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模作樣打國際官司?!
◎ 蔣為志
報載跆拳道選手楊淑君
在廣州舉行的亞洲運動會被判失格乙事,
行政院副院長陳?(左冰去水右中)已組成專案小組,
並請擅長國際法的理╳法律事務所
研擬後續國際爭訟事宜。
然而,
要打這場國際官司,
是否僅是五都選舉前的裝模作樣?
還是如劉前行政院長所用的緩兵之計,
挺兩天就過去了?
我們必須
由馬政府終極統一的施政脈絡中,
來尋找答案。
尤其,
以最近才發生的幾件事,
我們更不能忘記,
身為理╳法律事務所所長的陳大律師,
究竟是何等人物?
五月下旬,
陳大律師發表公開信,
認為台聯所提出的ECFA公投提案,
是在鑽公投法的縫隙,
並呼籲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
正視若同意台聯公投提案
可能造成的民主制度危機。
只是,
同時身為行政院政務顧問的陳大律師,
不知發表如此的公開信,
是否會對行政院轄下的公投審議委員會,
有何等的影響?
進而造成民主制度的危機?
十月中旬,
陳大律師在一個企業領袖高峰會中,
公開倡議「馬胡會」,
向馬總統建議,
希望未來兩岸領導人能面對面會談,
若「明年不行,二○一二也可以」,
馬英九面對此公開喊話,
則表示「會慎重考慮」。
陳大律師的這個建言,
有人解讀為:
陳馬一唱一和,
試探民意反應,
並為未來二○一二年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作準備。
十月底中國觀光客
於颱風天在蘇花公路上遇難斷魂後,
陳大律師引用法務部函釋及最高法院判決,
暗指大陸地區人民得適用台灣國家賠償法,
請求國家賠償;
並嚴肅指出:
「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果實,
得來不易,
這是兩岸都需要備感珍惜與呵護的。」
只是,
當中國政府對千島湖事件
台灣罹難者毫不理會,
也不管三聚氰氨奶粉
在台灣所造成的風暴與損失時,
陳大律師認為
沒有在台灣納稅的中國人民
也可以請求台灣政府國賠,
我們要如何備感珍惜與呵護?
楊淑君事件,
由馬政府一開始不敢批評中國,
要台灣人「吞下去」,
到民意沸騰後的改口,
發表一些失焦的言詞,
卻侈言為楊淑君打國際官司時,
我們不禁懷疑,
這場國際官司,
在珍惜呵護兩岸關係的陳大律師主導下,
是否僅是一個裝模作樣的選前把戲?
讓我們睜大眼睛拭目以待。
(作者為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