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 vs. 1126

 

319 vs. 112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today-o6.htm

◎ 楊斯棓

六年前陳水扁受槍擊,

諸多來自藍營的懷疑聲浪如排山倒海,

綠營忍無可忍怨聲四起,

趙少康曾嗆綠並留下名言:

「民主社會應有容忍合理懷疑的權力!」

連公子受槍擊,

台下助陣的黃姓民眾槍亡之後,

舉國陷入一個此案是否為「自導自演」的迷思。

誰說「自導自演」就非得和「毫髮無傷」劃上等號?

自導自演當然也有可能造成傷亡,

造成傷亡是達成目的(影響選情)的過程,

如果傷亡程度太輕微,

那難免讓人懷疑演得太假,

所以誠如涂醒哲所說,

最需要知道真相的也許是連戰一家人。

因為如果藏鏡人

是連戰所熟識甚至提攜過的後生晚輩,

那國民黨還真是有一場茶壺內的大風暴。

筆者論斷,假如這是一場局,

連勝文不可能牽涉其中,

他只是被利用的一著棋,

因為他很愛他老婆,

犯不著為了國民黨敗選玩俄羅斯輪盤,

基於此,連更應該死命追出真相,因為不追出來,

下次哪個倒楣鬼

可能就為了成就激發藍營選票而成了替死鬼。

話說回來,

一開始傳出的「三百碎骨」,

似乎讓人覺得連公子血肉模糊,

所以媒體記者出身的立委盧秀燕

替胡志強主持時就打蛇隨棍上的渲染說成:

「打到腦」,

讓人以為連公子非死即植物人。

但不過兩日,

竟傳來能「吃麵包」?

甚至還能在陳文茜面前說英文:

「No matter what happen, I love Patty!」

如果當時陳水扁在奇美醫院說一樣的話,

陳文茜應該會譏笑扁發音不標準

以及怒斥扁輕傷裝重病吧!

記得陳水扁中彈時,

邱毅跟陳文茜是全台灣兩個動作最大,

話說最多的人。

陳文茜胡謅有奇美小護士,

邱毅胡謅有奇美醫師,

但詹啟賢的一千萬懸賞卻苦等不到他們倆簽收。

國民黨不遑多讓也召開諸多記者會跟研討會,

什麼福小姐,

什麼英美彈道專家等「精銳盡出」,

最後福小姐的妄言被李昌鈺駁斥,

英美彈道專家被揭發不過是賣釣竿的商人。

國民黨只要有六年前六分之一來勁,

真相必能追出,

如果追查困難,

別忘了有佛光山的星雲大師可以請示,

又或者,

可以找那位曾「大膽」預言

馬將「受子彈威脅」的靈媒Elizabeth Fotinopoulos

請她看看水晶球裡,

馬面」的背後,

是不是還有一顆「牛頭」?

 

(作者為部落客醫師,http://ybonbon.blogspot.com/

槍口下的政治傳播

 

槍口下的政治傳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today-o7.htm

◎ 王泰俐

從五都選舉前夕,

一直到選舉當天,

各家電視台的新聞聚焦於連勝文中彈事件,

候選人幾乎銷聲匿跡於螢光幕上。

部分媒體重複播送

「連勝文鮮血不能白流」、

「只因政治立場不同就遭槍擊」、

「以選票制裁選舉暴力」、

「天佑台灣」等語言,

3D動畫則反覆呈現

子彈如何穿透臉部顱骨的驚悚畫面。

選前午夜十二點,

仍有談話性節目的來賓在未得知連確切病情前,

以啜泣的語調、

哀戚的神情討論連未來臉部整形的艱辛路。

這個場景馬上勾起選民

對二○○四年總統大選槍擊案的記憶。

兩次大選的槍擊案,性質雖然不同,

相同的卻是槍口下的操弄式的媒體傳播

政治學者德意旭曾經研究過

如何運用傳播激起人們高昂的情緒。

他提出一種「情感抽動」的概念,

解釋在傳播過程中

如何揭開隱藏於觀眾心目中的非理性邏輯。

例如,

許多美國人至今仍將日本人與珍珠港聯想在一起,

因此「珍珠港」

對美國人而言具有一種類似「神話」的效果。

只要喚起「珍珠港」意象,

一種非理性的「情感抽動」情結,

就會啟動日本曾傷害美國自尊、

奪走無數美國民眾生命的記憶。

兩次槍口下的選舉,

許多政治人物

對於如何挑動選民心目中

這種「情感抽動」的非理性邏輯,

顯然越見嫻熟。

特定意象或言語所勾起的情結,

只連結到特定陣營,

操弄的一方則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然而媒體在選舉前槍口下的關鍵時刻,

難道不該有更高的自律標準,

以捍衛民主選舉的基本價值嗎?

難道無法判別政治人物操弄演出的動機,

還要在選前最後一刻挑起驚懼不安的社會氛圍嗎?

過去,

為了防範選舉訊息在媒體傳播中被操弄,

選罷法已有選前十天媒體不得公布、

報導與評論民調結果的規定,

也不得散布謠言,

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

而今,

兩次選前的槍響,

已經在選民心中烙下難以磨滅的傷痕印記,

也撕裂了民主社會的信任基石。

媒體與政治人物在槍口下的選舉傳播,

到了必須受到規範的時刻。

呼籲媒體應訂定

選前重大治安事件的報導自律準則,

並納入換照審查的機制。

而選罷法對類似事件中政治人物

或媒體臆測式或煽動式發言,

也應視同 「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言論,

加以規範。

畢竟多數選民都不願意再在槍口下

令人疑懼不安的耳語氛圍中,

投下神聖的一票。

 

(作者為台灣大學新聞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