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最高法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3/today-o1.htm
◎ 王思為
馬英九於日前宴請
司法院、行政院、
立法院正副院長、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
對司法改革問題表示意見,
並要求與會者不要對外發言,
由總統府統一發布新聞稿。
曾幾何時,
總統得對司法、行政、立法等
相互獨立的憲政機關下達封口令?
針對全國關心的重大議題,
與總統同屬憲政機關的各院,
居然連闡釋本位立場理念的機會都被封鎖,
而必須透過總統府的官僚僭越職責代為統一發言,
形同各機關的言論自由被閹割,
一位民選總統能夠恣意自行擴權至此?
馬英九雖然口口聲聲地說
總統必須要嚴守憲政分際、
且不干預司法個案的審判,
然而一舉一動皆反其道而行,
並屢次在公開場合大談
不服扁案判決,
在開明的假面下
掩飾法西斯的獨裁與民粹,
令人膽寒。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前一兩年,
分別發生於香港及澳門的實際例子。
二○○八年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
於訪問香港時指出,
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要互相理解和互相支持,
將港府早已行之有年的三權分立架構視如草芥糞土;
二○○九年十一月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
在澳門回歸十週年前夕,
藉機大力稱頌澳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之間的關係
著重互相配合,
又狠狠地將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甩了一巴掌。
在這兩位中國高級官員的腦袋裡皆認為,
政府內不同機關之存在
僅僅是單純的官僚體制功能分化,
其間並不存在
以保障基本人權為核心概念
的現代憲法精髓之設計,
也因此接連鬧出笑話而渾然不覺。
但由於中國從未有過真正的民主憲政,
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極權統治下,
也無法容忍有所謂「權力制衡」的去集權化力量出現,
所以中共官員們對於民主憲政運作有著荒唐的認知,
倒也無可厚非
(雖然習近平擁有所謂中國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馬英九對扁案直接喊話下指導棋不說,
且完全無視於中華民國憲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總統僅有調解院際爭議的
超然地位之權力,
擅自將五院機關納為麾下的權力禁臠,
連違憲的噤聲令都能讓各院遵行無礙,
與中國官員的低落憲政程度不遑多讓。
(作者為台灣智庫諮詢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