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alk

台灣相關訊息收集

WeTalk

李全教笑傲選罷法?

2016-04-24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82649

(作者為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

◎ 許惠峰

 

自由廣場》

 

李全教笑傲選罷法?

=================

李全教議長賄選案判決有期徒刑四年,

褫奪公權五年,

依選罷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

自判決之日起,停止其職務或職權。

 

然於民事當選無效之高院判決確定前,

其仍具議員之身分,

每月可領薪資,縱使未來判決確定,

其已領取之薪資,亦不須返還,此不合常理甚明,

現行選罷法應予修正,理由如下:

 

一、

選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應增加追繳薪資之規定。

選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

「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判決,

不影響當選人就職後職務上之行為。」

因此,

李全教縱使日後當選無效判決確定,其已領取之薪資,

因本條之規定而得不必返還之依據。

 

以賄選之違法手段取得之職務,

竟可保有任職期間之薪資,其不僅不合常情,

且於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四款

返還不當得利規定之法理不符,

實應於該條後段加入:

「但其任職期間之薪資,應予追繳。」

 

二、

選罷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應增加課以同額薪資之罰鍰規定。

 

選罷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無效確定者,當選人之當選,無效;

已就職者,並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解除職務。」

 

該法僅規定解除職務,顯然處分過輕,

蓋解除職務乃當然之理,然其以不法之手段當選,

實乃違背其參選時與國家之約定,

即應以合法正當之方法參與競選,賄選之行為,

形同違背其參選時之承諾,

國家自應處以類似民法違約金之行政罰鍰,方符事理之平。

 

選罷法第一百一十二條有處以推薦之政黨

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

然此一規定並無法有效遏止候選人之賄選動機。

 

故於後段應增加︰

「同時應課以與任職期間同額薪資之罰鍰。」

 

三、

加重處罰可降低拖延當選無效訴訟之誘因。

雖然選罷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選舉訴訟

以二審終結及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然眾所皆知,李全教不斷地以各種手段拖延訴訟,

倘若依上述建議修正,

李全教「拖得越久,損失越大」,

相信其拖延之誘因必定下降,

甚至主動要求法院儘速審結,以避免日後損失更大。

 

法律規範常引發行為人之誘因及影響其行為,

如何有效地遏止違法不當行為之誘因,

乃是立法妥適與否之關鍵。

========================================

 

 

 

=======================================

 

 

 

========================================

下修罷免門檻提案 藍連擋17次

2015-02-15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6260

 

下修罷免門檻提案

藍連擋17次

================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

因投票人數未達五成高門檻功敗垂成,

民進黨昨天表示,雖然投票結果令人遺憾,

但人民已透過此次罷免行動,展現公民力量,

共同寫下台灣歷史;

現行選罷法有許多不合時宜的規定,

民進黨將再度提出修法,希望國民黨不要再阻擋。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

(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民進黨籲國民黨勿再阻撓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昨天表示,

他在去年五月提案修改選罷法,

降低罷免投票門檻,

將罷免第一階段連署門檻由二%降至一%,

第二階段十三%降為六%;

對於投票須達雙二分之一的不合理門檻,

則要同意票數達選區的四分之一,

且同意票數超過不同意票數就通過,

不過,此案在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以「暫緩列案」連擋十七次,

連付委都無法成功。

 

高志鵬批說,,

國民黨擔心罷免蔡正元若成功會引起骨牌效應,

才會一再阻擋修法,

這種完全沒有利益迴避、自肥的作法,

證明國民黨心虛,也是多數暴力的展現,

民進黨考慮在明年立委選舉時將修改相關法律列為政見,

希望人民讓民進黨席次過半,推動直接民權修法。

 

民進黨前主席蘇貞昌表示,

罷免案無法成功,不是民氣不夠,

是制度設計的缺陷,

讓民意不能如實地反饋回政治體系,

最終傷害的還是人民對民主的信心;

台灣一定要透過修法修憲,

才能讓台灣的政治可以有效運作,

把權利真正交到人民手上。

 

台南市長賴清德直指,

「選罷法」規定罷免不得宣傳是「雙重違憲」,

除了違背憲法賦予罷免權的初衷外,

更觸犯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基本精神;

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罷免權,

民眾卻要透過藏頭詩或隱晦的方式宣傳罷免案,

這種現象豈可漠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李俊俋則表示,

內政委員會已初審通過

刪除選罷法有關「罷免不得宣傳」規定

目前進度卡在朝野協商,希望國民黨不要阻擋。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痛批,

選罷法對於罷免的不合理規定是威權時代的產物

嚴重限制人民權利,

根本是「闌尾」的免死金牌、護身符;

這次連蔡正元都無法罷免通過,

未來其他「闌尾」更有恃無恐,

民進黨將持續推動修法。

============================================

威權時代的產物

 

黑金威權時代的產物

=============================================

江文明 · 留言最多的人 · 益佑工程有限公司-勞安人員

 

兩黨都一樣,這兩個兄弟黨,
你以為會有什麼作為嗎???

國民黨怕下修,民進黨更怕.
只是民進黨知道國民黨會先擋法案而已.
這兩個黨的關係你們知道嗎???
民進黨這些人以前都是國民黨的爪耙子所組成的.
目的就是要阻止許信良將在美國所成立的台灣民主黨千檔回台所成立的.
也就是說國民黨是A組,
民進黨就是B組的狀況
你可以想想在立法院,
兩黨委員可以白天上演打架戲碼,晚上一起去酒店抱妹妹.
只有你們在藍綠而已,
它們才沒有藍綠之分
————————————————————————————
Liang Martin · 留言最多的人
 
這是一完全失控、澈底違反民主程序的行政霸權政府、
在現在民主國家已有立即被推翻的許多先例,
台灣人你/妳卻姑息養奸、讓橫木入灶嗎?!

台灣人長期受中國國民黨的 「瞞騙造假扭曲之愚民洗腦歷史教育」、

已偏離國際社會的連結與認知、
並被帶向被中國併吞及滅亡的政治煉獄、
更且不會帶給台灣安全及台灣人民幸福,

1950年3月13日中華冥國的蔣介石

在陽明山革命實踐研究院的言講:
【〈復職的目的與使命〉
——今天到臺灣來的人,
無論文武幹部,好像並無亡國之痛的感覺,
無論心理上和態度上,還是和過去在大陸一樣,
大多數人還是只知個人的權利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復職的目的與使命〉】、
已清楚自述「中國流亡在台灣的政治難民」心態,

「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

的真正國際認知就是
「中國政治難民流亡在台北台灣所組織的詐騙政權
(Chinese Political Refugees in Taiwan)」,
事實更是
「中華冥國流亡政權在台灣(ROC-in-exile on Taiwan)」,

中國國民黨就是「中國滯台政治難民詐騙集團

(KMT —> Chinese Political Refugees in Taiwan)」、
中華冥國流亡在台之
「中華台北(ROC-in-exile on Taiwan —> Chinese Taipei)」
對外偽裝成 「台灣政府」
對內就稱 「中華民國」、
是明顯欺騙國際社會及台灣人民證據,
為繼續控制台灣澎湖、
甚至強拆民宅強徵民地以及破壞古蹟歷史建築來鞏固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