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的第一哩路

2 月 25, 2016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201

陳昱齊

 

轉型正義的第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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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總統當選人蔡英文

在選前多次強調當選就任後會積極推動「轉型正義」的工作,

強調:

要整理並公開歷史的檔案,讓真相重見天日,

撫平受害者心中的傷痕,

任何人都不應該在我們的過去的歷史裡面去隱瞞。

蔡英文2015年出席二二八紀念活動。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副總統陳建仁在出席

全國二二八暨白色恐怖受難團體後援總會成立大會」時也說:

未來,轉型正義將是民進黨執政後

最先要推動的政治改革,

並將成立真相和解委員會

 

只有追求真相才能讓和解出現,

也才能真正保障自由、民主與人權。

 

2000年至2008年間民進黨也曾經執政過,

當時社會對於新政府展開轉型正義工作也包著高度期待,

但最終未有太大的成效,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

對於轉型正義的工作自然沒有太大興趣,

雖然馬總統對於二二八、白色恐怖等紀念活動仍行禮如儀出席,

也不斷代表政府向受難者及家屬致歉,

但光從總統府下,

國家最高層級修史機關國史館八年來,

對於白色恐怖時期檔案的整編與研究幾乎呈現停滯狀態來看,

馬總統關心「八年艱苦抗戰」還是遠勝於「白色恐怖」。

 

轉型正義牽涉的範圍相當廣泛,

筆者僅就歷史真相的挖掘來討論,

給新政府一些建言。

 

關於轉型正義的歷史面,最重要的莫過資料的公開,

尤其是代表加害者一方的官方檔案,

官方檔案固然不可盡信,

但不可否認的是官方檔案對於了解

戰後台灣白色恐怖具關鍵地位,

政治案件的平反也仰賴官方檔案的出土。

 

筆者綜合自身及目前學界的經驗,

歸納出三大部分:

分別是檔案徵集、檔案公開與案件研究。

 

第一是檔案徵集,

固然在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曾經啟動幾波戰後政治案件檔案的徵集,

包含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高雄事件等,

從各個政府機關徵集來的檔案,數量不算少,

光是政治案件的檔案,目前檔管局所藏的檔案就以數萬卷來計,

但從學者研究的經驗來看,

可能還有為數不知的檔案仍藏身於各個機關當中,

因為種種因素尚未解密,甚至深藏在檔案庫房中不見天日。

 

除了行政機關可能還藏有未公開的檔案資料外,

事實上民間團體可能也有許多資料有助於了解戰後台灣白色恐怖,

例如在戰後「黨國不分」、「以黨領政」的年代裡,

國民黨內的決策往往比行政機關還要重要,

重要性不亞於「國家檔案」,

但國民黨黨史館所藏資料,

目前的身份是「民間團體資料」,

雖然也有對外開放,

但開放的範圍及相關限制都是該黨自己說的算,

而且是否要銷毀、捐贈、轉賣也通通是該黨決定,

筆者認為,就如同「黨產應收歸國有」一樣,

這些國民黨的檔案也應該予以徵集,

這方面恐非現行檔案法能處理,

因此,過去一直有倡議要訂定特別法,如《政治檔案法》,

但不斷受到國民黨的杯葛,

因此,新政府上台後,

有必要藉此國會過半的契機,重新提出,

直接透過特別法的立法,徵集國民黨的檔案,

其他可能還未「現身」的檔案也應該藉此機會重新清查、徵集。

 

第二是檔案公開,

近年來學術界人士不斷反映有關政治案件檔案的調閱

受到個資法很大的限制,

許多資訊被檔案局人員以「個資」為由予以遮蔽,

例如去年就有許多歷史學者連署「要求檔案合理開放應用」,

主張:

三十年期滿檔案開放應用時,

有關轉型正義或是歷史真相研究需要揭露特定人,

屬於個資法『公益目的例外』。

 

而『公務人員以及受公務機關所聘用的人員(如線民)

在執行公務時的相關資料,並不屬於個資法的保障範疇。』

 

就是要避免「加害人」躲在「個資」的保護傘下不見天日。

 

這部分可以修改《檔案法》、《個資法》

或是透過前揭《政治檔案法草案》的立法,

該部草案確認在隱私權的保障上,

區分為「加害人」和「被害人」,

後者享有高度隱私權保障,前者則否,

且被害人的資訊自由應優先於被害人的隱私權,

肯定歷史真相的公開與反省是必須予以保護的重大法益,

不得以隱私權為由阻絕歷史真相的公開與反省。

 

第三是案件研究,

目前關於政治案件的研究停留在

個別學者、研究生「單打獨鬥」的階段,

雖然已有不少成果產出,

但相較於龐大的政治案件數量,

目前的研究僅是「冰山一角」。

 

筆者認為,必須推動國家級長期的研究計畫,

結合專家學者、研究生全面投入檔案整編、出版及研究工作,

唯有全面性地研究白色恐怖時期的案件,

方能對戰後國民黨統治台灣的機制有更深層的理解,

這樣的反思過往也才有真正的意義。

 

總結來說,

新政府應該推動《政治檔案法》特別法立法,

重新清查及徵集政治檔案。

 

關於轉型正義或歷史真相的研究,

「個資」、「隱私」應適時退位。

 

推動國家級的轉型正義研究計畫,全面透入戰後政治案件的研究。

 

轉型正義在歷史真相挖掘的面向

都是一些非常基礎、但也相對吃力、繁重的工作,

但歷史真相的究明本來就必須奠基在這些基礎上,

如果我們連白色恐怖的運作體系、加害人、受害人有哪些都搞不清楚的話,

追求歷史真相根本是空談。

 

希望新政府上台後,針對筆者所談的幾點能真正推動,

讓台灣本來就已經遲到且不完整的轉型正義工作能有最大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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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和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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