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對台灣第三輪評鑑登場

2018-11-06 06:00

http://ec.ltn.com.tw/article/paper/1244765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開幕,

行政院長賴清德(左六)出席,

並與來賓們一同主持開幕儀式。

(記者王藝菘攝)

 

APG評鑑登場 台拚一般追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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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防辦、法務部、金管會精銳盡出

 

團長讚︰最有組織的會員國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對台灣第三輪相互評鑑昨登場,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簡稱洗防辦)、法務部金管會精銳盡出,

公、私部門近百單位齊聚一堂,力拚回歸最前端的「一般追蹤」名單

評鑑團長向農(David Shannon)昨用中文「你好」

向開幕式所有人打招呼,更誇讚台灣是他遇過「最有組織」的會員國。

 
37公部門、逾56私部門應考

此次APG評鑑團共九人,受評公部門包括

司法院、法務部、金管會、中央銀行、經濟部、內政部等三十七個,

私部門除金融機構,連會計師、律師、不動產經紀業、銀樓等,

至少五十六個也一同上陣應考,由近百單位組成「台灣國家代表隊」。

 

行政院長賴清德、法務部長蔡清祥、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親臨開幕式,

展現對評鑑的重視。

賴揆致詞指出,為期兩週評鑑是台灣的重要時刻,

台灣一九九七年以創始會員國身分加入APG,

二○○七年列「一般追蹤」,後因兆豐案被降為「加強追蹤」,

這之後政府全力改正不足,去年成立洗防辦,統合各部會、

民間力量來達到國際規範,並與立法院合作修訂

「洗錢防制法」、「公司法」、「資恐防制法」及「財團法人法」,

加強與「國際刑法」接軌。

 

賴清德說,台灣不只法制面修改,

未來會從小學、國中教育落實洗錢防制觀念,

讓學生了解台灣在國際上的責任,及洗錢防制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

此次評鑑不是終點,而是起點,未來也將持續善盡洗錢防制責任。

 

蔡清祥也指出,

法務部近年執法重點放在洗錢威脅最高的八大前置犯罪類型

分別為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地下匯兌

稅務犯罪,台灣雖從未發生恐怖攻擊,

仍得防止恐怖份子利用台灣經濟體系運作資金。

 

顧立雄則說,金管會二○一五年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

強化與各部會及公、私部門間的合作,

每年與各金融同業公會等單位辦理數百場教育訓練,

投入人力、資源都多於過去數十倍,

希望透過APG相互評鑑機制,提升我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整體效能,

讓我國金融體系更加透明、永續發展且為國際社會所信任。

 

APG評鑑Q&A

Q:什麼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相互評鑑?

A: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於1997年成立,目前有40餘個會員,

台灣為創始會員國之一,各成員國間,

得以公正地審查彼此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

APG至今共進行三次相互評鑑,第三次相互評鑑美澳加等國已完成,

台灣安排在11月舉辦。

 

Q:受評鑑單位有哪些?

A:

受評鑑單位分為「公部門」與「私部門」兩大類。

公部門包括法務部、金管會、央行、經濟部、內政部等;

私部門為金融業(銀行、保險及證券)、律師、不動產經紀業及會計師等。

Q:評鑑項目有哪些?

A:

包括如何落實洗錢防制、

曾否受主管機關檢查缺失、裁罰後的改善情況等。

這次評鑑重點在於「執行效能」,

例如銀行是否做好認識客戶(KYC)、是否落實通報洗錢防制等。

 

Q:評鑑有哪幾種結果?

A:

「一般追蹤名單」代表洗錢防制效能良好,

兩年後要再提交報告;「加強追蹤名單」是一年內就要提交報告;

若尚有追蹤成效不彰情形,將再轉入「加速加強追蹤名單」,

如果未有進展與改善,將有相應之制裁。

 

Q:評鑑結果對台灣的影響為何?

A:

若評等不佳,不僅重創台灣形象,

也將使台灣資金遭嚴查、匯出入大受影響、

金融機構在海外業務遭到限縮、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嚴格審查等。

 

Q:何時公布評鑑結果?

A:

評鑑自11月5日開始,16日提初評報告,若初評報告不如預期,

明年3月的評鑑團「面對面會議」,我方可提新資料爭取加分,

最終評鑑報告將在明年7月APG大會公布。

(記者王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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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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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兆豐銀洗錢,2018再遭美FED罰 8.6億元  ]

 

兆豐銀行於美國時間2018年1月17日

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FED)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

簽署裁罰令,再度遭美國聯準會及伊利諾州金融廳,

裁罰2900萬美元(約新台幣8.57億元)罰鍰

同時必須提交相關改善計畫,兆豐金強調,

這次遭裁罰屬於「舊案」。

 

2016年8月時,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就曾因為違反反洗錢法遭美國重罰1.8億美元

(約台幣57億元),還因涉及「巴拿馬文件」,事件愈滾愈大,

導致6位前後任財金首長,移送監院調查。

 

2010年兆豐銀巴拿馬分行也曾違反洗錢防制法,

巴拿馬監理機構2013年3月開罰2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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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

