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陳會回顧/政治篇》由經轉政 北京鋪陳促統

 

《江陳會回顧/政治篇》

由經轉政

北京鋪陳促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9/today-fo1.htm

記者蘇永耀/特稿

馬政府上台兩年多,

已經簽署十四項兩岸協議與一共識,

數量居台灣與其他國家雙邊協議之最。

但多數民眾

不僅未能感受協議帶來的實質效應,

反倒成了中國統戰的最佳道具,

進而鋪陳由經轉政,

讓台灣加速陷入促統的危機。

檢視兩岸協議的成效,

必須摒棄官方天花亂墜式的宣傳。

一個簡單的道理,

若協議真那麼好,

哪需政府花上大把人民納稅血汗錢,

舖天蓋地擦脂抹粉?

吹噓愈大,

反是問題所在;

「魔鬼」其實就藏在這堆文宣裡。

官方天花亂墜式宣傳 禁不起考驗

馬政府最常說的,

就是這些協議都

「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

倘若如此,

為何兩岸空運無法納入延遠權?

這不僅具經濟效益,

政治上也可避免兩岸航線淪為「國內化」。

航權本該不斷充實,

航班、票價雖持續在談,

卻從不見我官員促中方談判關鍵的第五航權,

這豈是「以台灣為主」?

在野也多質疑,

不同的協議間,

或協議本身等,

都有著虛實之別。

例如有助中國對台灣「以商促政」者,

為了這些財團的利益,

協議的規範便相當具體;

反倒是多數人民關切像是食品安全、

農產品檢疫等,

多半都是用「加強管理」這類空泛的字眼蒙混,

等於形同具文。

兩年前爆發的中國毒奶粉輸台事件,

便是典例。

當初為避免陳雲林來台出現變數,

臨時排入食品安全衛生的協議;

但至今兩年多,

十二家受害廠商共同索賠的七億多元,

仍求償無門,何來「對人民有利」?

更扯的是,

這十二家廠商,

有業者不堪名譽受損、難再經營,

早關門大吉。

有業者因對岸製造商如三鹿、

都慶早完成破產做出切割,

只好改向國內進口商提告,

以保債權;

砲口轉內也說明馬政府拿對岸完全沒轍

這類協議還有一特點,

就是官員都會說已與對岸「建立窗口」;

但從執行情況乏善可陳看,

應只具「櫥窗」功能。

馬政府不斷稱頌的共同打擊犯罪協議,

則反映出另一個問題:

只有對中國治安產生危害者,

才有「司法互助」的可能;

我方關切者如陳由豪等重大經濟犯,

對中國仍具「顯著經濟貢獻」,

至今還是無法遣返。

這種半套式的作為,

如何能稱為「共同」打擊犯罪。

兩岸協議另一個重大爭議,

在於馬政府迴避人民與國會的監督。

不僅已封殺民進黨所提一次

及台聯兩次的ECFA公投案,

十四項協議裡的十二項,

也都限期自動生效;

另兩項雖須立院審議,

執政黨卻挾席次優勢,

不准逐條檢視,

也非實質監督。

三次ECFA公投案 馬政府封殺

陸委會屢屢辯稱,

協議裡頭沒有「自動」二字,

但這只是玩弄文字。

從第一次江陳會限期七日內,

爾後協議改為四十日內、

六十日內、九十日內生效,

讓國會討論的時間表面上拉長,

最後仍是行政獨裁。

馬英九寄希望於中國,

短短兩年多拼湊出這些協議,

卻成了中國對台「統戰」的最佳宣傳品,

導彈不僅不用撤,還愈來愈多,

甚至反過來要求美國不得對台軍售;

ECFA的簽訂,

更把台灣牢牢地框入經濟一中。

當馬政府還要花錢作宣傳,

北京卻輕易地透過這個親中政權,

操弄更多的統戰工具。

尤其,

中國在ECFA簽署後,

開始鋪陳如「經中有政」,

及運作明年簽署文化協議等論調,

顯示馬政府擴大讓台灣依賴中國,

已使北京手握更多政經籌碼;

姿態提高,

也逐漸開展由經轉政的促統「梭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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