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司法宴後,扁判刑定讞/法界:判決時機可議

 

馬司法宴後,

扁判刑定讞/

法界:

判決時機可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2/today-fo6.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

昨天飛速判決龍潭購地等兩案有罪確定,

不少法界人士感到不可思議,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說,

二次金改案剛獲判無罪,

馬總統即意有所指發表

「部分判決不符合民眾期待…」等語,

接著還有總統邀集司法院等首長的「司法宴」,

結果馬上出來這個將扁定罪的判決,

社會大眾怎會不加揣測。

最高院高效率

被疑司法仰體上意

張學海說,

馬總統曾說過陳水扁會死得很難看,

司法是否「仰體上意」,

讓扁珍兩人「死得很難看」,

令人起疑。

他認為,

這些都對司法公正性造成傷害,

總統對司法案件不僅不應干預,

甚至表示個人意見都不宜,

至於最高法院對重大案件,

竟一反以往推遲態度,

馬上自為判決,

如此的高效率令人訝異,

「以後大小案件都會如此速審速結?」

擴張職權認定

視總統有任期皇帝

另一方面,

最高法院對於總統職權的認定,

法界認為根本是隨便擴張總統職權

律師尤伯祥說,

當初憲法規定總統職權,

是在制衡強人政治,

因此傾向內閣制,

總統不可能無所不能、無所不管,

若最高法院如此認定,

「無異是將總統視為有任期的皇帝」,

公務員職權也毋須以法律規定了。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認為,

最高法院如此認定,

將影響「罪刑法定主義」,

難保將來

法官的自由心證會大的不得了,

貪污罪定罪率會大幅升高,

也影響刑法一貫性;

他說「我對這個判決,持保留看法」。

林?正指出,

最高法院

以往對貪污案「職務上行為」,

一向很嚴格,

多採嚴格罪刑法定主義,

為何合議庭這次判決大幅放寬,

有無受到影響?

值得玩味。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