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院法制局長羅傳賢:ECFA公投提案 未牴觸排除租稅等事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1/today-fo1-3.htm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

ECFA公投案近來引發正反兩方意見衝突,

陸委會更以ECFA涉及租稅及投資問題,

質疑有違公投法之虞,

但前立法院法制局長羅傳賢昨天指出,

這次ECFA公投提案

並未明顯牴觸公投法

有關排除租稅、投資等事項之規定,

若以此理由否決其提案,沒有道理。

不過,

針對ECFA公投案應以正面或負面方式表述的爭議,

羅傳賢指出,

此公投案等於是要複決ECFA這項重大政策,

而贊成的一方,照理是不會要求再複決一次,

所以是反對者才會發動公投要求複決,

他認為ECFA公投提案應以負面方式表述會比較合理。

羅指若以此理由否決 沒有道理

但羅傳賢直陳,

對於ECFA公投提案案文

應以正面或負面表述的問題,

公投法的法令並沒有明確規定,

「法律上沒有寫那麼清楚」,

因此,

無法逕以反對ECFA的人

以正面表述提出ECFA公投案為由

否決它,

只能說在法理上有討論空間,

提案人也難免會被質疑在提案表述上

有政治操作之嫌。

二○○三年立法院制定公投法時,

羅傳賢在立院擔任法制局長,

對於公投法的立法意旨及過程有相當了解;

羅傳賢已自公職退休,目前在學界任教。

另對陸委會指稱兩岸經濟協議涉及租稅與投資問題,

能否做為公投提案標的,

有公投法之適法性疑慮一事,

羅傳賢則說,

行政部門以此質疑ECFA公投案,恐怕行不通,

因為此次公投提案案文,

並非直接以租稅或投資等事項為標的,

即使ECFA部分內容涉及租稅議題,

也不代表完全不能公投。

羅傳賢指出,

許多議案也會觸及租稅、預算問題,

像博弈公投,

難道可以說博弈事業有涉及租稅問題,

就不能公投嗎?

這是說不通的,

所以重點是檢視提案案文的主體,

是否符合公投法規定的公投事項,

他認為ECFA公投提案

並未明顯牴觸

公投法有關租稅、投資等排除事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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