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事實不明?
民進黨反駁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48797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
民進黨提出的新北市長當選無效之訴,
有媒體報導,
法官認為「主張事實不明」,
民進黨委任律師昨天說,
該訴訟只在準備程序的階段,
並無報導宣稱的
法官認為民進黨控訴之「事實不明」情事。
委任律師說,
士林地院預計本月十八日針對此訴訟召開第三次準備庭,
屆時雙方將針對訴訟爭點逐一檢驗,
以利於鎖定相關人證進行傳喚。
民進黨委任律師轉述說,
在士林地院一日召開的第二次準備程序庭上,
法官確實認為原告方面提出的待證事實較多,
因此建議依輕重緩急優先順序提出,
並敲定優先調閱包括「一一二六」當晚槍擊案件的刑事卷證、
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間
國民黨朱立倫陣營造勢晚會錄影帶,
及NCC當晚側錄各新聞台及政論節目之內容等三大方向的事證,
以釐清國民黨陣營是否操弄槍擊案成為有利於自己選情之連結。
民進黨委任律師強調,
法官雖然認為優先調閱這三大方向事證時,
必須確立案件的時間起迄點,
但絕無某報導宣稱的
法官認為原告「主張事實不明」之情事。
民進黨認為這篇報導描述偏頗,
特此澄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