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符合馬的期待

 

總算符合馬的期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3/today-o3.htm

◎ 陳昭姿

阿扁總統的機密外交案於六月獲判無罪,

二次金改案在上星期也獲判無罪。

但是在馬英九說出「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合理期待」後,

最高法院以超快速度,

將龍潭購地案與陳敏薰人事案三審定讞,

重判扁珍十一年與八年有期徒刑。

就法律面而言,龍潭案證人總共有七位,

包括蔡銘杰、辜成允、辜仲諒、林百里、魏哲和、蔡銘哲與李界木。

除蔡銘哲外,

其餘六位證人的證詞都指出龍潭案與阿扁總統無關。

唯一牽扯阿扁總統的是蔡銘哲(最後果然判緩刑),

但是蔡銘哲的說法也被當事人李界木否認。

對多數有利阿扁總統的證詞,

法官皆未採信,

卻採信了唯一對阿扁總統不利的證詞,

其心證之偏頗不言可喻。

陳敏薰人事案更是匪夷所思,

不論中華開發或一○一公司

都是民間機構而非政府公器官職,

其人事任命權更非總統法定職權,

竟然也可與「貪污」扯上關係。

就政治面而言,

在馬英九開口之後,

二次金改原本性質相似的龍潭購地案

為了強調其涉及總統職權,

立刻判阿扁總統重罪,

無異向大眾宣示—周占春法官說的不算,

馬英九先生說的才算。

另一方面,

面對我們始終質疑

與馬英九特別費案同質的國務機要費案,

則是發回更審。

此舉明顯暗示,

國務機要費案似可比照馬英九特別費案,

最後獲判無罪的機會相當高。

然而,

關扁入牢這件事則毫無妥協之處,

透過龍潭案的定讞,

已達到目的,

且可預告二次金改案的二審必然翻盤。

扁案再一次確認是政治事件

政治事件只能政治解決。

阿扁總統的支持者不需要太難過,

如同綠逗三口組所言—

問題不在司法院而在總統府,

唯有本土政權重新執政,

扁案才可能翻案,

阿扁總統的冤屈才有洗刷的一天!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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