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拒降價 9民營電廠仍罰60億

2013-11-6

聯合拒降價 9民營電廠仍罰60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6/today-t3.htm

〔記者廖千瑩、張慧雯、楊雅民、陳永吉/台北報導〕

 

因聯合拒降價,

公平會今年三月重罰九家民營電廠(IPP)

六十三.二億元的史上最高罰鍰,

但業者訴願後,

行政院訴願會九月撤銷罰鍰。

 

公平會昨重做處分,

仍依新版「公平法」重罰九業者六十.五億元,

每家減三千萬元。

 

原罰63億 訴願會撤銷

九業者中仍以台塑麥寮電廠被罰十八.二億元最重;

麥寮電廠總經理曹明表示,

「還沒收到文,若是確定判決,一定會再提起行政訴願。」

和平電廠被罰十三.二億元,

母公司台泥表示,待收到公平會裁決書後,

會再跟律師研究是否提出行政訴訟。

 

台汽電發言人吳宏能說,

尚未收到公平會公文,無法回應。

 

台聯立委許忠信則表示,

公平會昨裁罰金額仍逾六十億元,

「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但業者一定會訴願跟行政訴訟,

希望公平會堅守立場。

 

公平會去年調查九家IPP,

發現業者自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二年十月,

聯合拒絕調降售電予台電的價格,

依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的新版公平法,

祭出六十三.二億元罰鍰,

為適用「罰鍰上限為前一年營業額十%」的首例。

 

業者不服提起訴願,

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業者確實違反聯合行為規定,

但認為違法期間跨越新舊法,

應分段斟酌罰鍰,

要求公平會兩個月內重新裁罰。

 

重做處分 三理由嚴懲

公平會昨重做處分,

委員一致通過仍依新法罰,

扣掉舊法最高罰鍰上限二五○○萬元,

加上業者已與台電換文修約再減五○○萬元,

等於每家減三千萬元,

合計九業者仍罰六十.五億元。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

重新裁罰也回應行政院訴願會的三大疑問,

首先,

到底用新法還是舊法罰,

除先前函請法務部解釋,

日前找學者專家開座談會也一致認為該用新法罰;

再者,

聯合行為對市場競爭秩序衝擊大,

新法提高罰鍰是為了嚴懲不法。

 

公平會表示 未罰到頂

至於罰鍰計算,公平會說明,

光計算新法期間九家IPP前一年營業額十%的罰鍰上限,

就達一二二億元,公平會並未罰到頂。

 

孫立群說,

業者一定會訴願,

若裁罰再被行政院訴願會駁回,

只能到時候看駁回理由;

若訴願會過關,還會進入行政訴訟,

「若真有甚麼問題就法院見,由法院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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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en · 留言最多的人 ·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無能的行政機關

聯合企業坑人民.

不知行政院跟企業拿了多少好處,

居然撤銷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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