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媒體巨獸吞噬閱聽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9/today-o5.htm
◎ 鄭秀玲
參加了高達七百多億元之旺中寬頻公司併購中嘉集團案的聽證會後,
筆者感觸良多。
旺中寬頻公司
係由旺旺集團(持股五十一%)、
國泰金控(持股廿五%)、
東森集團(持股十%)
等大型財團共同持股。
此併購案一旦通過,
我們將被迫接受一個橫跨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報紙雜誌和網際網路的跨媒體巨獸。
然而聽證會議過程中,消基會和國安局這兩單位的代表缺席,
消保會的代表對此案僅表示一切依法行政,
旁聽的一般民眾則沒有發言權。
本次併購案中嘉集團旗下的近一二○萬收視戶(包括大安區的萬象、中和區的新視波以及台南高雄等十一家系統業者的收視戶),竟然沒有一位里長受邀發言。將近三小時的聽證過程,只有業者的侃侃而談。
此外,業者僅在聽證會時提出其繁複併購計畫的簡報,
事先並未給予專家學者和利害關係人足夠時間進行深入審閱,
造成與會學者和利害關係人
無法針對計畫內容提出任何具有建設性和精確性的評估,
甚至淪為財團背書的工具。
筆者曾任美國華盛頓特區公用事業委員會專家見證人,參與獨佔事業的監理事宜。
美國對於公共政策的核定有一套完善的聽證會機制,
可保障民眾、業者和政府三方的公平議論。
例如美國電力公司的電價調漲案在進行聽證會之前,這三方都必須在三個月前提出議案文件,供另二方專家見證人(財經、工程領域等專家)檢視後,方可在聽證會由民眾、業者和政府的律師對另兩方的專家見證人進行正式的交叉詰問。
因此我建議:
一、
在此併購案通過前,應請NCC、業者、消費者代表、員工及學者專家代表,就上述兩議題分別進行深入研析後,再擇期召開多場聽證會,以促使真理越辯越明;
二、
政府在協助業者發展產業的同時,亦應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
三、
廣大的消費者更應群策群力,一起謀求自身的閱聽權益。
(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兼台大社科院研發分處主任)
———————————————————————————————————–
[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無民主第四權何來自由民主人權>
旺中寬頻公司
係由
旺旺集團(持股五十一%)、
國泰金控(持股廿五%)、
東森集團(持股十%)
———————————————————————————————————–
[台灣傳播媒體的真面目]
台灣傳播媒體是中國人的禁臠
民主第四權從未在台灣出現過
無第四權的民主只是偽裝假象
國共傳聲筒偽裝成民主第四權
利用媒體對特定人施暴是常態
媒體橫行包裝加欺騙無所不能
—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