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有幾重國籍?

2015-02-13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55732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 雲程

 

馬英九有幾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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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唐若文

在去年五月十四日發函表示

「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

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已經結案」。

 

即便如此,馬的綠卡仍是國人心中最大的疑慮。

 

但馬的身分複雜可能不僅美國綠卡而已。

 

二月三日下午馬英九在總統府接見「香港東華三院」董事局訪問團。

 

報導說,或許因為在香港出生的關係,

馬英九看到這些香港外賓,格外感到親切,

還用粵語問候。

 

有趣的是,

會中馬自己承認一九五○年在香港九龍的「廣華醫院」出生,

是醫院的「客戶」。

 

問題來了!

 

凡在一九四八年到一九八六年間,

於香港與九龍出生的嬰兒必然有「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的身分。

 

(一九四八年英國國籍法,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48),

第二部分「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權」第四條規定:

「受此部分條文之約束,

所有在本法生效後於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出生者應為聯合王國與殖民地之公民」。

 

請注意,

這是無需申請,僅因出生而擁有的公民身分。

 

為了因應香港主權移轉,

此法令直到「一九八五年香港法案」

「一九八六年香港(英國國籍)令」才有所調整。

 

此後,

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英國屬地公民,

皆稱為「英國海外公民」:BNO(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

 

馬英九,

我們只聽過你講自己奮戰「美國永久居留權」,

卻從未聽你提起「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身分。

 

請問,

你在二○○八年之前可曾放棄「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權」?

 

假使沒放棄,

那你就是雙重國籍的總統

 

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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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彥文 · 海洋大學

 

馬英九一天到晚說謊,

要牠再多說一個謊也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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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Kuo ·

 

不管它有幾重國籍,,

都不會有”台灣”這個國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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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證明吧! 一紙公文難釋疑

2014-05-1

6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9439

 

拿出證明吧!

一紙公文難釋疑

 

記者王寓中/特稿

 

經過六年,

馬英九總統的綠卡爭議再度被用放大鏡檢驗,

根源就是馬提出的「早已放棄、自動生效」說,

不但不符一般正常程序,也未得到老美的背書。

 

美國在台協會昨天函文,

表面上是「老美說了算」,

但這根本就是美國和馬英九的「特權私了」,

這才是真正的荒謬事實與國際笑柄。

 

二 ○○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在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公布馬綠卡資料後,

馬陣營翻遍馬家中資料,

到處求法律解套,

最後找到兩個證據。

 

一是馬在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的護照中,

有美國在台協會同年六月二十九日核發之非移民簽證,

認為依美國移民法實務,

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至少在此時就早已放棄失效。

 

另一個是馬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回國,

下次出國時間是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

逾一年未出國前往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國家,

馬陣營自認超過一年未進入美國,

綠卡亦會失效。

 

但馬陣營自知,

這是他們自己對美國法律的認知和解讀,

講白了,就是「硬拗」。

 

最後還是須由美方做出說明才算數。

 

事隔六年,

包括週刊前天報導及外界後續的質疑,

焦點不外乎綠卡有沒有效,

不是馬說了算,

要走完程序拿出證明才能盡釋外界質疑。

 

這部分馬當然拿不出來,

因為拗不回來了,

馬的腳還能踏進AIT去填表,

把自己的誠信「昭示」天下嗎?

 

馬等了六年的美國說法,

昨天終於來了,

AIT函文等於將馬六年前說詞,

「照單收了」。

 

對老美而言,

綠卡一事,

是老美說了算,

但對台灣而言,

則是馬任內醜態記事再添一筆。

 

身為台灣總統,

綠卡一事當年受到如此大的質疑,

關鍵是「忠誠」,

自己的事自己解決不了,

經過六年才得到老美的「人情贊助」,

這不是笑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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