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 講政治

在商言商 講政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2/today-o10.htm

◎ 董立文

台灣民眾對過去江陳會所簽的十五項協議

實行結果大失所望,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為了趕進度,

在中國掌握主導權的情況下,

這些協議分別存在落實進度緩慢或根本沒有進度;

少數業者壟斷與利益分配不均;

政府過度宣傳但實際結果與民眾期望落差太大,

以及衍生而來的商業糾葛等弊病。

在這種背景下,

傳出第七次江陳會兩岸要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就更令人擔憂。

跟過去的協議不一樣,

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茲事體大,

根據兩岸媒體的報導,它是雙向的,

既涉及雙方所有來往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的問題,

更包括中資企業的「擴大投資准入」問題,

前者是台灣人民的心中之痛,

後者則牽一髮動全身,

攸關台灣的生存與發展,

這是不分藍綠都要共同面對的重大議題。

中資早已用不同管道進入台灣,

企圖動搖台灣國本,

目前被注意到的只有

博智購併南山案

鼎新電腦案

華為電訊案

國安會曾經在媒體說要管控

有特殊背景的中資企業,

但尚不知成效為何。

事實上,

所有的中資企業都有雙重使命,

他們在商言商也在商言政,

此外,香港中資最嚴重的問題之一,

就是缺乏企業監督機制,

而對香港的經濟發展產生不良的負面影響,

典型的案例是廣信事件及粵海企業債務危機。

如果開放中資勢不可免,

中資會像水銀瀉地一樣,無孔不入,

這個時候比較的是

雙方政府的國內管治能力及國際監控能力。

可惜的是,

馬政府上台之後對中國不斷的開放與鬆綁,

但是在談判上弱勢被動,在協議的執行上打折跳票,

管治無能監控無力,

這種情況下只能期望國會能夠負起實質監督的責任,

尤其是民進黨的立法委員,

可以著力於事前監督與立法規範這兩個部分。

美國的做法值得參考,

美中兩國的交流層面越來越廣泛與密切,

美國總統簽署了

「二○○七年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

隨後其財政部公布

關於外國法人收購、兼併和接管的條例」作為實施細則,

這些法令都在確保美國與外國(特別是中國)經貿交流時,

不致損害或威脅到國家安全。

(作者為台灣智庫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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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江陳會

兩岸要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茲事體大

它是雙向的

涉及雙方所有來往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的問題,

更包括中資企業的「擴大投資准入」問題,

 

前者是台灣人民的心中之痛,

後者則牽一髮動全身,

攸關台灣的生存與發展,

這是不分藍綠都要共同面對的重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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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財隆:兩岸經貿爭議 應訴諸國際規範

 

洪財隆:

兩岸經貿爭議

應訴諸國際規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4/today-p9-2.htm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

第六次江陳會未如預期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清華大學中國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洪財隆昨天指出,

ECFA處理的關稅減讓屬於邊境問題,

投保協議則涉及兩岸司法管轄權

屬於境內議題,

比ECFA更為敏感,

是這次投保協議難產的原因。

他主張,

兩岸經貿若出現爭議,

應以「國際規範」做為兩岸協商的防火牆。

洪財隆昨在兩督盟記者會表示,

本次江陳會發表共同聲明指出,

兩岸經貿協商應該「體現兩岸特色」,

顯示中方希望

未來經貿爭端由兩岸自己解決,

並排除國際仲裁,

這對台灣不是好的發展方向。

兩督盟召集人、律師賴中強說,

中國曾表示,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已明文規定,

「國家依法保護」

台灣投資者人身自由與安全;

問題是中國的刑事訴訟法

嚴重落後國際人權標準,

可以不經法官、

司法官審訊就拘留嫌疑犯七天。

他強調,

台灣人要的不是

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法保護」,

而是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

國際公約的人身自由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