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制局︰
軍公教待遇
受政治因素主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22/today-p5.htm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
馬政府編列一○八億元追加預算替軍公教加薪,
除了立法院預算中心評析報告質疑違反預算法,
立法院法制局在最近提出的
「公務人員待遇調整制度之國會監督」報告中
也指出,
我國現行公務人員待遇制度,
不僅程序性規定有闕漏,且無調整機制,
往往受政治因素主導,行政裁量專斷,
有必要法制化並強化國會監督功能。
軍公教加薪的追加預算案,
二十日立法院院會因民進黨質疑違法、反對通過,
進入一個月的朝野協商冷凍期,
國民黨團已放話不排除加開臨時會處理,
務必要讓加薪案過關。
法制局報告指出,
軍公教待遇調整應該參考客觀、精確數據,
公部門待遇調整雖然形式上
有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經濟成長率,
但僅聊備一格,
人事部門在爭取待遇調整經費時,
無法提出具有說服力的理由,
而且沒有完全公開化、透明化的機制,
政治因素往往成為主導軍公教待遇調整原因。
法制局表示,
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是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主辦,
雖有邀集相關機關會商,
並向行政院長簡報後簽奉核定,
但簽核過程都是行政院獨自辦理,
欠缺客觀專業的審核程序或機制,
因此受到決策者個人主觀意識或偏好左右;
像一九九七年戶政人員專業加給調整,
以及二○○○年四月核定的
軍職人員志願役官士勤務加給調整,
都是明顯的例子。
該報告並建議,
行政部門除應建立客觀
並具公信力的民間薪資調查業務,
並以客觀經濟指標做為公務人員
待遇調整的決定基準,
更應該讓國會擔任監督防線,
修法在「公務人員俸給法」中,
增訂須提交國會審議的規定,
並將「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提升到法律位階,以避免行政裁量過度擴張。
————————————————————–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現行公務人員待遇制度, 程序性規定有闕漏,
且無調整機制, 受政治因素主導,行政裁量專斷,
有必要法制化並強化國會監督功能。
*
軍公教待遇調整應該參考客觀、精確數據,
形式上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經濟成長率,
僅聊備一格,
人事部門爭取待遇調整經費時,
無法提出具有說服力的理由,
沒有完全公開化、透明化的機制,
政治因素主導軍公教待遇調整。
*
修法在「公務人員俸給法」中,
增訂須提交國會審議的規定,
將「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提升到法律位階,
以避免行政裁量過度擴張。
—————-追加預算替軍公教加薪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