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鄭南榕什麼都不是

4 月 8, 2016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345

蔡威逸

 

當鄭南榕什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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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7日是鄭南榕先生的忌日。

 

我想,直至今日,

應該有很多台灣人或許都耳聞了他堪稱傳奇的一生經歷,

包括他主張台獨、搧朱高正一巴掌、推動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刊登許世楷先生的文章而終至殉道。

 

鄭南榕先生在我們的心目中,

他就是一個堅持理念、堅持價值的理想主義者,

他不會像當今政壇上有一些投機主義者,

去尋找捷徑、趨炎附勢,理念與價值都左搖右擺。

(來源:自由時報)

 

然而也就因為鄭南榕先生的這股傲氣凜然

近年來不斷出現了一些人,

我印象中幾乎是每年都會有人想要藉由

消費鄭南榕先生來為自己博得一些知名度;

很遺憾的是,

今年還一口氣出現了兩位所謂「南榕先生的消費者」,

一位是新任立法委員王定宇、一位則是當今的台北市長柯文哲。

 

王立委在今年初剛當選立法委員,

不久之後就提出了一個政策: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姑且不論這個政策是否真為鄭南榕先生的遺孀葉菊蘭女士所請託,

我認為它都違反了鄭南榕先生的意志。

 

首先,4月7日是鄭南榕先生的忌日;

我們都知道,

鄭南榕先生刊登了許世楷先生的《台灣新憲法草案》一文,

引起國民黨政府不滿,

進而才會導致他最終悲壯的殉道。

 

請問王委員,這與言論自由有什麼直接關係嗎?

 

難道就不能大大方方說出「鄭南榕先生是為台獨而亡」嗎?

 

也因此,

將4月7日訂定為言論自由日這個行為,

我認為這是違背鄭南榕先生意志所進行的框架化行動

其意在將鄭南榕先生一生堅持的「台灣獨立」四個字抹煞

 

另一位消費者就更加惡劣了,他是台北市長柯文哲。

 

四六事件68週年的這一天(4/6),

他在座談會上說出這句話:

也許我們今天擁有言論自由,

但是也因為過度言論自由或是怎樣,

它也還是有一些併發症,但是我們也認為說,

整個人類文明會繼續進步,所有這些目前看到的亂象,

在過程當中應該慢慢的還是會被矯正過去,

所以還是要保持一種樂觀的態度來看待歷史的發展。」

 

整句話不但凸顯這位市長講話語焉不詳

(事實上他哪一次公開發言不是如此),

更讓我不解的是,

過度言論自由所導致的併發症到底是什麼?

 

難道我們就不應該擁有言論自由?

 

我認為即便是前年有成大的老師說

鄭南榕先生可比恐怖份子,

其殺傷力也不及今年的這兩位消費者。

 

因為他們都是代表一種偏綠的政治光譜上的角色,

卻對鄭南榕先生做出如此的消費:

王立委將南榕先生一生志業限縮至「爭取言論自由」,

而柯市長更主張威權復辟。

 

此舉將鄭南榕先生徹底打成一個「什麼都不是」的先人,

仍然代表一種台灣的價值,但是其價值不詳。

 

消費文化所在多有,

即便是政治也不乏消費文化,

然而政治的消費文化,我認為它是一種掠奪,

將別人的主張、別人的政績,

甚至別人在社運中建立的形象搶來當作自己的,

並且為自己這樣的行為絲毫不感到羞恥,

這就是我目前觀察到的台灣政治生態。

 

當鄭南榕先生變得什麼都不是的時候,

我彷彿看到了那些在立法院、那些在北市府,

一具具沒有靈魂、沒有中心理念、

沒有價值的軀體正在為自己搶食他人靈魂、

理念價值而洋洋自得。

 

對此我深感焦慮與不安。

 

因為牠們將靈魂、理念價值吸食乾淨以後,

又會再去搶奪另外一個他人的靈魂、價值理念

 

我不想要我所處的台灣充滿著這樣的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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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六事件68週年– 1949年四六事件

 

http://ntnuyouth.org/?p=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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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mintang

 

台灣華人的無本生意

 

Taiwan’s White Terror Never G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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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戰結束71週年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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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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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的第一哩路

2 月 25, 2016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201

陳昱齊

 

轉型正義的第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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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總統當選人蔡英文

在選前多次強調當選就任後會積極推動「轉型正義」的工作,

強調:

要整理並公開歷史的檔案,讓真相重見天日,

撫平受害者心中的傷痕,

任何人都不應該在我們的過去的歷史裡面去隱瞞。

蔡英文2015年出席二二八紀念活動。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副總統陳建仁在出席

全國二二八暨白色恐怖受難團體後援總會成立大會」時也說:

未來,轉型正義將是民進黨執政後

最先要推動的政治改革,

並將成立真相和解委員會

 

只有追求真相才能讓和解出現,

也才能真正保障自由、民主與人權。

 

