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
6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9439
拿出證明吧!
一紙公文難釋疑
記者王寓中/特稿
經過六年,
馬英九總統的綠卡爭議再度被用放大鏡檢驗,
根源就是馬提出的「早已放棄、自動生效」說,
不但不符一般正常程序,也未得到老美的背書。
美國在台協會昨天函文,
表面上是「老美說了算」,
但這根本就是美國和馬英九的「特權私了」,
這才是真正的荒謬事實與國際笑柄。
二 ○○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在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公布馬綠卡資料後,
馬陣營翻遍馬家中資料,
到處求法律解套,
最後找到兩個證據。
一是馬在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的護照中,
有美國在台協會同年六月二十九日核發之非移民簽證,
認為依美國移民法實務,
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至少在此時就早已放棄失效。
另一個是馬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回國,
下次出國時間是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
逾一年未出國前往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國家,
馬陣營自認超過一年未進入美國,
綠卡亦會失效。
但馬陣營自知,
這是他們自己對美國法律的認知和解讀,
講白了,就是「硬拗」。
最後還是須由美方做出說明才算數。
事隔六年,
包括週刊前天報導及外界後續的質疑,
焦點不外乎綠卡有沒有效,
不是馬說了算,
要走完程序拿出證明才能盡釋外界質疑。
這部分馬當然拿不出來,
因為拗不回來了,
馬的腳還能踏進AIT去填表,
把自己的誠信「昭示」天下嗎?
馬等了六年的美國說法,
昨天終於來了,
AIT函文等於將馬六年前說詞,
「照單收了」。
對老美而言,
綠卡一事,
是老美說了算,
但對台灣而言,
則是馬任內醜態記事再添一筆。
身為台灣總統,
綠卡一事當年受到如此大的質疑,
關鍵是「忠誠」,
自己的事自己解決不了,
經過六年才得到老美的「人情贊助」,
這不是笑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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