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485號看陸一特

釋字第485號看陸一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21/today-o9.htm

◎ 羅承宗

國防部十八日於網站新聞稿表示,

陸一特」人數約五十七萬人,

估計所需補償金額約達一九○○億餘元。

國防部認為一旦編列補償,

將有:

增加國防支出、

排擠教育及社福預算、

使青少年教育資源

及弱勢族群照護能量遭受衝擊、

影響國家整體施政…等諸多

負面效應。

言下之意,

編列了這筆預算就會動搖國本。

為什麼五千億不會動搖國本,

一千九百億就會?

翻開民國預算史,

那筆超過五千多億元的特別預算,

就是一九九六年的「眷村改建」。

當年國民黨政府

既能將那麼龐大的國民稅金

用在照顧軍人眷戶上,

而無財政方面的疑慮,

今天的國民黨政府為何就不能循此前例,

辦理相關補償事宜?

況且從大法官釋字第四八五號解釋意旨而論,

如果連眷村改建

這種相對嘉惠少數人的給付行政

都能通過合憲性檢驗,

無過度給付的違憲疑慮,

如今把不到五千億的四成數額的預算

放置在範圍更廣大的義務役軍人補償事宜上,

就更沒有牴觸實質平等原則

及資源有效利用原則的問題了!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財法系助理教授)

陸一特補償案 政府不考慮

陸一特補償案

政府不考慮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8/today-p4.htm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

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陸一特補償案」,

國防部在向馬總統進行專案報告後,

府院正式定調,認定陸一特當初召集於法有據,

且補償案例一開,

後續引發效應將對國家財政造成崩盤的災難,

甚至「動搖國本」,高層因此達成共識,

對陸一特補償案,決定不予考慮。

國防部在評估民進黨提出的

「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相關效應後,認為將引發國家財政崩盤,

為此特別向馬總統及行政院長吳敦義報告。

馬總統指示,雖然陸一特對國家的服務奉獻

要予以肯定,但也要將該案若通過不符法理處

與對國家財政造成的可能危害,

立即向國人說清楚、講明白。

國防部官員表示,該案若提案成真,

單單針對「陸一特」服役三年之民眾補償,

估算即需編列約一千九百億餘元的預算。

若擴及其他曾服役海、空軍三年之民眾

也要求援引比照補償,

將需再增加約二千七百億餘元預算,

兩者總計高達四千六百億餘元。

對陸一特召集的法律依據,

國防部發言人虞思祖表示,

當時召集的法令依據為

四十八年修正公布之兵役法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以及四十九年修正公布之兵役法施行法

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故當時召集是於法有據。

國防部官員指出,若政府開例補償了陸一特,

其他也是服役三年的海空軍義務役民眾

也可援用要求補償,政府如何拒絕?

何況這種役期長短比較的邏輯若通,

現在役期縮短至一年,那過去服二年兵役的民眾,

也可向政府請求賠償?

如此國家支出數兆經費可能都難以填平此一錢坑,

嚴重性不容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