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曝光 速查馬郝圖利罪嫌

2015-02-0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53452

(作者為律師)

◎ 黃帝穎

 

文件曝光 速查馬郝圖利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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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將馬英九、郝龍斌

擔任台北市長時與遠雄的議約相關文件曝光,

報導直指,

大巨蛋共五次向營建署申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審查,

每次都有專家提出警告,有公共安全問題,

遇緊急狀況時,人潮恐相互推擠,要求檢討;

多名委員也指出,

大巨蛋明顯逃生不易,

安全上有疑慮,但遠雄不理,

營建署長葉世文還火速發給評定書,

讓遠雄順利取得建照,

這種置市民安全於不顧的行為,

已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檢察官應主動偵辦

郝龍斌(左)、馬英九(右)。(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郝龍斌(左)、馬英九(右)。

(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葉世文。(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葉世文。

(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姑且不論

葉世文營建署長任內

已收賄遠雄六百萬元,

桃園縣副縣長任內

收賄遠雄一六○○萬元的「前車之鑑」,

營建署及台北市政府對於大巨蛋的公共安全設計,

因事涉市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的重要權益,

主管公務員依法有把關義務,

營建署馬、郝團隊卻未盡把關之責,

這不只有行政責任,

更恐生圖利建商的刑事責任。

 

主管機關營建署及馬、郝市府團隊,

對於大巨蛋公共安全設計,

依法有為人民積極把關的法律義務,

卻明知專家及審查委員已提出警告,

還讓遠雄取得建照,

為建商節省公安設施的營建成本,

更圖其興建完成後擴大營業面積的商業利益,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的圖利罪規定,

營建署及馬、郝市府官員涉嫌明知違背法令,

圖他人不法利益

(至少有節省建商興建公共安全設施之成本利益),

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察官本應公正執法,

對此以犧牲市民安全為代價的圖利犯行,

豈能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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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文營建署長任內 已收賄遠雄六百萬元,

桃園縣副縣長任內 收賄遠雄一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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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及台北市政府對於

大巨蛋的公共安全設計,

因事涉市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的重要權益,

主管公務員依法有把關義務,

營建署馬、郝團隊卻未盡把關之責,

這不只有行政責任,

更恐生圖利建商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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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的圖利罪規定,

營建署馬、郝市府官員

涉嫌明知違背法令,

圖他人不法利益

(至少有節省建商興建公共安全設施之成本利益),

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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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指洩搜索訊息 北檢︰非事實

 

洪秀柱指洩搜索訊息 

北檢︰非事實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23454&type=%E6%94%BF%E6%B2%BB

【16:45】〔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洪秀柱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指控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在新生高案搜索前,曾將搜索訊息洩漏給媒體記者,對此,台北地檢署下午發出新聞稿強調絕非事實。

洪秀柱今天上午質詢時指出,在10月5日前的一星期內,楊治宇曾經親自到法務部六樓記者室中,以閒聊的方式,將檢察官將大舉搜索北市府新生高案的訊息透漏給媒體記者,法務部長曾勇夫聽到後則是表示,為了不造成檢察官偵辦新生高案時有壓力,會在該案結案之後,依法偵辦。

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也發出新聞稿,強調北檢偵辦「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弊案」以來,承辦案件的同仁從未對外洩漏偵查事項,檢察長楊治宇也從未到過法務部六樓記者室,也從無洩漏任何訊息給媒體。

檢方人士也私下指出,

檢察長楊治宇得知被指控洩密時,

還一頭霧水,頻問同仁,

「法務部六樓記者室在哪裡?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