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5/today-o2.htm
「歌手」鑽出台灣法令破口
◎ 詹益錦
東森新聞台十二日晚間黃金時段以新聞直播的型態,混以主播串場的技巧,
幾無時差地聯播中國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節目,
締造了該台近來的高收視率紀錄。
由於該台捨棄原時段多檔新聞與節目時段,棄守新聞媒體之責任,
撻伐聲浪不絕於耳。
未料,次日其他新聞台群起效尤,紛紛另以內容分析的型態或編輯技巧,
連篇累牘且長時段地疲勞轟炸,使得這個週末假期的台灣,
彷彿只有「我是歌手」這個歌唱比賽的「假事件」,
而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安全的高鐵被放置汽油彈等大新聞,卻幾乎被淹沒了。
以當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
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
東森新聞台以 LIVE直播新聞的即時且急迫為由,
技巧性地規避必須事先送審或許可,且不能有簡體字的相關規定;
同時,還以主播串場切割完整內容的技巧,規避全集播出的法令巧門。
電視新聞圈內的明眼人,誰不知道這是利用新聞包裝大陸紅火節目的意圖?
怎就主管機關的NCC、文化部官員搞不懂?
竟還以「電視台具有新聞自主權」的大帽自我設限。
有自我閹割法令權限的政府官員,也難怪電視台業者活像吃了熊心豹子膽,
明知違規卻依舊大言不慚搶播,了不起被裁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相較於比平時高出三、四倍的收視率而賺進大把廣告收益,
電視台怎麼算都贏,豈會鳥你NCC、文化部的相關法規?
至於湖南衛視揚言要控告東森新聞台的侵權行為,這恐怕是空包彈罷了!
因為,東森的行為恰恰符合了中共宣傳部的政治正確,
且東森「鑽出來」此一台灣的法令漏洞,
正巧給了老共利用傳媒力量全面入島入戶宣傳的破口。
台灣相關單位若不依法審慎嚴格處理,以目前大資本優勢製播的中國影視節目,
來日同樣假借新聞手法包裝,借殼上市於台灣電視頻道,必將大行其道。
(作者曾任新聞台主管,現為中州科技大學視傳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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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Yang · 留言最多的人
若NCC及文化部沒有對這兩新聞台撤銷執照及重罰,
表示
暗指NCC及文化部把2
準備對2300萬人民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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