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球?罰9民營電廠60億 公平會敗訴

2014-10-30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5925

 

打假球?

罰9民營電廠60億 公平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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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廖千瑩/綜合報導〕

 

長生等九家民營電廠被控涉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

遭公平會重罰六十三億元,九家業者提起訴願,

行政院訴願會撤銷罰鍰部份,公平會最近重做處分仍罰六十億元,

九家業者改變策略轉攻公平法的「聯合行為」,

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業者勝訴,

撤銷公平會認定九家業者具聯合行為等處分;

此案可上訴。

公平會近年被撤銷的裁罰案

公平會近年被撤銷的裁罰案

 

拒與台電協商電價挨重罰

公平會調查認為,

九家民營電廠成立「台灣民營發電業協進會」,

在九十七年至一○一年間多次集會,

達成不和台電完成調整購售電費率的合意,

而以「以拖待變」等方式,聯合拒絕與台電公司協商,

已影響市場的供需功能,

公平會因此以九家電廠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的聯合行為規定

去年重罰九家電廠共六十三億元罰鍰,

創下重罰民營電廠紀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

九家電廠出售給台電電能的價格和數量,

是依據彼此購售電合約(PPA),

九家業者間不具有供給和需求替代性,無競爭關係,

即使成立協進會,也和聯合行為無涉,

且與台電之間協商方案屬私法爭議,

九家業者間無聯合行為

 

對於這樣的結果,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昨說,

還沒看到判決書,必須等看到法院的整體論述才能回應,

不過他強調,

「此案還沒有結束,這麼大的案子,絕對會上訴到底」。

 

法院判無聯合行為撤裁罰

公平會對九家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案

祭出史上最高罰鍰,

但多次遭行政院訴願會撤銷,

一度引發外界打假球的疑慮

公平會今年七月三度處分後再戰訴願會,

目前還沒有結果。

 

此案先前在立院也備受立委質疑,

認為九家民營電廠案

到時候一定像當初大張旗鼓罰中油、台塑聯合行為一樣,

最後罰鍰又遭撤銷,公平會根本在演戲;

但吳秀明當時信誓旦旦回說,

公平會是「玩真的」,

且已掌握業者二十七次會議紀錄,有確切證據。

 

不過昨仍遭高等行政法院打臉,

吳秀明說,

答辯過程找七位學者寫專家意見書,

為公平會裁罰背書,電廠也找了三位學者,

雙方各有論述,但高等行政法院見解有歧異,

因還沒收到判決書,無法評論。

 

行政法院資深法官指出,

昨此項判決甚為關鍵,

若公平會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後被駁回定讞,

代表九家電廠無聯合行為,將不具「可罰性」,

有利於打行政訴訟抗罰而免繳六十億元;

反之則不利於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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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家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案 ]

公平會

行政院訴願會

高等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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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

九家電廠出售給台電電能的價格和數量,

是依據彼此購售電合約(PPA),

九家業者間不具有供給和需求替代性,無競爭關係,

即使成立協進會,也和聯合行為無涉,

且與台電之間協商方案屬私法爭議,

九家業者間無聯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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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拒降價 9民營電廠仍罰60億

2013-11-6

聯合拒降價 9民營電廠仍罰60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6/today-t3.htm

〔記者廖千瑩、張慧雯、楊雅民、陳永吉/台北報導〕

 

因聯合拒降價,

公平會今年三月重罰九家民營電廠(IPP)

六十三.二億元的史上最高罰鍰,

但業者訴願後,

行政院訴願會九月撤銷罰鍰。

 

公平會昨重做處分,

仍依新版「公平法」重罰九業者六十.五億元,

每家減三千萬元。

 

原罰63億 訴願會撤銷

九業者中仍以台塑麥寮電廠被罰十八.二億元最重;

麥寮電廠總經理曹明表示,

「還沒收到文,若是確定判決,一定會再提起行政訴願。」

和平電廠被罰十三.二億元,

母公司台泥表示,待收到公平會裁決書後,

會再跟律師研究是否提出行政訴訟。

 

台汽電發言人吳宏能說,

尚未收到公平會公文,無法回應。

 

台聯立委許忠信則表示,

公平會昨裁罰金額仍逾六十億元,

「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但業者一定會訴願跟行政訴訟,

希望公平會堅守立場。

 

公平會去年調查九家IPP,

發現業者自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二年十月,

聯合拒絕調降售電予台電的價格,

依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的新版公平法,

祭出六十三.二億元罰鍰,

為適用「罰鍰上限為前一年營業額十%」的首例。

 

業者不服提起訴願,

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業者確實違反聯合行為規定,

但認為違法期間跨越新舊法,

應分段斟酌罰鍰,

要求公平會兩個月內重新裁罰。

 

重做處分 三理由嚴懲

公平會昨重做處分,

委員一致通過仍依新法罰,

扣掉舊法最高罰鍰上限二五○○萬元,

加上業者已與台電換文修約再減五○○萬元,

等於每家減三千萬元,

合計九業者仍罰六十.五億元。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

重新裁罰也回應行政院訴願會的三大疑問,

首先,

到底用新法還是舊法罰,

除先前函請法務部解釋,

日前找學者專家開座談會也一致認為該用新法罰;

再者,

聯合行為對市場競爭秩序衝擊大,

新法提高罰鍰是為了嚴懲不法。

 

公平會表示 未罰到頂

至於罰鍰計算,公平會說明,

光計算新法期間九家IPP前一年營業額十%的罰鍰上限,

就達一二二億元,公平會並未罰到頂。

 

孫立群說,

業者一定會訴願,

若裁罰再被行政院訴願會駁回,

只能到時候看駁回理由;

若訴願會過關,還會進入行政訴訟,

「若真有甚麼問題就法院見,由法院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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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en · 留言最多的人 ·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無能的行政機關

聯合企業坑人民.

不知行政院跟企業拿了多少好處,

居然撤銷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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