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賴保護的基礎
只有八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0/today-o2.htm
◎ 陳竹上
難道說擠過三%公務員窄門的「非一般人」,
為的就是十八%?
三%的錄取率,
是合理化及合法化十八%的理由嗎?
關中所言不但分化社會、
歧視非公務員而同樣努力貢獻社會者,
更汙衊了全國公務員。
三%換十八%之論,叫我們怎麼教學生?
我上行政法每堂課說:人在官場好修行。
國家給公務員能做到退休的職務保障,
給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職權/職責,
讓公務員為社會努力、積德,
這是我們鼓勵學生向公職邁進的基礎。
穩定而有意義的生涯,難道不是最好的回報?
一定要拿勞苦大眾的血汗錢來十八%、
來全世界最高的所得替代率?
如果要說信賴保護,
所有制度信賴保護到底的結果,
便是我們還停留在一夫多妻的時代,
因為過去納妾是合法的、
男人受到可以納妾的信賴保護,
所有維護既得利益者的制度都不能動!
如果要說信賴保護,
那十八%施行當時的銀行利率約十%,
補八%才應該是當時信賴的基礎吧!
建議社福團體規劃發起「補八趴就好」的勸募活動,
不用等政府,台灣有公民社會。
(作者為亞洲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