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485號看陸一特

釋字第485號看陸一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21/today-o9.htm

◎ 羅承宗

國防部十八日於網站新聞稿表示,

陸一特」人數約五十七萬人,

估計所需補償金額約達一九○○億餘元。

國防部認為一旦編列補償,

將有:

增加國防支出、

排擠教育及社福預算、

使青少年教育資源

及弱勢族群照護能量遭受衝擊、

影響國家整體施政…等諸多

負面效應。

言下之意,

編列了這筆預算就會動搖國本。

為什麼五千億不會動搖國本,

一千九百億就會?

翻開民國預算史,

那筆超過五千多億元的特別預算,

就是一九九六年的「眷村改建」。

當年國民黨政府

既能將那麼龐大的國民稅金

用在照顧軍人眷戶上,

而無財政方面的疑慮,

今天的國民黨政府為何就不能循此前例,

辦理相關補償事宜?

況且從大法官釋字第四八五號解釋意旨而論,

如果連眷村改建

這種相對嘉惠少數人的給付行政

都能通過合憲性檢驗,

無過度給付的違憲疑慮,

如今把不到五千億的四成數額的預算

放置在範圍更廣大的義務役軍人補償事宜上,

就更沒有牴觸實質平等原則

及資源有效利用原則的問題了!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財法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