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制局︰軍公教待遇 受政治因素主導

立院法制局︰

軍公教待遇

受政治因素主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22/today-p5.htm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

馬政府編列一○八億元追加預算替軍公教加薪

除了立法院預算中心評析報告質疑違反預算法,

立法院法制局在最近提出的

公務人員待遇調整制度之國會監督」報告中

也指出,

我國現行公務人員待遇制度,

不僅程序性規定有闕漏,且無調整機制,

往往受政治因素主導,行政裁量專斷,

有必要法制化並強化國會監督功能。

軍公教加薪的追加預算案

二十日立法院院會因民進黨質疑違法、反對通過,

進入一個月的朝野協商冷凍期,

國民黨團已放話不排除加開臨時會處理,

務必要讓加薪案過關。

法制局報告指出,

軍公教待遇調整應該參考客觀、精確數據,

公部門待遇調整雖然形式上

有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經濟成長率,

但僅聊備一格,

人事部門在爭取待遇調整經費時,

無法提出具有說服力的理由,

而且沒有完全公開化、透明化的機制,

政治因素往往成為主導軍公教待遇調整原因。

法制局表示,

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是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主辦,

雖有邀集相關機關會商,

並向行政院長簡報後簽奉核定,

但簽核過程都是行政院獨自辦理,

欠缺客觀專業的審核程序或機制,

因此受到決策者個人主觀意識或偏好左右

像一九九七年戶政人員專業加給調整,

以及二○○○年四月核定的

軍職人員志願役官士勤務加給調整,

都是明顯的例子。

該報告並建議,

行政部門除應建立客觀

並具公信力的民間薪資調查業務,

並以客觀經濟指標做為公務人員

待遇調整的決定基準,

更應該讓國會擔任監督防線,

修法在「公務人員俸給法」中,

增訂須提交國會審議的規定,

並將「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提升到法律位階,以避免行政裁量過度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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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務人員待遇制度, 程序性規定有闕漏,

且無調整機制, 受政治因素主導,行政裁量專斷,

有必要法制化並強化國會監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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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待遇調整應該參考客觀、精確數據

形式上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經濟成長率,

僅聊備一格,

人事部門爭取待遇調整經費時,

無法提出具有說服力的理由,

沒有完全公開化、透明化的機制,

政治因素主導軍公教待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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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在「公務人員俸給法」中,

增訂須提交國會審議的規定,

將「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提升到法律位階

以避免行政裁量過度擴張。

—————-追加預算軍公教加薪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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