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加私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9/today-f1.htm

聲稱不反對公投的馬英九政府,

最近卻以「公審」加「私刑」,

對付綠營提出的ECFA公投案,

這正暴露了其反民主、反人民、怕公投的心態!

依據憲法「主權在民」原則,

公民投票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直接民權的位階高於政府及國會,

因此,政府的政策、國會制定的法律,

一旦被公投否決,

或者公投結果人民表示不同意,

這個政策或法律當然失效。

綠營發動的ECFA公投,

連署提案人數早已逾十萬人,

更形成要求ECFA應先經公投、

再決定簽不簽的民意主流,

執意與中國簽ECFA的馬政府,

眼見公投ECFA的社會氛圍形成,

有如芒刺在背,

於是使出「公審」加「私刑」賤招,

意圖以執政掌控的行政權、

違憲否決最高民權的公投案。

藍營「軍師」陳長文率先對ECFA公投案開槍後,

親藍學者、媒體、名嘴更是刀劍交加砍向公投案,

意圖「私刑」亂刀打殺;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公審會),

前天「公審」ECFA公投案時,

擁馬泛藍陣營公審委員及學者,

紛紛使出種種技術性奧步,

意圖阻撓ECFA公投案過關。

泛藍對ECFA公投案施以「公審」加「私刑」,

把台灣人民的公投權利看做洪水猛獸;

去年八八水災,馬政府救災防洪無能,人民受災慘重,

這回為了防民,竟然連吃奶的力量都使了出來。

政府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

當政府視人民如敵,

人民有權推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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