定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核發此毒品案搜索票時,

未依規定將記載檢舉人身分的文件密封,

導致檢舉人身分曝光,

北檢去年底依違反刑法「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將周起訴。

檢察官認為,

律師李傳侯請同法律事務所的

另一名律師謝思賢至法院影印全案卷證,

以利後續辯護。檢方認定,謝思賢印卷時,

知悉一未彌封紙袋中是檢舉人身分資料,

卻仍抽出影印,

而李傳侯收到卷證後,明知內含檢舉人資料,

還影印一份給被告。

檢方認為,律師身為「在野法曹」,

將職務上獲悉的資訊洩漏給販毒者,

已危害到檢舉人安全,

明顯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因此決定將二人移送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