二○一五年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

二○一六年提出的檢查報告,揭露兆豐銀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事項,

在交涉後,兆豐銀去年八月同意就紐約分行的違法行為

繳交一.八億美元高額罰款,震驚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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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主化20多年國家機器被少數人把持–台灣民主假象]

台灣民主化的20多年來,

國家機器都是在高層少數人把持下

纏繞著利益勾結環環相扣,

自行形構成一個個密網般的利益共犯結構,

並穩穩盤踞在各個號稱為「專業領域」的政府單位中,

「專業」一詞也成了排除「非我族類」的理由藉口。

 

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等等,

常年蠶食著政府龐大預算外包工程等等。

 

一旦出事, 該共犯集團就會即時啟動保護機制進行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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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灣正在上演金融秩序崩解大戲?[ 陳昭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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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馬2.0軍火幫掩護,馬朝獵雷艦弊案,搶銀行錢無罪   ]

 

搶銀行有兩種,

一種是拿著印章去搶

另一種是把金庫的門打開給人家搬 如:第一銀行

 

獵雷鑑案聯貸案,高檢不起訴,打入呆帳,全民損失,無法求償。

 

慶富集團授信案,還未完成對全民的一個交代,

質詢因時間受限, 黃國昌立委意猶未盡,人民拭目以待,

立委諸公為民看緊怠惰的行政官員,督促應盡的責任,國家之幸!

人民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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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金融幫

  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金融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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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明成,徐光曦 ,羅寶珠,  丁克華                        ]

 

林明成徐光曦擔任華南銀董座是華南銀發生大型詐貸案的高峰,

(劉燈城的任期只有2015年的2個月而已),

遭詐貸的金額超過7億元以上。

 

這段期間也和現任總經理羅寶珠擔任總稽核期間重疊,

她是前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妻子。

 

自吳當傑去年9月接下華南金控董事長後,

各種詐貸案一一爆發,也讓他疲於奔命,

然而對納稅義務人以及華南金的小股東來說,

最希望知道的是真相,

以及到底還有多少案子還沒被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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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犯罪都與政府的包庇不作為,脫不了關係      ]

 

兆豐銀洗錢案為例,鉅額罰鍰由全民買單

百姓有權利知道為什麼被罰錢,政府更有必要向人民說明,

不能以財政祕密、營業祕密搪塞,

兆豐案正是典型的政府犯罪案例。

 

陳志龍表示, 我國金管會、檢察署、法院的作法

與其他正常法治國家有很大差別

原本應該是白血球機關,卻被異化成為白血病,

不監督、不負責的作法造成GDP被掏空,

成為犯罪者的天堂,綜觀財經、經濟、銀行、保險、證券各界,

都缺乏經濟人權觀念。

 

  [ 相關 ]   財經犯罪猖獗 與政府脫不了關係[ 陳志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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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爭議性大的法官轉成獨董,   司法官獨董幫保障退路          ]

 

上市櫃公司全面設置獨董,

據報導,截至7月底,

共有59位前司法官擔任國內股票掛牌公司獨董

 

  [ 相關 ]    獨董幫新勢力?退休司法官進企業獨董,爆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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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勢力黑幫體系財經犯罪猖獗,利用公權力分食民脂民膏 ] 

 

馬英九主政的2008年到2016年間,

台灣的經濟犯罪監督幾乎停擺,讓犯罪狀況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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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總統多數不得善終,中華民國總統司法迫害?

2018-04-07 11:15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38824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南韓總統多數不得善終 外媒分析背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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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涉嫌貪腐案,遭一審重判有期徒刑24年,

外媒統計,南韓歷年11位總統有1位遇刺身亡,1位自殺,

3位被迫下台,2位被判刑,2位近親被判刑,

1位現仍羈押中,1位(朴槿惠)一審遭重判,

鮮少有人得以全身而退,專家分析,

此現象背後原因與南韓政治制度架構及政治環境脫不了關係。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一審遭重判24年有期徒刑。(路透)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一審遭重判24年有期徒刑。

(路透)

 

《BBC》引述南韓首爾大學政治外交系教授康元澤的說法,

指上述情形與南韓政治環境有極大關聯,

他說,南韓總統權力高度集中,同時缺乏制衡,

導致總統在位時大權在握,甚至可稱得上「為所欲為」。

 

康元澤進一步指出,根據南韓法律,

總統被賦予很大程度的人事任命權,

「身為最重要的領袖,所有人都須為總統盡心盡力」康元澤說,

「但也因此容易導致濫權及腐敗的後果」,

有時雖非總統的本意,

但其親屬及親近的掌權人士也會出現貪腐等情況」。

 

南韓憲法過去規定,總統任期5年且不得連任,

因此往往無法擺脫「跛腳鴨(lame duck)」的命運,

康元澤認為,總統在任期前、中期的聲勢如日中天,

檢方即使掌握證據也要看總統臉色行事,需待其步入執政後期,

政治影響力式微時,才會開始調查。

 

根據英國《BBC》統計,歷任南韓總統的政治結局如下:

