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轟審議只是幌子 程序草率不正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8/today-fo1-4.htm

 

〔記者李欣芳、林恕暉、孟慶慈、范正祥/綜合報導〕

 

行政院公審會日前以十二比四的票數駁回台聯ECFA公投提案,

公審會委員丁仁方在表決時提前離席,並攜出選票,

相關過程昨引起泛綠陣營強烈質疑。

台聯秘書長林志嘉抨擊指出,這種投票過程很奇怪,

是不正常的投票,再次凸顯公審會審查程序不正義。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也痛斥,審查程序草率,如此荒謬的審查,

竟可推翻十萬人的公投連署提案,令人失望透頂!

荒腔走板 顯見早有預設立場

蔡煌瑯質疑,公審會審議過程理應非常嚴謹,

但事實上卻荒腔走板,顯見審查早有預設立場,

審議只是幌子,目的在封殺人民的聲音!

林志嘉也強調,公審會表現讓人民失望,

也讓人感覺公審會是被運作投反對票。

丁仁方則表示,六月三日審議當天,

場內外都很混亂,他晚上九點多投完票,急著趕高鐵南下,

當時桌上不見選票,問公審會人員,

對方答說拿了選票,

他因此離開,但十點多在高鐵車上接到電話,

說開票沒看到他的票,他重新查找,

才發現選票被夾在資料袋中,沒交回去。

他強調,是陰錯陽差將選票帶走,

七日已將選票寄回公審會。

公審會投票與一般選舉不同,

且選票是記名的,攜出沒有違法的問題。

公審會執行秘書、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昨則表示,

當天有委員表達須提前離席趕搭高鐵,

請求先投票,經主席徵得與會委員同意,

讓相關委員先領票圈選後,暫交主席保管,

待其他委員投票後,再一併開票。

但丁仁方匆促間誤把選票帶離會場,

公審會已立即處理,認定為「棄權」。

丁仁方:陰錯陽差把選票帶走

鄧天祐說,當天會議歷經充分辯論討論,

從晚間六時卅分進行至近十一時,

期間甚至有委員以論點多已重複表述為由,

建請停止討論,但經表決反對停止討論,

會議仍繼續討論,確實「講到無話可講」,

因此質疑會議草率,不符事實。

據了解,公審會過去都是停止討論後,

委員才開始領票、投票,

個別委員提前領投票,三日是第一次。

幕僚指出,主因當天開會時間將近五個小時,

過去公審會沒有開過這麼久。

另據透露,

廿一位公投審議委員都是「無給職」,

每人每月領四千元「兼職費」,

不另提供開會交通費等。

至於公審會委員的職權,

依公投法規定,

主要是全國性公投事項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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