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6
聯合拒降價 9民營電廠仍罰60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6/today-t3.htm
〔記者廖千瑩、張慧雯、楊雅民、陳永吉/台北報導〕
因聯合拒降價,
公平會今年三月重罰九家民營電廠(IPP)
六十三.二億元的史上最高罰鍰,
但業者訴願後,
行政院訴願會九月撤銷罰鍰。
公平會昨重做處分,
仍依新版「公平法」重罰九業者六十.五億元,
每家減三千萬元。
原罰63億 訴願會撤銷
九業者中仍以台塑麥寮電廠被罰十八.二億元最重;
麥寮電廠總經理曹明表示,
「還沒收到文,若是確定判決,一定會再提起行政訴願。」
和平電廠被罰十三.二億元,
母公司台泥表示,待收到公平會裁決書後,
會再跟律師研究是否提出行政訴訟。
台汽電發言人吳宏能說,
尚未收到公平會公文,無法回應。
台聯立委許忠信則表示,
公平會昨裁罰金額仍逾六十億元,
「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但業者一定會訴願跟行政訴訟,
希望公平會堅守立場。
公平會去年調查九家IPP,
發現業者自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二年十月,
聯合拒絕調降售電予台電的價格,
依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的新版公平法,
祭出六十三.二億元罰鍰,
為適用「罰鍰上限為前一年營業額十%」的首例。
業者不服提起訴願,
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業者確實違反聯合行為規定,
但認為違法期間跨越新舊法,
應分段斟酌罰鍰,
要求公平會兩個月內重新裁罰。
重做處分 三理由嚴懲
公平會昨重做處分,
委員一致通過仍依新法罰,
扣掉舊法最高罰鍰上限二五○○萬元,
加上業者已與台電換文修約再減五○○萬元,
等於每家減三千萬元,
合計九業者仍罰六十.五億元。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
重新裁罰也回應行政院訴願會的三大疑問,
首先,
到底用新法還是舊法罰,
除先前函請法務部解釋,
日前找學者專家開座談會也一致認為該用新法罰;
再者,
聯合行為對市場競爭秩序衝擊大,
新法提高罰鍰是為了嚴懲不法。
公平會表示 未罰到頂
至於罰鍰計算,公平會說明,
光計算新法期間九家IPP前一年營業額十%的罰鍰上限,
就達一二二億元,公平會並未罰到頂。
孫立群說,
業者一定會訴願,
若裁罰再被行政院訴願會駁回,
只能到時候看駁回理由;
若訴願會過關,還會進入行政訴訟,
「若真有甚麼問題就法院見,由法院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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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en · 留言最多的人 ·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無能的行政機關
聯合企業坑人民.
不知行政院跟企業拿了多少好處,
居然撤銷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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