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洩密案 高院判1年3個月 可易科45萬

 

2015-02-12  10:15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55400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

高院今上午宣判,

依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等三罪,判1年3個月徒刑,

可易科45萬元,較一審稍重,全案定讞。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黃世銘洩密案

高院判1年3個月 可易科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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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引爆「9月政爭」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

一審判黃世銘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黃世銘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黃仍堅稱基於「重大公益」,

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司法關說案未犯罪,

但檢方指控全案仍未偵結,

黃的作法涉洩密等犯行明確,高院今上午宣判,

依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等三罪,

總共判1年3個月徒刑,可易科45萬元,

較一審稍重,全案定讞。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高院今上午宣判,依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等三罪,判1年3個月徒刑,可易科45萬元,較一審稍重,全案定讞。(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

高院今上午宣判,

依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等三罪,

判1年3個月徒刑,可易科45萬元,

較一審稍重,全案定讞。

(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是被控

在特偵組偵辦全民電通案更一審疑有司法關說案尚未偵結前,

就分別於前年8月31日連夜向馬總統、

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報告偵查中案件內容,

並交付專案報告,

9月6日又指示特偵組組長楊榮宗開記者會,

將監聽資料公告周知,

台北地院去年3月21日審結,

依洩密、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等三罪,

共判黃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2萬元。

 

一審判決有罪後,

黃世銘成為首位被判刑的檢察總長,

黃立即依先前承諾,辭去檢察總長要職下台,

但獲法務部調任他為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黃也上訴高等法院,尋求翻盤機會。

 

高院審理期間,黃低調提出退休申請,

並於今年1月6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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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9月政爭」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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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台灣諸亂象 源自階級剝削

特偵組濫權監聽、洪仲丘案、洪石城案、

關廠工人案、文林苑、大埔案

 

台灣的諸多亂象,本質上實皆為階級剝削問題

也就是有人把另一個人或一群人當作客體、當作物對待。

 

[ 相關 ] 檢察總長不適任 特偵組一定要廢除 [ 大法官 許玉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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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社會,本質上為階級壓迫的剝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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