2000年至2008年間民進黨也曾經執政過,

當時社會對於新政府展開轉型正義工作也包著高度期待,

但最終未有太大的成效,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

對於轉型正義的工作自然沒有太大興趣,

雖然馬總統對於二二八、白色恐怖等紀念活動仍行禮如儀出席,

也不斷代表政府向受難者及家屬致歉,

但光從總統府下,

國家最高層級修史機關國史館八年來,

對於白色恐怖時期檔案的整編與研究幾乎呈現停滯狀態來看,

馬總統關心「八年艱苦抗戰」還是遠勝於「白色恐怖」。

 

轉型正義牽涉的範圍相當廣泛,

筆者僅就歷史真相的挖掘來討論,

給新政府一些建言。

 

關於轉型正義的歷史面,最重要的莫過資料的公開,

尤其是代表加害者一方的官方檔案,

官方檔案固然不可盡信,

但不可否認的是官方檔案對於了解

戰後台灣白色恐怖具關鍵地位,

政治案件的平反也仰賴官方檔案的出土。

 

筆者綜合自身及目前學界的經驗,

歸納出三大部分:

分別是檔案徵集、檔案公開與案件研究。

 

第一是檔案徵集,

固然在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曾經啟動幾波戰後政治案件檔案的徵集,

包含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高雄事件等,

從各個政府機關徵集來的檔案,數量不算少,

光是政治案件的檔案,目前檔管局所藏的檔案就以數萬卷來計,

但從學者研究的經驗來看,

可能還有為數不知的檔案仍藏身於各個機關當中,

因為種種因素尚未解密,甚至深藏在檔案庫房中不見天日。

 

除了行政機關可能還藏有未公開的檔案資料外,

事實上民間團體可能也有許多資料有助於了解戰後台灣白色恐怖,

例如在戰後「黨國不分」、「以黨領政」的年代裡,

國民黨內的決策往往比行政機關還要重要,

重要性不亞於「國家檔案」,

但國民黨黨史館所藏資料,

目前的身份是「民間團體資料」,

雖然也有對外開放,

但開放的範圍及相關限制都是該黨自己說的算,

而且是否要銷毀、捐贈、轉賣也通通是該黨決定,

筆者認為,就如同「黨產應收歸國有」一樣,

這些國民黨的檔案也應該予以徵集,

這方面恐非現行檔案法能處理,

因此,過去一直有倡議要訂定特別法,如《政治檔案法》,

但不斷受到國民黨的杯葛,

因此,新政府上台後,

有必要藉此國會過半的契機,重新提出,

直接透過特別法的立法,徵集國民黨的檔案,

其他可能還未「現身」的檔案也應該藉此機會重新清查、徵集。

 

第二是檔案公開,

近年來學術界人士不斷反映有關政治案件檔案的調閱

受到個資法很大的限制,

許多資訊被檔案局人員以「個資」為由予以遮蔽,

例如去年就有許多歷史學者連署「要求檔案合理開放應用」,

主張:

三十年期滿檔案開放應用時,

有關轉型正義或是歷史真相研究需要揭露特定人,

屬於個資法『公益目的例外』。

 

而『公務人員以及受公務機關所聘用的人員(如線民)

在執行公務時的相關資料,並不屬於個資法的保障範疇。』

 

就是要避免「加害人」躲在「個資」的保護傘下不見天日。

 

這部分可以修改《檔案法》、《個資法》

或是透過前揭《政治檔案法草案》的立法,

該部草案確認在隱私權的保障上,

區分為「加害人」和「被害人」,

後者享有高度隱私權保障,前者則否,

且被害人的資訊自由應優先於被害人的隱私權,

肯定歷史真相的公開與反省是必須予以保護的重大法益,

不得以隱私權為由阻絕歷史真相的公開與反省。

 

第三是案件研究,

目前關於政治案件的研究停留在

個別學者、研究生「單打獨鬥」的階段,

雖然已有不少成果產出,

但相較於龐大的政治案件數量,

目前的研究僅是「冰山一角」。

 

筆者認為,必須推動國家級長期的研究計畫,

結合專家學者、研究生全面投入檔案整編、出版及研究工作,

唯有全面性地研究白色恐怖時期的案件,

方能對戰後國民黨統治台灣的機制有更深層的理解,

這樣的反思過往也才有真正的意義。

 

總結來說,

新政府應該推動《政治檔案法》特別法立法,

重新清查及徵集政治檔案。

 

關於轉型正義或歷史真相的研究,

「個資」、「隱私」應適時退位。

 

推動國家級的轉型正義研究計畫,全面透入戰後政治案件的研究。

 

轉型正義在歷史真相挖掘的面向

都是一些非常基礎、但也相對吃力、繁重的工作,

但歷史真相的究明本來就必須奠基在這些基礎上,

如果我們連白色恐怖的運作體系、加害人、受害人有哪些都搞不清楚的話,

追求歷史真相根本是空談。

 

希望新政府上台後,針對筆者所談的幾點能真正推動,

讓台灣本來就已經遲到且不完整的轉型正義工作能有最大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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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和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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