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恒煒專欄〉 劉政鴻向媒體宣戰

〈金恒煒專欄〉

劉政鴻向媒體宣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7/today-o8.htm

*

台灣有兩個登上國際媒體的觸目驚心事件:

一個是正在延燒而政府幾乎束手無策的塑毒食品事件

另一個就是苗栗縣政府利用凌晨用推土機毀田的大埔事件

Made in Taiwan的負面新聞登上國際,

丟臉丟到全世界。

大埔事件起因於

苗栗縣政府計畫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的竹南基地,

假公權力強制徵收大埔農地,

媒體或稱為大埔毀田事件

或稱大埔圈地事件,

網路甚至有人稱為苗栗天安門事件

此一事件透過CNN登上國際新聞,

已重創台灣形象,

如果連國際媒體都不遺餘力加以抨擊,

國內媒體不口誅筆伐才是稀奇

重點是,

已近乎一年,到底大埔事件有沒有還田於民?

三立大話新聞追索此一事件,

正是盡媒體的義務,

不讓大埔事件像五分鐘熱度般從公眾視野消失,

不讓農地被剝離的農民繼續活在毀家的悲慘情況下。

「滿足人民知的權利」是媒體天職,

也是「第四權」的真諦。

想不到苗栗縣長劉政鴻惱羞成怒,

控告大話主持人鄭弘儀外,

同時控告六位來賓,要求十億元賠償

是不是創下另類「集體控告」

以及最大額賠償金的歷史紀錄?

待考。

劉縣長不僅高姿態召開記者會反擊「大話」,

甚而不惜用「苗栗縣政府」名義

花鉅額公帑在各大報刊登「嚴正聲明」的半版廣告,

抨擊「大話」罪名竟是「惡意攻訐縣府」,

明顯的是向媒體宣戰。

劉縣長強調行政程序需要時間,

即以「大埔地區個案變更作業時程」所示,

從行政院長指示「劃地還農」到現在已近十個月,

既沒有完成「劃地」,也沒有「還農」。

這就是大話質疑的重點所在。

劉縣長口口聲聲用「依法行政」當藉口,

說什麼「法定程序無可減免」,

老實說這就是「官僚作業」,

就是「官僚殺人」。

人民倒懸之痛,正義受到凌遲;

大埔農民為此死亡兩人

還要死幾個人「行政程序」才能走完?

正義才能還諸天地?

無權無勢的哀哀農民,

要靠什麼力量才能回到卑微的安家樂業?

為農民請命不正是媒體的功能嗎?

曾主報社筆政的馬克思,

在一八四二年為了支持萊茵地區葡萄農撿取森林枯枝的權利,

仗義執言,他的理由是「…如果要解決困難,

管理機制與被管理者之間,需要第三者介入。

這個第三者必須與政治有關又不能直接屬於官僚集團,

又必須與公民有關又不能存在任何私人利益。

這個既有政治頭腦又能表達人們心願的就是自由出版業」。

馬克思的所謂「自由出版業」,

就是大眾媒體。

「大話」正是解決困難的「第三者」,

現在反成為劉縣長眼中釘,非除之不快。

劉縣長既然提告,

大埔事件的始末可以進入司法程序,

讓真相攤在陽光下。

依苗栗縣政府廣告所示,

此一事件

「自擬定至公告發布實施,

經歷五年餘時間才完成」,

結果呢?

「自九十九年八月吳院長政策指示…縣府傾全力變更…」。

*

浪費了多少時間、金錢,

最後「變更」?

這是可責之一。

行政院長帶著劉縣長公開道歉,

不正表示苗栗縣的政策錯誤嗎?

這是可責之二。

花了十個月,

沒有落實所道之歉,

這是可責之三。

期間接受財團請願擴地,

既沒徵詢農民,

又快到不費一月就通過,

與處理「還地」明顯兩套標準,

這是可責之四。

不反躬自省,

還要控告媒體,

這是可責之五。

*

劉縣長箝制人口提告,是為了自己?

還是為了國民黨?

還是兩者兼有?

人民眼睛可是雪亮的。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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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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