第1至3任總統李承晚被迫辭職,流亡美國;

第4任總統尹潽善遭軍事政變被迫下台;

第5至9任總統朴正熙最終遇刺身亡;

第10任總統崔圭夏遭軍事政變被迫辭職;

第11、12任總統全斗煥卸任後被判無期徒刑,後被特赦;

第13任總統盧泰愚卸任後被判17年有期徒刑,後被特赦;

第14任金泳三任期內遭檢方調查,其子在其任內尾聲因收賄遭判刑;

第15任總統金大中3個兒子遭判刑;

第16任總統盧武鉉涉貪腐自殺身亡;

第17任總統李明博現羈押中;

第18任總統朴槿惠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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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韓總統 vs.中華民國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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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蔡碧玉檢察長

擅將馬英九任內一百多件被控弊案迅速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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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 Geun-hye vs. Tsai Ing-wen

 Park Geun-hye vs.  Ma Ying-je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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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槿惠遭裁押   ,       the law system of Korea      ]

 

朴槿惠有銷毀證據的可能性,

因此在今天凌晨接受檢方提請簽發了逮捕令。

 

 [ 相關 ]    朴槿惠遭裁押 第3位被逮捕卸任南韓元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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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槿惠(Park Geun-hye) vs.  蔡英文(Tsai Ing-wen )  ]

 

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表示

朴槿惠獲過半南韓人民支持,

除了她個人因素外,

我們也不能忽略南韓政府及社會

在轉型正義上的堅持與努力。」

 

蔡更提到:

南韓徹底從歷史詮釋、名譽表彰,

讓威權時代受壓迫者感到公理伸張,

當年受害者成為教科書裡的國家英雄。

選舉結果告訴我們,在轉型正義層面上,

已踏出穩健一步, 值得台灣借鏡。」

 

這些荒唐發言,如今聽來,顯得既可笑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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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中國人台灣的中國難民問題 , 民進黨的香港式民主 ]

 

小國對大國,內部分裂又經濟衰退,台灣還有什麼活路?

 

台灣沒有以黨領政,團結最大多數的時機,就在定期選舉。

 

今年選舉,民進黨在不同選區呈現不同的策略傾向,

有的為了勝選挖空心思,有的為了價值不惜求敗。

 

民進黨人擅長選舉戰術,但似乎未見整體戰略。

今年選舉的客觀環境,乃是中國帝制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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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司法院炮製的司法馬戲鬧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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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gh profile human rights violators ,Rule by Law ]

馬英九團隊和蔡英文團隊最大差異在於

前者的司法單位把扁朝無罪的官員辦成有罪

後者的司法單位則把馬朝有罪的官員辦成無罪!」

政黨已然輪替,法院難道還是國民黨開的嗎?

 

郭瑤琪部長被控收受兩萬美元賄款,

被判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

 

既無對價關係,何來貪污事實?

此案證據力之薄弱,審理之草率,判決之荒謬,真是匪夷所思,

荒腔走板。

 

可見是百分之百的政治迫害案件,如假包換的冤獄!

然而,郭部長以非常上訴尋求救濟,求得平反的期待已然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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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英文任命的兩位司法首長也認為陳師孟是「撈過界」,

干涉司法權,實在既無知又可笑,畢竟五權憲法是這麼規定的,

監察委員是有權力彈劾「恐龍」司法官與貪腐政務官。

 

白色恐怖時期,蔣介石就是扮演太上司法官,

以行政權凌駕司法權,擅自更改法官的判決,

將某些政治犯從輕罪變成重罪或死刑,那才真是無法無天。

 

如今,陳師孟是按照五權憲法的制度而行,怎麼能說是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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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的轉型正義審判追究加害者, 終身追究,沒有追訴期限 ]

 

德國的轉型正義之所以受到世人尊敬,

是因為他們繼續審判追究。

 

當年加害者的殺人罪終身追究,沒有追訴期限。

 

台灣的轉型正義在解嚴後國民黨繼續執政下,

完全沒有碰觸。

 

當年的戒嚴時期在解嚴前,就已經擔心加害者被追究責任,

而另外訂定一個完全不允許追究加害者罪責的法令

用來保護當年的加害者。

 

使得台灣在述及戒嚴時期不當判決案例時,

只有受害者卻完全沒有加害者

 

這個荒謬,不僅無解,還在總統心中失去份量,

才會讓總統忘了戒嚴時期加害者的存在。

 

台灣長期以來,因為沒有公正審判,

所以就沒有清楚的是非,

才會讓社會長期被加害者用似是而非的語言

製造紛爭與對立,

導致連總統都混淆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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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協會  1200檢察官                                 ]

 

顏大和身兼檢察總長與檢協會長2職,

其所主辦的新任檢察總長人選投票,

「票選正當性難免受到質疑」,

恍如「現任總長辦票選推薦下任總長」,

而顏過去的行為與言論皆可議。

 

最高檢察署今天開票結果,

得票數最高前5名人選,

分別為

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

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

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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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大和辦票選推薦2018下任檢察總長,律師質疑正當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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